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2035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一种蓄电池组智能失效旁路装置”专利5年使用许可权 | 转让底价 | 2.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2-05-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5-1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专利具体信息 | |||
专利名称 | 一种蓄电池组智能失效旁路装置 | ||
专利证书/编号 | 3416634 | 专利号 | ZL201710223207.9 |
授权公告日 | 2019-06-14 | 专利权期限 | 二十年 |
详细信息 |
该发明专利在蓄电池组浮充或工作状态时,准确地将故障蓄电池切除、备用蓄电池投入,在蓄电池组定期试验时,手动切除单一蓄电池,用于在配电线路发生故障且蓄电池组失效时保障配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5-10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种蓄电池组智能失效旁路装置,用于在配电线路发生故障且蓄电池组失效时保障配电线路的正常运行。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并于《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专利产品实现商品化推广后,按照产品销售金额5%(含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邹城市供电公司支付提成费;提成费于每年11月30日前双方对全年销售合同进行汇总计算支付。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邹城市供电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岗山北路84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强 | 注册资本 | 1198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13608915386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陈文 | 看货联系电话 | 13608915386 |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 |
暂无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