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gcgk-2022-015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371-2202603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0
公告正文
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第六标段-招标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

第六标段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CGK-2022-015

中晟标

招 标 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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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5

3.投标文件. 16

4.投标 18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1、评标方法. 26

2、评审标准. 26

3、评标程序. 27

第四章项目需求. 29

第五章合同条款. 3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6

(三)项目管理机构. 38

(四)服务方案. 41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42

(六)资格审查资料. 43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编号:JSGCGK-2022-015

4 项目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

5、建设地点:位于尉氏县城区刘麦河城区段,北起开许路,南至福聚路,全长 4.7 公里,中间穿过尉州大道、人民路、福星大道等主干道,贯穿尉氏城区南北。

6 、建设内容:主要是对该段河道护堤进行填筑、加固、护砌、绿化、美化等,包括 4.7 公里河道的土方开挖、护岸砌筑、砌石漫水坝砌筑等,以及对该段河道进行景观提升建设,建设绿化工程、硬质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以及公厕、综合管理服务用房、读书亭、售卖亭、景观桥、景观小品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对现状公园区域现状公园土质改造、沿河线缆入地工程。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一标段(河道综合整治)

第二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二标段(河道景观提升)

第三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三标段(河道景观提升)

第四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EPC第四标段(河道景观提升)

第五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监理

第六标段: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8 、招标范围:

第一、二、三、四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测量、施工图设计、主体施工、材料采购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以及招标人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要求。

第五标段:为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第六标段: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

9 、计划工期:

第一、二、三、四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第五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第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10、质量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标段: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第六标段: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2.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设计资质:第一标段要求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第二、三、四标段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人员要求:

4.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近期最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提供查询截图。】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主要负责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

第五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近期最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六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近期最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08080900分至2022081917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

4、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083009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0830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第一、二、三、四标段通过以下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将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预留本标段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以上。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总承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分包份额所占比例。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系人:郎先生

电 话:13598752699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悦都小区1单元

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0371-2202603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尉氏县城市管理局(尉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尉氏县人民中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

联 系 人:郎先生

电 话:135987526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晟昊泽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晋安路悦都小区1单元

联 系 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 话:0371-22026037

1.1.4

项目名称

尉氏县护城河整治项目

1.1.5

建设地点

位于尉氏县城区刘麦河城区段,北起开许路,南至福聚路,全长 4.7公里,中间穿过尉州大道、人民路、福星大道等主干道,贯穿尉氏城区南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

1.3.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或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3、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已为其缴纳近期最少3个月的养老保险且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

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建办厅[2017]32号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范围:全国)”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电子印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5.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08 30 09 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相关网站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注:1.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 。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2.电子保函: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3.4.2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91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电子签章或签名的位置由投标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3.7.5

装订要求

/

4.1.2

封套上写明

/

4.2.2

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开封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三楼)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解密时间结束后 5分钟为质疑时间,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着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他中标候选人被发现存在前款情形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290000.00

10.2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企业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 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8、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 【202013 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10.3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

10.4

本次为远程不见面开标。

10.5

中标服务费:按照标段投资估算的1.5% 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7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0.8

付款方式: 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10.9

本招标文件正文内的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与合同条款内的发包人、承包人实质一致。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以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统一解答。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项目需求;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至相关媒介,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媒介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至相关媒介。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媒介发布后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合理报价。

3.2.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工程咨询期间的物价上涨、工期延误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风险并计入报价;

3.2.3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也以人民币支付。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不用密封。

4.1.2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不用密封,无需封套。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位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5.2 开标程序

按照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规定开标。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信用查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

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商务标(投标报价):30

综合标:20

技术标:5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50%+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有效报价是指:所有投标人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100%(含)~95% (含)之间的报价,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100%~95%,则: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值=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1)

投标报价(3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1 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如低于5%(不含5%),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2.4 2

综合标

20分,缺项不得分)

①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2019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企业业绩(2分)

20191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为同一业绩。

项目技术人员配备2分)

拟投入本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为5人的,得基础分1分,少于5人,不得分;在5人的基础上每再增加1人加0.5分,最多加1分。(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6分)

a.获得信用等级评为AAA级的得3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b.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缺少一项扣 1分, 扣完为止。

注: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服务承诺(8分)

a.超出招标人要求的优惠服务承诺,及不能满足时的自罚措施,酌情1-2分;

b.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酌情0.5-1分。

c.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作出相应的自罚措施,酌情1-2分;

d.投标人为保证及时快捷的提供服务,提供相应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最短多长时间到达指定现场等酌情1-2分;

e.投标人对拟派出项目组的管理、考核措施,酌情0.5-1分;

2.2.4

3

技术标

50分,缺项不得分)

1、项目实施方案(8分)

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具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定;优得6-8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2、质量控制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的具体内容,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3、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对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实施措施、难点分析及相关的处理措施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4、风险防范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制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5、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7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档案管理措施和方法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6、造价咨询保密措施及廉洁自律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确保造价咨询保密措施承诺及廉洁自律措施承诺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7、后续优化服务(7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及其它优化服务方案进行评价;优得6-7分,良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2分,缺项为0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报价得分+综合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标(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标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尉氏县城区刘麦河城区段,北起开许路,南至福聚路,全长 4.7 公里,中间穿过尉州大道、人民路、福星大道等主干道,贯穿尉氏城区南北。

2、建设内容:主要是对该段河道护堤进行填筑、加固、护砌、绿化、美化等,包括 4.7 公里河道的土方开挖、护岸砌筑、砌石漫水坝砌筑等,以及对该段河道进行景观提升建设,建设绿化工程、硬质铺装、景观照明、给排水以及公厕、综合管理服务用房、读书亭、售卖亭、景观桥、景观小品等附属设施,同时实施对现状公园区域现状公园土质改造、沿河线缆入地工程。

二、工作内容

1)中标方需派有相关专业能力的技术人员协助招标人加强建设资金的成本控制;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变更前估算、变更后准确计量工作;

3)审核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现场签证单工程量及价款、工程联系单工程量及价款、技术核定单工程量及价款、索赔事宜的价款;

4)收集施工阶段材料价格信息,审核控制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价格调整;

5)招标人要求的有关合同的合同款支付审核和合同价控制;

6)审核所有涉及造价的工程技术文件及分析造价影响;

7)收存施工的全过程投资控制资料。

8)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执业时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原则。

2)中标人不得将受托业务转给其他中介机构。

3)处罚:中标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经济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时限要求:具体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服务团队主要人员的证书、职称、类似业绩等);

(四)服务方案;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大写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达到 ,项目负责人 ,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全额交纳中标服务费给招标代理公司。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所投标段

项目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投标有效期

说明的问题:(可另附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电子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项目管理机构

1)拟投入团队人员组成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

拟任职务

注:投标文件中应附拟投入团队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等(不作为废标项)


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执业注册资格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1

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注:本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仍处于参保状态的承诺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执业注册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五)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六)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 状况

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规 模

完 成 日 期

(年//日)

主要完成人员情况

……

注: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本表后。


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服务期限

工作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

6)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7)信用查询结果

8)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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