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项目预算:1800000元
(报价方式:供应商须按年承销费率方式进行报价,年承销费率上限为0.12%(含)/年,超过年承销费率上限视为无效响应。)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3、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综合当前各债券品种审核政策,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的公司债(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交易所同意或注册、备案的额度为准),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债券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4、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5、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6、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9、担保方式:无担保
10、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申报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为采购人设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方案;
2、对采购人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承销商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本次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制作、编制本次债券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负责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申报、审批、发行承销、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事宜,以及发行后续服务支持;
5、法律规定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6、全面负责本次债券的各项承销工作。
7、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协助采购人做好本次债券发行后的付息、兑付和有关信息披露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8、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三、时限与地点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设计发行方案、撰写申报材料等各项内部审核工作,能够向交易所进行第一次申报工作,具体发行时间和发行期数根据合同签订后双方的具体约定执行。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次债券各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进行详细陈述。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质量要求
1、确保公司债券发行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成交供应商承销费。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与采购人、债券审批部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直至主管部门出具债券发行所需的无异议函,并确保债券顺利发行。
5、成交供应商如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更换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更换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服务团队人员更换致使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无法按计划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销商应积极推动本次债券发行任务如质如期完成。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未能发行成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采购项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次发行工作,因政策或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除采购人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审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承销资格,有权取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2、成交供应商对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负责向采购人提供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发行利率和最终发行方案,与采购人共同编制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有关的全部申报材料的编写、草拟等工作。
3、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开展发行工作,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6.1付款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2付款方式:发行成功后从筹集资金中一次性扣除。
7、本项目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的顾问策划费用、方案设计费用、申报材料撰写费用、公司债券销售费用、工作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其他未尽事项,采购人有权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作出相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项目预算:1800000元
(报价方式:供应商须按年承销费率方式进行报价,年承销费率上限为0.12%(含)/年,超过年承销费率上限视为无效响应。)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3、发行规模及债券期限:综合当前各债券品种审核政策,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5亿元(含)的公司债(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交易所同意或注册、备案的额度为准),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等,债券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4、发行种类及价格:种类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5、发行利率: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一致后确定。
6、发行时机:在本次债券获得交易所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择机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具体根据申报时监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9、担保方式:无担保
10、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二、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制定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申报发行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要求,为采购人设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方案;
2、对采购人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债券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承销商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本次债券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制作、编制本次债券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负责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申报、审批、发行承销、登记托管、信息披露等事宜,以及发行后续服务支持;
5、法律规定和交易文件约定的应提供的相关服务。
6、全面负责本次债券的各项承销工作。
7、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协助采购人做好本次债券发行后的付息、兑付和有关信息披露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8、其他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三、时限与地点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设计发行方案、撰写申报材料等各项内部审核工作,能够向交易所进行第一次申报工作,具体发行时间和发行期数根据合同签订后双方的具体约定执行。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本次债券各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进行详细陈述。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质量要求
1、确保公司债券发行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否则采购人有权扣减成交供应商承销费。
2、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与采购人、债券审批部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直至主管部门出具债券发行所需的无异议函,并确保债券顺利发行。
5、成交供应商如在债券发行过程中更换服务团队人员,须在更换前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服务团队人员更换致使债券申报发行工作无法按计划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承销商应积极推动本次债券发行任务如质如期完成。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未能发行成功,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次采购项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次发行工作,因政策或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除采购人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审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承销资格,有权取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2、成交供应商对公司债券的发行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负责向采购人提供公司债券发行总体方案的建议书,并与采购人共同确定发行利率和最终发行方案,与采购人共同编制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有关的全部申报材料的编写、草拟等工作。
3、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相关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开展发行工作,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
6.1付款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2付款方式:发行成功后从筹集资金中一次性扣除。
7、本项目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的顾问策划费用、方案设计费用、申报材料撰写费用、公司债券销售费用、工作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其他未尽事项,采购人有权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情况作出相关规定。
七、其他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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