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诚志新材料产业园项目4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盛达1801937068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冉海燕021-58661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Report

(重招)拓市青岛诚志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拓市青岛诚志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WZ20241104-2111-11832-B1)招标人为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粉料包装码垛套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包装系统\400袋/h 25kg/袋 400包/h ±0.1% 自动 防爆
1.00
包1-包装码垛套模机组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应填写具体的偏离的项目。如无偏离应填写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应承诺偏离不会影响其工艺性能及保证性能,且所有偏离须经过买方确认。

    3.1.7 设计制造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分供货商品牌的要求

    3.1.8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各数据表中的参数要求,提供开车备件、两年备件清单及分项报价,须按报价表逐项填报,品种及数量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两年备件价格不列入投标总价。

    3.1.9 投标商近5年(2019-2023年)业绩要求:卖方应具有在聚乙烯粉料装置中与招标技术文件规定的生产能力相同(即包装能力:保证400袋/小时,码垛能力:保证1000袋/小时,套膜能力:保证30垛/小时,25kg/袋,1500kg/袋)或更高的FFS重膜包装、高位码垛及拉伸套膜成套设备整线使用业绩不少于1套。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包括合同、签字版技术协议、验收证书、用户使用证明在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证明成套设备供货范围、设备类型、所处理物料名称、包装机能力、码垛机能力、套膜机能力、包装规格。

    3.1.10 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签字版技术协议)中,FFS重膜包装机头、高位码垛机、拉伸套膜机三个关键设备中的至少一个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行制造,同时投标人需承担整个机组的设备总成和程序联锁。

    3.1.11 卖方投标的FFS包装机应具有粉尘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2 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 16:00时至2024年10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30

    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上海招标中心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4年11月05日09: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6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一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上海招标中心
地 址:
上海浦东张扬路769号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特西一路139号2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盛达
联 系 人:
冉海燕
电 话:
18019370686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wangshengda.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2024年10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