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苏环办﹝2015﹞19号)和《南京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宁环办﹝2015﹞34号)要求,我局拟开展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试点单位
首批共选取12家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企业(具体名单和设备型号见附件1),分两个批次各6家分别参加在扬子石化和金陵石化的试点工作。
二、时间安排
项目拟于7月15日左右正式启动,试点时间约30天,8月底前全部完成相关比对试验,9月上旬公布相关结果。
三、技术要求
具体见附件2。
四、相关说明
本次试点工作由南京市环保局委托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试验结果将全部对外公开。
此公告。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1:试点单位及设备型号
序号 |
厂家名称 |
设备型号 |
1 |
南京霍普斯科技有限公司 |
PGCM-5500G |
2 |
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ABB) |
CYA-863V |
3 |
赛默飞世尔(中国)有限公司 |
5800-C |
4 |
南京天成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TCS/VOCS-369 |
5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VM1700 |
6 |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
CEMS 2000 VOC |
7 |
北京雪迪龙科技有限公司(SDL) |
SCS-900VI |
8 |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CEMS-V100 |
9 |
无锡创晨科技有限公司 |
CC-VOC-2000 |
10 |
苏州冷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3100型 |
11 |
北京凯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KVOC-3000 |
12 |
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 |
PN-VOCs |
附件2:《南京市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选型比对试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