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E5226012024000643001001]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科研生产中心1幢楼洁净间工程.QDNCF
金额
498.5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5226012024000643001001]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科研生产中心1幢楼洁净间工程.QDNCF
递交时间:2024-11-12 23:35
递交时间:2024-11-12 23:3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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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985,192.2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14页)序号1”中“模块式蒸发冷凝涡旋冷(热)水机组工程量10台”修改为:“模块式蒸发冷凝涡旋冷(热)水机组工程量4台”。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4985192.25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4621319.53元”修改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4320654.95元;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4005352.6元”。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120天”修改为;“计划工期:90天”。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计划开工日期 :2024-12-05 00:00;计划竣工日期 :2025-04-03 23:59;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20天”修改为:“计划工期:90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80%,低于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计划开工日期 :2024-12-25 00:00;计划竣工日期 :2025-03-24 23:59;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90天”。 5、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系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1月29日13时20分。 7、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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