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480KW)招标项目
金额
757.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40126003
预算金额75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明明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斌1992879713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8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 (480KW) 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4403922024012600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480KW)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40126003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480KW)招标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1-29 18:00 至 2024-02-18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2-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2-13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1.本项目无需提供投标担保,不另行提供其他汇款账户,汇款前谨防诈骗;2.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城市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明明
办公电话:15007558911
传真:
手机号码:15007558911
电子邮箱:373095460@qq.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1号福安大厦东座6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孙斌
办公电话:1992879713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4012600300101Y
标段名称:2024年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480KW)招标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2-18 18:00
招标部分估价:757.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计划采购功率为480kw的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27套。以上数量为估数,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如实际采购货物少(多)于预估数,招标人和中标单位按照实际数量结算货款,互不承担责任。
工程地址: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前述材料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代理商:
2.1.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2.若投标人为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①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②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品牌制造商向其签发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家单位参与本次投标,则该品牌授权的所有投标人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同一投标人所投新能源汽车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品牌、同一超充设备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规格型号,否则该投标人作评标无效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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