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鸿达工贸公司整体产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15sh10080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深圳鸿达工贸公司整体产权
项目编号 G315SH1008083
项目名称 深圳鸿达工贸公司整体产权
挂牌价格 产权类型 股权类产权交易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15-09-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房屋及建筑物分别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2号科技工业园9栋二层厂房和8栋36套单身公寓,科技园翠溪路1号1栋205、206两套职工住宅(此房屋未办理房产证)以及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三路南天大厦1栋219、220号两套住宅。2.标的企业位于科技工业园1号路西深南大道北29栋(现地址:深圳市科技工业园翠溪路1号1栋)205号和206号住房,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从198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止。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已过期,标的企业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企业已缴纳房地产相关税费,只需支付相关办证的费用即可办证。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则由受让方承担。房屋建筑面积依据购房时相关资料确认,无产权纠纷。目前公司退休人员朱建华和宋洪生分别暂住于205号、206号房屋,标的企业已通过司法诉讼方式要求其腾退该房屋。3.标的企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西路科技工业园6栋(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2号科技工业园30区9栋)一、二层的工业厂房,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从198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止。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已过期,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通知,工业用地可续期到50年,但需根据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一楼厂房面积939.51平方米,有三家租赁户:分别为(1)深圳市申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租赁280平方米;(2)深圳市盈顺洁净化科技有限公司租赁166平方米;(3)杜娥音租赁80平方米;租赁合同均已到期,到期后仍在续租,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一楼除承租面积外的空置厂房面积413.51平方米和二楼厂房面积1019.91平方米,目前为空置状态。4.标的企业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东部加工区8栋(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2号科技工业园东部加工区8栋)201-206、219-224、301-324公寓,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从198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3日止。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已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受让方须根据相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本公寓共36套,其中:空置9套,办公1套,租赁26套(截止至2015年6月的租赁情况),租赁合同期均已到期,到期后仍在续租,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5.标的企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三路南天大厦1栋219房屋自用;220房屋已出租,租期已于2013年5月到期,到期后仍在续租,未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指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资产描述 --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名下的,挂牌期间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不接受多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隐托方式举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交纳形式 --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