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2-125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 0时0分~2022年6月15日 17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 10时0分 - 2022年6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16日 9时0分 - 2022年6月16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先生
- 代理联系人:陈工
- 联系方式:0662-7340662
- 代理联系方式:0662-6899288
- 招标监督机构: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662-773415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地形图.jpg地形图.jpg
- 地形图2.jpg地形图2.jpg
- 挂网-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文件.doc挂网-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文件.doc
附件:
招标公告
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_的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其招标前期工作已
完成,经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农经[2021137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
该项目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三甲镇第三市场(山坪市场)升级改造、三甲镇农
副产品展销中心、三甲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3)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概算编
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
(4)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
解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
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
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
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
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09室(广州市天河
区天润路333号)。
7.联系事项:
(1)招标人: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先生0662-7340662
地址:阳江市阳春市三甲镇建设路56号
(2)代理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0662-6899288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
(3)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0-28866000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
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
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的,
于开标会现场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
(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
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询有乐
甲
三
春
标人
超标西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20225月24日
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用地地形图
2440.610-37552.017
十十十+十十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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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十十用地红线面积=12438.2平方米合18.6573亩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11度1:500测量员:龙俊华绘图员:罗荣1985国家标准高程系,等高距为0.5米审核员:陈观允2022年5月数字化制图 | |||||||||||||||||||||||||||||
阳江市华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测绘队
阳春市山坪市场用地现状图
2452.55-546.75
点
用
市
7
1起
时心业
cn.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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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阳春住建(2022)第023号
理咨
市
甲
招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东鸿理咨询行
日期:022524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二、投标人须知 ………………………………………………………………( )
(一)总则…………………………………………………………………………( )
(二)投标否决……………………………………………………………………( )
(三)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文件……………………………………………………………………( )
(五)开标规定……………………………………………………………………( )
(六)评标定标……………………………………………………………………( )
(七)中标确认……………………………………………………………………( )
(八)合同授予……………………………………………………………………( )
(九)相关规定……………………………………………………………………( )
(十)附件…………………………………………………………………………(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
二、商务文件格式………………………………………………………………( )
三、技术文件格式………………………………………………………………( )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的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 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春发改农经[2021]137号文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三甲镇第三市场(山坪市场)升级改造、三甲镇农副产品展销中心、三甲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3)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
(4)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申请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6月16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09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联系事项:
(1)招标人: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先生0662-7340662
地址:阳江市阳春市三甲镇建设路56号
(2)代理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工 0662-6899288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兴路23号
(3)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28866000
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2)招标决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
(3)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的,于开标会现场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
(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凡有或■的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知选定内容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1.2 | 招标人 | 阳春市三甲镇人民政府 | |
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1.4 | 工程名称 | 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 | |
1.5 | 招标项目名称 | 阳春市三甲镇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设计) | |
1.6 | 建设地点 | 三甲镇圩镇 | |
2.1 | 资金来源情况 | 国有100 %, 其中:政府 100 %;□集体 %; □私营 %; □外资 %; □其它 。 | |
2.2 | 资金到位情况 | 项目全部资金到位 | |
3.1 | 提供相关资料 | 立项批文, 项目建议书, 可研报告批复, □地形图(或其光盘), □规划用地红线图,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设计任务书, □场地初步勘察资料 套 份,□ | |
1.7 4.1 4.2 | 招 标 项 目 内 容 及 范 围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人防工程 □电力工程 □机电安装 □ |
1.7 4.1 4.2 | 招 标 项 目 内 容 及 范 围 |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 三甲镇第三市场(山坪市场)升级改造、三甲镇农副产品展销中心、三甲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
1.7 4.1 4.2 | 招 标 项 目 内 容 及 范 围 | 招标范围 | 工程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修改 修建性详细规划 初步设计 概算编制 □ 施工图勘察 施工图设计 施工现场跟踪服务等 本工程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二)招标项目设计要求 | |||
14.0 | 设计 要求 | □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详见《设计任务书》 □ | |
14.0 | 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 | 符合国家规划、设计深度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现行版)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现行版) | |
14.0 | 设计控制 要求 | 实际招标部分工程造价不应超过招标部分总额4711.00 万元。 □设计总面积(含各项附属设施面积)不应超过招标部分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他说明: | |
14.1 | 设计 周期要求 | 总设计周期为 30 个日历天。 1.方案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5 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含项目估算);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10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 |
15.1 19.1 | 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结算价要求 | 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估算(概算)建安工程费约47110000.00 元,招标人参照(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设计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为 1552155.50 元。 2.投标报价上限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置的设计招标控制价的 80%,即 1241724.40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设计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本项目设计成本警示价 931293.30元,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成本警示价=招标控制价×60%) 4.中标价为合同价。 (1)设计费结算时以财政部门或相关单位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设计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备注:招标人可依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细化、补充和完善。) | |
15.1 | 费用支付方式 | 按照签订的设计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工程设计费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设计费 15 %的预付款; (2)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通过的施工图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 70 %; (3)工程主体完成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 90 %; (4)工程竣工验收或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之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的95 %; (5)工程保修期满后,支付工程设计费的所有余款。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停建、取消,按如下方式支付设计费: (1)项目在施工图审查之前停建、取消的,支付 70 %; (2)项目在施工图审查之后停建、取消的,支付至总工程设计费的 80 %。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细化、补充和完善。) | |
15.2 | 设计方案补偿 数量、标准 及付款方式 | □ 前 名有效投标人未中标者(如联合体的为设计单位)可获得设计方案补偿金。其中:综合总得分第2名者获得补偿金为 万元;综合总得分第3名至第 名者获得补偿金为 万元。 □ 未中标的补偿金获得者应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领取补偿金发票,由招标人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分别一次性支付给补偿金获得者。 | |
(三)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
5.1 5.2 | 投标人 投标资格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5.3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具备(专业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其他要求: | |
5.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方式 | |
6.0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 分包人资质要求: | |
7.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踏勘), 踏勘地址: | |
21.0 | 投标保证金 要求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一、采用转账形式 投标人应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将其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缴纳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账户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20-28866000-4-0 在开标会现场,投标人须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下同)。(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1)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而是从本企业非银行基本账户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单位银行账户转入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 注: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系统平台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为准。 二、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 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本项目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由本企业基本账户转出资金购买本保函(保单)的缴费凭证。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另行提交(不需密封),在开标会现场,通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三方共同确认。 (友好提醒: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其所需时间,尽早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手续,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11.0 12.0 | 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 1.招标人澄清、修补或补充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 2.投标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3.招标人答疑期限: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 |
20.0 | 投标有效期 |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 |
34.0 | 中标人 履约担保 | 中标人应当在签订承包合同后15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价的10%。中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上(含分支机构)银行部门出具的履约保函。 2、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单。 3、由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 4、现金履约担保。 | |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
18.0 | 投标文件编制 及份数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缩印本)不少于(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必须胶装书状成册。 技术文件(如有)页数、双面打印及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可从正本复印等要求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4 款规定。 | |
18.0 | 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缩印本,展示图版(含彩色透视或鸟瞰图) | 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以缩印本形式统一装订成 A3 开本。 □展示图版一套,幅数不限,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大于A1号图(约841mm×594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 □展示图版提交彩色透视或鸟瞰图,轻质展示图板均 为 号图,幅数为 幅。 □提交的透视或鸟瞰图须表现:总体布局、单体造型等的透视效果,同时,鸟瞰应表明与周边关系 。 □其它说明: | |
18.0 | 工 作 模 型 | □比例尺1:300 □应表明与周边关系, □素色模型, □彩色模型。 □其它说明:由中标单位在方案确定后提供。 | |
(五)开标、评标、定标的规定 | |||
22.1 |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及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 2022 年6月16日 9 时00分至10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2 年6月 16 日10时00 分 | |
23.1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及开标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中心本部) | |
23.1 23.2 | 参加开标会议 人员要求 | 1.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凭递交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进场,并接受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验。 2.投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项目开标会,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是委托代理人。 3.在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交一份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注:因预防疫情需要,现阶段投标人代表只能1人参加开标会,如防疫要求改变的,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应按相关要求对参会人数作相应调整。投标人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24.0 | 资格后审委员会 组成 | 本项目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为 5 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派代表专家 0 人,其余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5 人。 | |
24.0 | 评标委员会 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资格后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 | |
28.0 29.0 | 评标定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 |
29.0 | 项目评标方式 | 本项目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缩印本)采用暗标评标,其它部分采用明标评标。 | |
31.2 | 中标通知书 发放 |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20.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 |
35.1 | 合同文本 | □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文本 | |
(六)其他事项 | |||
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算依据: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 费用: 代理服务酬金:按计算依据计取。以中标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若为中标下浮率,则转换为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费用由招标代理先代支专家评审费,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本次招标所发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和评标委员会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由于投标人未能按时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标委员会评审费,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本次中标资格。 支付:由中标单位于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现金。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设计条件提供
3.1招标人将为投标人提供尽可能的设计条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4.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 分包
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也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应当允许投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6.2 投标人拟将允许分包的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按照第4章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7. 踏勘现场
7.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 通用规定
8.1货币名称
招标投标文件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8.2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8.3保密责任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4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8.5计量单位
招标投标文件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6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网上或网站,除特别指明外,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zb.gd.cn/)。
8.7本招标文件所指天或日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8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8.9本招标文件所称本人身份证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8.10 本招标文件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8.11本招标文件所指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县(市、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二)投标否决
9. 否决投标条款
9.1 开标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资格后审和评标: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员按时参加开标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查验;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
(4)投标人不是通过“网上登记”方式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者;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其相关手续;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示价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
9.2 经现场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无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投标人不能在开标会现场单独提交其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已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本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的投标现金保证金不是从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费用不是由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购买;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或在开标现场未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及其缴费凭证;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时间转入或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9.3 经资格后审委员会确认,投标人的下列资格后审文件评审内容之一不符合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具体合格标准按照附件1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
(1)市场准入资格;
(2)联合体投标;
(3)分包情况;
(4)投标承诺书;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7)资格后审文件份数和要求;
(8)委托代理人要求。
9.4 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正本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副本中均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3) 技术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
(4) 技术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5)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6) 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9.5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 商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2)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3) 商务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4) 商务文件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
(5) 商务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6)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9.7款所列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7)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注:①资格后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按上述情形确认资格后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有效性时,只能出具合格(通过)或不合格(不通过)任一种意见,不能有第二种意见;如评委不出具具体意见的,视为其确认投标文件有效。
②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对涉嫌有串通投标的行为应另行作出书面说明,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将该情况及时书面报告监管部门。
9.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或监理服务的;
(2)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人代表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9.7 串通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认定
9.7.1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组成
10.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10.2 除10.1款内容外,招标人按规定在网上发出的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和答疑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1.招标文件发布、获取、修改或澄清
11.1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结合招标项目实际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部门招标备案后方可发布。
11.2招标公告应按规定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一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1.3招标文件在网上发布后,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不够完善的,可以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应当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网上公布。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截标时间。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网上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1.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澄清、修改或补充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招标文件质疑和答疑
12.1 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详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发现招标文件缺损、错漏或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无记名形式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要求,且不得有任何可识别投标人及其人员的标识。
12.2 对于投标人的任何有关招标文件的网上疑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公告形式在网上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补遗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 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从网上下载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答疑资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工程承包方式
13.1 本招标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式。
14.工程设计周期、质量及有关要求
14.1设计期限及其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服务周期和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建设工程设计工作。
14.2 本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设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任务必须遵守下述规则,如因设计单位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抗震防灾要求,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力求经济美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14.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以及主要设备材料订货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编制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专篇,满足环境保护和节能的要求,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提高环保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和建设成本。
服务费用支付及结算办法
15.1服务费用支付及结算办法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双方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执行。
15.2招标人如对有效投标人之未中标者实施经济补偿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数量、标准及付款方式支付补偿金。
(四)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组成
16.1 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部分组成。
16.2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5)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6)拟定分包人情况表(如有);
(7)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8)其它资料。
16.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6.4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
(2) 其他要求资料
(本项技术文件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相应内容)
17.投标文件格式
17.1 投标文件包括本投标人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8.投标文件编制
18.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注明要签字盖章的位置由规定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无行间插字或无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4 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的内页统一使用白色A4复印纸黑色字体打印(相关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中的字体不受此限,其中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手写无效),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A4纸封面;技术文件封面及内页统一使用白色A3纸打印。投标文件应胶装书状成册,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体为黑色字体。投标文件副本内页如需从正本复印的,其正副本所有需签字盖章的地方应全部签字盖章,从正本复印的签字盖章无效。
18.5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但技术文件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
18.6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本和副本须分别密封,正本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可注明正副本)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技术文件中的展示图版(含彩色透视或鸟瞰图)(如有)应单独包封,电子版文件(如有)也应放在展示图版包封内。
18.7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也可按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方法包封。商务文件的包封同资格后审文件。
18.8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均应注明如下四项内容,多注或少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内层密封注明正副本除外),技术文件中的展示图版(含彩色透视或鸟瞰图)(如有)密封上可不执行本款规定,但其密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
(1)招标项目名称;
(2)招标工程编号;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技术文件)。
18.9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密封上的标注内容均不能少于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密封上应注明的四项内容,其密封上可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
18.10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展示图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内层和外层密封上不得出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密封的封口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技术文件中的展示图版(含彩色透视或鸟瞰图)(如有)的包封封口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资格后审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密封封口处可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18.11 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要求编制、装订、密封和标记,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投标报价
19.1 本项目招标人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计算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报价。
20.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日起算。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形成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文件报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数额和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2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1.3 评标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全额退还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21.4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应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
(1)招标终止;
(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
(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回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无效的;
(4)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投标文件的提交
22.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22.3 招标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4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按规定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 开标规定
23. 开标
23.1 招标人应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本项目开标会;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派员参加开标会。
23.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带齐相关证明资料而导致无法办理截标手续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也应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3.3 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其程序如下:
(1)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会议纪律和注意事项;
(2)主持人公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情况;
(3)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投标人参与项目的先后顺序,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代表依次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核验结果,并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4)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等单位代表对人员身份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和有效或无效投标人名单等进行签字确认;
(5)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6)开标会结束。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后审文件(含核验身份资料)送资格审查。
23.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六)评标定标
24. 资格后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
24.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组成人员数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委员会成员按有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从中推选出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主任主持资格后审(评标)工作。
招标人可以派代表参加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原则上以一人为限,该代表应为招标人的正式员工,且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但不得担任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审。
24.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4.4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4.5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禁止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5.评标过程的回避
25.1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项目的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2 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
25.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资格后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
(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
(2)由于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 (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6.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7.资格后审
27.1 资格后审工作在开标后评标前按程序进行。资格后审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文件,以及本工程投标人须知附件1中约定的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凡全部满足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投标人即确定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27.2 对于各有效投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或不能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查验证的或提交的资料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其资格后审文件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不予确认,应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7.3 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审查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资格后审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查结果经资格后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资格后审委员会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27.4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后审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后审结果的书面报告。当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不再进行后续招标投标程序,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28.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评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29. 评标定标程序
29.1综合评估法程序:
(1)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2)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匿名编号。
(3)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
(4)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委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见证下对已匿名编号的技术文件进行还原,将对应的投标人全称在还原表上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签名确认。
(5)评委逐一对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合格商务文件的投标人的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进行评审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名。
(6)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所有商务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并从所有有效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一个投标报价。
(7)评委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商务文件的投标报价得分。
(8)评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逐一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商务文件得分和信用评价得分的综合总得分,全体评委在《综合计分汇总表》上签名。
(9)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三个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10)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的评标、定标有关内容写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案。
(11)评标、定标会议结束。
29.2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重新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七)中标确认
30.中标公示
30.1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当于评标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包含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等)、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0.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情或者应当知情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之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异议和投诉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2)
31.中标人确定
31.1 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3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将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20.2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31.3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2.授标及废除授标
32.1 评标完成后,中标人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的;
(4)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
(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
(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
(7)技术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与资格后审文件中的拟派驻人员不一致的;
(8)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中的拟派驻项目机构人员资料信息、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与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业绩奖项资料信息不一致的;
(9)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的;
(10)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具备中标资格的;
(11)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
(13)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
32.2 中标人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以此类推,招标人可以确认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在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也要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或确定为中标无效的,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核准招标方式。
32.3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
(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的;
(5)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八)合同授予
33. 合同授予
33.1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1条或第32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3.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定设计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3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2款的规定与中标人签定设计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应改正并处以投标保证金额罚款。
33.4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3.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设计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5 中标人应当按照设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任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任务转让(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他人。
34. 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
34.1中标人应当在签定工程设计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设计合同价的10%。具体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34.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4.1款的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承包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4.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与履约担保数额相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人按规定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函或者财政部门不能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证明书的,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支付工程款的承诺协议,作为支付担保的依据。
34.4 中标人履约担保和招标人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参考格式详见合同版本格式1或格式2),双方担保手续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如不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应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履约担保与招标人支付担保不得对抵,不得随意撤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保管。
35. 合同存档
35.1设计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应送一份设计合同到招标管理部门存档。
(九)相关规定
36.知识产权保护
36.1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6.2 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注明所涉及的费用承担人。
36.3 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视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招标人获得在本项目设计上的一次性使用权(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
36.4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后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推广已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36.5 已获得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和间接参加投标的人员,不得将该方案用于其它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
36.6 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可以拒绝领取招标人支付的方案设计使用费,并要求招标人退回投标文件。
36.7 未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的投标方案,其方案成果是投标人创作的作品,
其著作权、版权和使用权归投标人所有,受法律保护。该方案在评标后7个工作日内逐一退还。
(十)附件
附件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2: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
附件3:工程设计任务书
附件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 目 内 容 | 合 格 条 件 |
1 | 市场准入资格 | 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3、投标企业须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须同时提交进粤登记手续)。 |
2 | 联合体投标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分包情况 | 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规定。 |
4 | 投标承诺书 |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格式提供 |
5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
6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表的要求提供。 |
7 | 资格后审文件 份数和要求 | 资格后审文件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签字、盖章和有关要求及份数提供 |
8 | 委托代理人 要求 | 提供与本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经社保管理机构确认本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至少任意三个月与本投标单位的社保关系证明。 |
注:1.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粤建人[2015]217号文、注建〔2021〕2 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核查;二级建筑师和二级结构工程师可通过“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对执业人员的信息进行查核;已启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按规定提供其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该人员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本项上述所述证书投标人应提供其有效的复印件(打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原件(或扫描件)作为进阳江诚信登记手续,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其他代替本项诚信登记资料的不予确认。
3.投标人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人员,并须确保该些人员证书资料始终保持有效,投标人应登录该平台打印拟派人员名单(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
4.第8项中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或签署投标文件的必须提供其与法人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与分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关系证明应提供其在总公司或在本市范围内分公司办理的社保关系手续,市外其他分公司办理的社保关系手续无效。违反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
会和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执行第8项要求。
5.上述诚信登记、拟派人员信息资料打印件(或扫描件) 打印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打印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应将上述诚信登记、拟派人员信息资料打印件(或扫描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和装订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2
招标投标分段限时异议和投诉的规定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异议和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原则进行。投诉人超过本规定要求异议和投诉时效的,招标人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有关异议或投诉。
一、异议时效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控制价及图纸、清单等)异议,应在截标时间10日前以网上质疑方式提出。
(二)对开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后审前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可以当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
(三)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
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开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在开标现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处理异议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但招标人应当在前款规定时限内明确告知异议提起人最终答复期限。
二、投诉时效
投诉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服,或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一般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其中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除开标现场外,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以自然人名义异议(投诉)的,该自然人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经理、招标人代表等),并能如实提供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否则,受理单位可不予受理。
附件3
一、工程设计任务书
一、1、三甲镇第三市场(山坪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拟建一层,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763㎡,总建筑面积:约为2100㎡,该市场为综合农贸市场,需按广东省农贸市场验收标准合理布置市场摊位,组织交通流线布局。
2.周边道路硬底化300米、约2000平方米;
3.市场内以及周围污水管网建设。
二、三甲镇农副产品展销中心工程,拟建两层,建筑占地面积约为:579㎡,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150㎡,该展销中心为对外展示三甲农副产品,宣传提高当地农副产品知名度。
三、三甲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拟建六层,建筑占地面积约为765.74㎡,总建筑面积不大于4200㎡,为促进三甲镇旅游服务推广的配套设施。
四、三项工程立面设计要求简洁现代,符合时代潮流。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阳江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专家评委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应符合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的决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
三、评标程序和内容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本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评标工作应按照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提交评标报告等主要程序进行。
四、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先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再进行商务文件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后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评分,取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规则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评标办法独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认,
采用集体打分的无效。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全部成员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超过5人的,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得分结果计算为成员中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规定的工作方法和标准对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结果进行汇总。
六、评分细则
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设计服务类招标项目的商务文件得分权重为10%,技术文件得分权重为80%,信用评价得分权重10%,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综合总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前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的排序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技术文件评审细则(100分)
1.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方案(使用功能、规划布局、适用标准、结构合理、设计质量);专题分析(造价分析);服务保证(质量保证、进度保证、实施配合、服务措施)等部分(详见附表1)。
2.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安全、绿色、节能、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重点对功能、技术、经济和美观等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人设置的技术文件评审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技术文件评审得分=技术文件得分×80%
(二)商务文件评分细则(100分)
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审主要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等内容。商务文件评审得分由业绩得分、奖项得分、项目成员职称和投标报价得分组成(详见附表2)。
2.资格审查、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后,按如下步骤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第一步,按下列情形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
(1)当有效投标报价为3个以上(含本数)6个以下(不含本数)时,计算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当有效投标报价为6个以上(含本数)1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3)当有效投标报价为10个以上(含本数)20个以下(不含本数)时,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当有效投标报价为20个以上(含本数)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和三个最低报价后计算余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
第三步,取投标人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与随机摇珠选定单个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
第四步,按下列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100分×[1-(||×n)] 。
其中,“K”代表评标基准价;“100”代表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得分。当投标报价高于K值时n为1,当投标报价低于K值时n为0.5。
3.商务文件评审得分=商务文件得分×10%
注:(1)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得分权重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在规定的得分权重范围内选定,招标人原则上不得超过得分权重范围选取。
(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参与评审的工程设计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中登记的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否则不予计分。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
(3)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报价得分以设计投标报价计算,以元为计算单位;
(4)投标报价得分和商务文件得分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4舍5入进位);最低得分为0分(如商务文件得分为负值时作0分处理)。
(三)信用评价评分细则
1.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以开标当天各投标企业(即主办人的资质类别)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公告的诚信分数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为大于30家(含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1-1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11-20名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21后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
3.进入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0家时,按如下方式记取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排名前30%(含3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100分,排名前30%(不含30%)至60%(含60%)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其余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为60分。按百分比记取投标人家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注:(1)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的排名相同,后一名投标人的排名为前一名排名加上诚信分数相同投标人数量。
(2)信用等级B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80分,信用等级C级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最高为60分。
(3)投标企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人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80%,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如联合体有多个成员单位,则每个成员单位的信用评价得分占比(20/联合体成员个数)%。
4.信用评价评审得分=信用评价评价得分×10%
附表1
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评分项 内容 | 分值范围(100分) | 评审标准 | 评分 标准 | 评审 结果 | |
设 计 方 案 (80分) | 使用 功能 | 20分 | 建筑使用功能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设计规范,设计内容完整无遗漏,建筑总面积和单项面积符合招标文件和功能要求。 | 好20分, 中16分, 差12分 | |
设 计 方 案 (80分) | 规划 布局 | 20分 | 设计方案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平面布置疏密适宜,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 | 好20分, 中16分, 差12分 | |
设 计 方 案 (80分) | 适用 标准 | 10分 | 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 | 好10分, 中8分, 差6分 | |
设 计 方 案 (80分) | 结构 合理 | 10分 | 设计方案中的结构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满足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的程度。 | 好10分, 中8分, 差6分 | |
设 计 方 案 (80分) | 设计 质量 | 20分 | 设计图纸体现的创作理念、功能流线、空间组合、艺术造型、结构体系、技术创新,并兼顾抗震、消防、节能、生态等强制性规范标准等设计总体水平和质量情况。 | 好20分, 中16分, 差12分 | |
专题 分析 (10分) | 造价 分析 | 10分 | 技术经济分析应含说明、指标及指标分析,有明细表、整体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拟投入的主要材料用量指标,有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 | 好10分, 中8分, 差6分 | |
服 务 保 证 (10分) | 质量 保证 | 3分 | 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3分, 中2分, 差1分 | |
服 务 保 证 (10分) | 进度 保证 | 3分 | 投标人所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的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3分, 中2分, 差1分 | |
服 务 保 证 (10分) | 实施 配合 | 2分 | 投标人提出的设计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配合工程实施所派出驻工地设计工程师的人员(职称、专业、数量)、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2分, 中1分, 差0分 | |
服 务 保 证 (10分) | 服务 措施 | 2分 | 投标人所报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程度。 | 好2分, 中1分, 差0分 |
注:1.本评审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进行合理修改。
2.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中应当具有的评审项目缺项时,得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对缺项评审项作出书面说明。
3.技术文件中均不得有签名、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2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100分) | 评审标准 | 评分标准 | 评审 结果 |
1 | 企业工程业绩 | 20分 | 承担过3140.67万元(或项目占地面积2738.49)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任务 |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国务院或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奖项 | 有一项20分, 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奖项 |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最高得20分 | |
2 | 企业工程获奖 | 20分 | 获得市级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奖项 | 有一项5分, 每增加一项5分, 最高得20分 | |
3 | 项目成员职称 | 20分 | 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占50%以上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90%以上 | 有一项10分, 每增加一项10分, 最高得20分 | |
4 | 投标报价评审得分 |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商务文件评分细则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40%(取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说明:1.工程设计企业业绩有效期从取得工程竣工验收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期为5年内,以工程设计项目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计分凭证。工程奖项有效期从取得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时间起至本招标项目截标时间止计算期为5年内。
2.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企业工程获奖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或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或行业学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工程学会等)颁发设计企业的工程奖项和设计项目奖项。投标人同一工程有多个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企业工程获奖项累计最多得20分。
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业绩、奖项和成员职称,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件。不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同类工程是指与招标工程资质专业类别(如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相同的工程;2/3规模以上工程是指有关造价、面积等规模性量化指标要求达到招标项目本身所对应的指标的2/3(满足其中一项指标要求即可)。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个评审项目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工程奖项以每单个奖项进行表决),评审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则该项得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后审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资格后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后审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五)联合体投标情况表(如有)
(六)拟定分包人情况表(如有)
(七)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它资料
注:目录内容由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后审实际内容要求自行增减。
(一)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本人 (法定姓名) (身份证号码)是 (企业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企业此次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就此郑重承诺如下:
1、在参加本次投标过程中,如遇与本企业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投标项目的,愿自愿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以不影响招标项目的公正性。
2、本企业此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投标资料及其证书、证明资料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存在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含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7款所列的情形)。
3、本企业参加此次投标时没有因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诚实
信用原则被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正在列为联合惩戒的对象,作为失信企业被依法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或正在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单位停业或暂停承揽业务的处罚(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报行为)。
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及事实(一般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处罚的书面文件为准;但被列为联合惩戒的企业,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等发布的信息为准),愿意按规定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文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亲自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本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 | 企业名称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7 |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 |
8 | 主营范围 1. 2. 3. 4. … … | |
9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注:1、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都须填写此表,投标人应按表格要求如实填报。
2、所有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在本表后附工商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证书、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其中,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应包括承包范围,企业变更栏
和延期栏等内容,否则评审时相应内容不予确认,但招标人允许补充的除外。
3、当上表所填内容与所附证书复印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证书复印件内容为准,如复
印件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联合体投标情况表
成员身份 | 各 方 名 称 |
1、主办人 | |
2、成员 | |
3、成员 | |
4、成员 | |
5、成员 | |
6、成员 | |
…… | |
注:1、此表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独立投标人不须提交此表。
附: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需)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人。
2、联合体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主办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拟定分包人情况表
分包人名称 | ||||
分包人资质 | ||||
分包人地址 | ||||
拟分包工程 | ||||
分包理由 | ||||
分包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 | ||||
工程名称 | 地 点 | 总包单位 | 分包范围 | 履约情况 |
注:如投标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仅限于承包人工程承包范围内的非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工程),则每个拟定分包人应分别填写本表。如投标人无拟分包部分工程,则不须提交此表。
(七)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
拟派驻项目设计机构组成人员表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 拟派驻人员证书 | 在本项目设计中拟任职务 | ||
姓 名 | 证书名称 | 证 号 | 专 业 | 在本项目设计中拟任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拟派驻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应主要包括: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专业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负责人,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道路、桥梁、园林等专业负责人以及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2.上述拟派人员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人员,投标人应登录该平台打印拟派人员名单(须显示该些人员名单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并附上拟派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担任岗位职务所对应的注册证书或上岗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等资料,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附其身份证、注册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3.填报上表时,投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本表列出,填报人员的信息应与其所附资料信息一致。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栏必须按规定填报。
4. 不符合上述1~3项要求的,资格后审应不予通过。
5.中标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设计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达不到相关规定、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调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直至达到相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八)其它资料
其它应附资料
(投标人可附与资格后审有关的其它补充资料,但不应在其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1、所有投标人应按资格后审文件各项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2、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签字,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资格后审文件中有要求提供附件的,应附在该项文件的后面。
4、未提交上述各项资料的,评审时有关内容不予确认。
商务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在研究了你方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并经考察项目现场后,我方愿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和付费方法及标准,并针对该项目设计业务收费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函附表上所列明的设计费,中标价为合同价。接受你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计任务要求。
2.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理解。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如果我方中标,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全部被没收。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资格后审文件所承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擅自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设计机构组成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方承担。
6.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表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编号 | ||
投标人(联合体为主办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合同价=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愿以(大写) (¥ 元)合同总价完成招标内容规定的设计任务。结算时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不含暂列金)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设计中标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进行结算。 | ||
设计 工作周期 | 总设计周期为 个日历天。 (1)方案设计:自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含项目估算);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项目概算); (3)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 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中标人须确保设计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 ||
备注 | 本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项不得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可以万元报价,计算商务文件得分时以元为单位。 |
投标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为主办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本项无格式)
1、商务文件评审如有业绩、奖项、项目成员职称要求的,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奖项、拟派项目人员职称必须为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登记通过的业绩、奖项、职称,并从该平台中提供有效的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来自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上述相关的评审资料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及成员任一方提供。
2、应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三、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
(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副本
(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工程编号:××( )第 号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文件(设计文件)
编写目录及要求
注意: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技术文件部分目录,包括章、节的标题及主要编制内容。
2.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时,正本封面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其所有副本均不得签字、盖章或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或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或其人员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获奖称号或其他不符合常规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不符合正副本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 技术文件(设计文件)编制应当符合城乡规划、抗震防灾要求,注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遵守土地管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安全实用、保护环境的要求,有利节约和综合利用土地、能源、水资源和材料,力求经济美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对项目的实际要求事项编制。
(略)
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
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设计任务书 | |||
2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 | … | |||
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拨付工程费时间 | 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2)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3)承包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12)外国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设计单位进行合作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十三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设计合同的索赔 (一)设计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合同。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 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工程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投资 | 规模 | 建筑层数 | 结构 | 设计 内容 |
附表二:
建设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序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附表三:
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序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 份数 | 质量 | 提交日期 |
格式1
履 约 担 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设计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2-1
支付担保
(承包人全称):
鉴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签订 (工程名称)设计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签署),并保证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款项等全部合同价款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应通过经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交合同指定的发包人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和责任的担保金额等事实,我方愿意为发包人出具担保,以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向承包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如果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或违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我方保证在担保金额额度内偿还或偿清承包人因该项违约或违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接到发包人要求的第 天内予以支付,无需承包人出具任何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方提出要求前,我方将不坚持要求承包人首先向发包人提出上述款项的索赔。
我方承诺:不论是否经我行知晓或同意,我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因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而解除。
本担保在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除质量保证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完毕后第15天起失效。尽管前述,本保函的有效期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格式2-2
关于××项目免于提供支付担保的协议
招标人:(全称)
中标人:(全称)
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支付担保。因银行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给予招标人提供担保,财政部门也不能出具与履约担保等额的资金证明书。为了确保××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项目服务费,根据《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阳府〔2021〕11号)及其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现就该项目的服务费支付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招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本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按规定时间及数额支付服务费,如有违反承包合同行为,愿按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中标人同意招标人以本协议作为项目支付担保的凭证,不再要求招标人另行提供支付担保手续。如发现招标人违反承包合同规定的服务费支付义务,中标人将按规定追究招标人责任。
三、本协议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承包合同的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招标人、中标人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合同规定的支付担保责任完后自动失效。
招标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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