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b210118-03zg
预算金额362735.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醒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毅哲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06
公告正文

NO.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07

编号: AJB210118-03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NO.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宁新区管审备[2021]5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62735.59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62735.59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A、C区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横江大道以东、七里河大街以北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胜利河,西至横江大道,北至规划道路。
2.1.2工程规模: NO. 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A、C区工程总承包,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30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7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342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33层;高度约142米。
2.1.3合同估算价: 85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198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年02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年03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05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工程规模:NO. 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A、C区工程总承包,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30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7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2342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33层;高度约142米。 工程承包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试桩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桩基设计、土建及水电安装设计、消防工程设计、临水临电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精装修设计(户内、公共部位)、幕墙设计、智能化设计、海绵城市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栏杆深化设计、采暖配套设计、空调设计、结构优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钢结构设计、PC设计、BIM设计、地库抗震支架设计、品质地库设计、交通影响评价、智慧家居与社区设计、绿色能源设计与咨询等所有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相关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包括不限于拆除红线范围内地下隐蔽障碍物及地表踏勘现场需要拆除的障碍物、场地平整、土石方、桩基(包括试桩)、基坑支护、土建及水电安装、消防(含室外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幕墙、室内装饰、钢结构、配电房、门卫、楼宇亮化、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标识标牌、道路划线、外墙保温和涂料、门窗、进户门工程、栏杆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太阳能热水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同时包含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2.3工程总承包类型: 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①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注: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6月-2021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6月至- 2021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其他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良(3.6);中(3.2);差(2.8);无(0)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5%;4%;4.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5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b、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c、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d、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e、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f、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仅得0.3分。(注:1、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计负责人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2、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ggzy.nanjing.gov.cn/njweb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06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7、本项目NO.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A、C区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AJB210118-03ZG)与NO.新区2021G19地块项目B区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AJB210118-04ZG)标段同时开标,允许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内中标。

8.8、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8.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滨江大道396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孟醒 联系人:李毅哲
电话:15905197611 电话:025-83328519-8045
传真:无 传真:025-83328519-8045
电子邮件:无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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