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地铁8号线公共艺术品制作及安装项目(三次公告)
金额
1278.5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00783-0201-1000
预算金额1278.5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1278.54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雄科
公告正文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19-000783-0201-100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青岛地铁8号线公共艺术品制作及安装项目(三次公告) 1标段
建设规模: 61.4公里
建设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82
招标单位: 青岛市地铁八号线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32-5862528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崔晓梅 联系电话: 13127018136
工程地址: 青岛市
工期: 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的要求 开标时间: 2019-07-19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胶州北站多媒介综合艺术装置组合体(墙面部分)5组、多媒介综合艺术装置组合体(天花部分)34组、多媒介综合艺术装置组合(柱体部分)6组;胶东机场站多媒介综合艺术装置组合体(天花部分)6组、空间装置综合体(含天窗内壁饰面及局域照明)12组;红岛火车站陶瓷壁画2组;闫家山站新媒体灯光艺术装置组合体6组;五四广场站全域灯光装置(及站厅天花构造)2组;公共座椅264件。
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审查结果
1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周雄科 通过
2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李超 通过
3 广州晟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周祥 通过
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评委评分汇总表
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排名 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 商务标总得分/排名 资信标总得分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74.29 24.83 49.46 -- 29 17 26.5 27 21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88.73 29.17 59.56 -- 34 24 29.5 32 26
广州晟光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62.87 24.83 38.01 -- 30 21 26.5 27 20
评标排序
排序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投标总报价(元) 质量 工期/天 业绩查看
1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业-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李超 12785420.00 合格 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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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周雄科 12799200.00 合格 具体时间按照招标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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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元) 负责人 竣工备案 备注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项目班子成员
序号 姓名 岗位 编号 专业 备注
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 李桦 技术负责人 1900101070829 绘画(综合美术)
2 雷云平 其他 201009684 工民建
3 李超 1700101007123 艺术设计学
4 王微娜 其他 1427868 建筑结构
5 曾海彤 其他 0500101050864 工艺美术系装饰艺术
6 樊善财 其他 1801003011843 工业与民用建筑
7 莫小杰 其他 1544439 暖通
8 吴超华 其他 1700103035872 电工电气
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
1 李安娜 其他 1200101055666 工商管理
2 杨德华 其他 1100101034524 工商管理
3 陈基 其他 1000102043397 装饰设计及装饰材料
4 张宁 其他 1100101037876 环境艺术设计
5 马婉瑜 其他 1000102054124 艺术设计系室内与环境设计
6 胡穗强 技术负责人 100010101341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7 周雄科 00250314 工程管理
8 陈学燕 其他 1300101063223 工程管理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19-7-22 - 2019-7-24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5916654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5916654)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5916654
2019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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