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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常温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周转箱装箱机供应商资源评审入库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技术设备服务部针对包装类设备供应商库入库评审进行公开寻源,本次设备包括: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及周转箱装箱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CWSCJS2023002
二、项目名称:蒙牛常温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周转箱装箱机供应商资源评审入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技术设备服务部依据业务需要,建立包装设备供应商库。本项目为包装设备供应商库建库的入库评审,主要包括: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及周转箱装箱机;待建库完成后,以上三种设备合作供应商将全部从库内选取,执行方式为邀请库内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三种设备需满足功能如下:
装箱机;具备奶包装箱和封箱功能,具体包含礼盒装箱机和片箱裹包机两种设备;
自动放垫片机;具备奶包防护垫片的成型和放置功能;
周转箱装箱机;具备将小礼盒箱装入周转箱内的功能。
供应商可根据符合资格条件情况选择对应的设备名称进行报名,如全部符合三种设备可同时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标明本次报名的设备名称。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元(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竞谈商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20年4月24日前注册成立,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次评审入库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4、具有工业自动化设计、研发、生产、安装设备、调试、维护(以上需同时具备)的能力;
5、本项目竞谈商须是一般纳税人,需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
6、竞谈商须具有近三年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7、竞谈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竞谈人参与竞谈;
11、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投标;
12、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8日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
3、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3日发售评审文件,逾期不再发售;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评审文件为电子版文件;(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支行
银行联号:103191053942
银行帐号:05539401040000143
4、评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评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评审响应文件以快递密封投递或或竞标人在评审时间开始前提供。
七、报名须知
提供报名资格文件: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需列清目录,并按此目录提供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
4、提供具有工业自动化设计、研发、生产、安装设备、调试、维护(以上需同时具备)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本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需竞谈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司章);
6、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双方盖章的合同为准(3种设备均需提供);
7、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9、提供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
10、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12、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zhaojunzhen@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评审文件(仅作为发售评审文件的依据)。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蒙牛乳业三期(赵俊珍15848142111)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评审地点:详见评审文件(以发出的评审文件为准)
九、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只在以上三个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十、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生产技术设备服务部
业务咨询联系人:赵俊珍
联系方式:15848142111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薛海燕
联系方式:15034952008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
2.数据保密协议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潜在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一、项目编号:CWSCJS2023002
二、项目名称:蒙牛常温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周转箱装箱机供应商资源评审入库项目
三、项目概况: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技术设备服务部依据业务需要,建立包装设备供应商库。本项目为包装设备供应商库建库的入库评审,主要包括:装箱机、自动放垫片机及周转箱装箱机;待建库完成后,以上三种设备合作供应商将全部从库内选取,执行方式为邀请库内供应商参与具体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或询比价;三种设备需满足功能如下:
装箱机;具备奶包装箱和封箱功能,具体包含礼盒装箱机和片箱裹包机两种设备;
自动放垫片机;具备奶包防护垫片的成型和放置功能;
周转箱装箱机;具备将小礼盒箱装入周转箱内的功能。
供应商可根据符合资格条件情况选择对应的设备名称进行报名,如全部符合三种设备可同时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标明本次报名的设备名称。
四、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500万元(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2、竞谈商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20年4月24日前注册成立,以营业执照为准);
3、本次评审入库不接受代理商申请;
4、具有工业自动化设计、研发、生产、安装设备、调试、维护(以上需同时具备)的能力;
5、本项目竞谈商须是一般纳税人,需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
6、竞谈商须具有近三年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7、竞谈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潜在竞谈人参与竞谈;
11、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投标;
12、竞谈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8日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1日;
3、评审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3日发售评审文件,逾期不再发售;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评审文件为电子版文件;(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支行
银行联号:103191053942
银行帐号:05539401040000143
4、评审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评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评审响应文件以快递密封投递或或竞标人在评审时间开始前提供。
七、报名须知
提供报名资格文件: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需列清目录,并按此目录提供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注: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证明材料;
3、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人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
4、提供具有工业自动化设计、研发、生产、安装设备、调试、维护(以上需同时具备)能力的承诺书;
5、提供本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需竞谈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司章);
6、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双方盖章的合同为准(3种设备均需提供);
7、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8、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9、提供潜在竞谈单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
10、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12、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zhaojunzhen@mengniu.cn)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评审文件(仅作为发售评审文件的依据)。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在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时将快递单据原件扫描件一并提供。
资料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蒙牛乳业三期(赵俊珍15848142111)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评审地点:详见评审文件(以发出的评审文件为准)
九、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只在以上三个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十、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生产技术设备服务部
业务咨询联系人:赵俊珍
联系方式:15848142111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薛海燕
联系方式:15034952008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
2.数据保密协议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潜在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序号 | 潜在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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