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1)本项目为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混凝土地面3450.94m2,D400排水管219.9m,检查井12个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1432.77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
【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www.coc.gov.cn/coc/webview/content.jspx?channel=1&id=1828&pageNoFrom=1、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3日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系统的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的潜在投标人,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 月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219.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评审(标)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关于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1〕1号)(以下简称“《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4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5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6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会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投标人应密切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7.7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
联 系 人:黎先生 |
联系人:曾小姐 |
电 话:0757-86610458 |
电 话:0757-81265130 |
传 真:/ |
传 真:0757-8126513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swk123@163.com |
(工程量清单)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xlsx(工程量清单)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xlsx (图纸)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pdf(图纸)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pdf 招标文件-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定稿.pdf招标文件-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定稿.pdf 招标文件-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定稿.doc招标文件-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定稿.doc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工程 |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封-1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 | 工程 |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工 程 量 清 单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造价咨询人: | ||
(单位盖章) | (单位盖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单位资质专用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 |||
编 制 人: | 编 制 人: | 复 核 人: |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 |||
编制时间: | 编制时间: | 复核时间: | ||||
扉-1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汇总内容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合计 | 分部分项合计 | |||
1.1 | 地面 | 地面 | |||
1.2 | 排水 | 排水 | |||
2 | 措施合计 | 措施合计 | |||
2.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
2.2 | 其他措施费 | 其他措施费 | |||
3 | 其他项目 | 其他项目 | |||
3.1 | 暂列金额 | 暂列金额 | |||
3.2 | 暂估价 | 暂估价 | |||
3.3 | 计日工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总承包服务费 | |||
3.5 | 预算包干费 | 预算包干费 | |||
3.6 | 工程优质费 | 工程优质费 | |||
3.7 | 概算幅度差 | 概算幅度差 | |||
3.8 | 索赔费用 | 索赔费用 | |||
3.9 | 现场签证费用 | 现场签证费用 | |||
3.10 | 其他费用 | 其他费用 | |||
4 | 税前工程造价 | 税前工程造价 | |||
5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
6 | 总造价 | 总造价 | |||
7 | 人工费 | 人工费 |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
表—04 | 表—04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第 1 页 共 2 页 | 第 1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暂估价 |
地面 | ||||||||||
1 | 040101001001 | 挖一般土方 | m3 | 1580.55 | ||||||
2 | 010103001002 | 回填方 | 1.土质要求:岗泥或砂性土 2.密实度要求:按规范要求,夯填 | 1.土质要求:岗泥或砂性土 2.密实度要求:按规范要求,夯填 | m3 | 380 | ||||
3 | 040202001004 | 场地平整夯实 | 1.场地平整夯实(夯实系数≥0.93) | 1.场地平整夯实(夯实系数≥0.93) | m2 | 3560.94 | ||||
4 | 040202008001 | 回填水泥头、砖渣 | 1.回填材料:水泥头、砖渣 2.厚度:50cm 3.整平、压实 | 1.回填材料:水泥头、砖渣 2.厚度:50cm 3.整平、压实 | m3 | 475.02 | ||||
5 | 040202003002 | 水泥石粉垫层 | 1.6%水泥石粉垫层 2.厚度:10cm | 1.6%水泥石粉垫层 2.厚度:10cm | m2 | 3560.94 | ||||
6 | 040203007005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2.石料最大粒径:5-40mm 3.厚度:150mm 4.路面分缝按图纸 |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2.石料最大粒径:5-40mm 3.厚度:150mm 4.路面分缝按图纸 | m2 | 424.2 | ||||
7 | 040203007006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2.石料最大粒径:5-40mm 3.厚度:200mm 4.路面分缝按图纸 |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2.石料最大粒径:5-40mm 3.厚度:200mm 4.路面分缝按图纸 | m2 | 3026.74 | ||||
地面合计 | ||||||||||
排水 | ||||||||||
8 | 010101002001 | 挖一般土方 |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2m以内 |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2m以内 | m3 | 211.1 | ||||
9 | 010103001001 | 回填方 | 1.土质要求:一般土壤 2.密实度要求:按规范要求,夯填 | 1.土质要求:一般土壤 2.密实度要求:按规范要求,夯填 | m3 | 144.13 | ||||
10 | 040103002001 | 余方弃置 |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 2.运距:自行考虑 | 1.废弃料品种:-般土壤 2.运距:自行考虑 | m3 | 66.97 | ||||
11 | 040501004005 | 塑料管 | 1.管道材料名称: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 2.管材规格:DN400mm 3.埋设深度:2.5Om以内 4.接口形式;套接 5.管道沟槽回填:按图纸 | 1.管道材料名称: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 2.管材规格:DN400mm 3.埋设深度:2.5Om以内 4.接口形式;套接 5.管道沟槽回填:按图纸 | m | 219.9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表—08 |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第 2 页 共 2 页 | 第 2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暂估价 |
12 | 040501004004 | 塑料管 | 1.管道材料名称:PVC排水管 2.管材规格:DN200mm 3.埋设深度:2.5Om以内 4.接口形式:粘接 5.管道沟槽回填:按图纸 | 1.管道材料名称:PVC排水管 2.管材规格:DN200mm 3.埋设深度:2.5Om以内 4.接口形式:粘接 5.管道沟槽回填:按图纸 | m | 150 | ||||
13 | 040504001001 | 砌筑雨水检查井 | 1.材料:页岩标砖MUl0 2.定型井名称、图号、尺寸及井深:圆型砖砌雨水检查井(收口式)、Φ700mm、02S515-11.井深按图纸 3.垫层、基础厚度、材料品种、强 度:250MM厚C15混凝土、100MM厚碎石 | 1.材料:页岩标砖MUl0 2.定型井名称、图号、尺寸及井深:圆型砖砌雨水检查井(收口式)、Φ700mm、02S515-11.井深按图纸 3.垫层、基础厚度、材料品种、强 度:250MM厚C15混凝土、100MM厚碎石 | 座 | 12 | ||||
14 | 040504009002 | 雨水口 | 1.雨水篦子及圈口材质、型号、规格:500*300 2.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混凝土、12cm 3.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4.砌筑材料品种、规格:MU10砖 5.砂浆强度等级及配合比:M5砂浆 | 1.雨水篦子及圈口材质、型号、规格:500*300 2.垫层、基础材质及厚度:混凝土、12cm 3.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4.砌筑材料品种、规格:MU10砖 5.砂浆强度等级及配合比:M5砂浆 | 座 | 15 | ||||
排水合计 | ||||||||||
分部分项合计 | ||||||||||
措施项目 | ||||||||||
单价措施合计 |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本页小计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
表—08 | 表—08 | 表—08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页 共 页 | 第 页 共 页 | 第 页 共 页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定额编号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材料费 | 机具费 | 管理费 和利润 |
人工单价 | 人工单价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
元/工日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合价(元) | 暂估单价 (元) | 暂估合价 (元)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
材 料 费 明 细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 料 费 明 细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材料费小计 | - | -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码、名称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
表-09 | 表-09 | 表-09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第 1 页 共 2 页 | 第 1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 调整费率 (%) | 调整后金额 (元) | 备注 |
1 | LSSGCSF00001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
2 | 粤041109009001 | 文明工地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
3 | 041109002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4 | 041109005001 | 交通疏解员增加费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表-11 | 表-11 | 表-11 |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第 2 页 共 2 页 | 第 2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 调整费率 (%) | 调整后金额 (元) | 备注 |
5 | 041108001001 | 地下管线交叉降效费 | 0 | 0 | ||||||
6 | 粤041109008001 | 赶工措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分部分项机具费 | 0 | 0 | |||||
7 | QTFY00000001 | 其他费用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表-11 | 表-11 | 表-11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3 | 计日工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预算包干费 | |||||
6 | 工程优质费 | |||||
7 | 概算幅度差 | |||||
8 | 现场签证费用 | |||||
9 | 索赔费用 | |||||
10 | 其他费用 | |||||
合 计 | 合 计 | — |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
表—12 | 表—12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工程名称: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标段: | 标段: | 标段: | 第 1 页 共 1 页 | 第 1 页 共 1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础 | 取费基数 | 计算费率 (%)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1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 9 | 9 |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编制人(造价人员):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
表—13 | 表—13 |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
联 系 人: 黎先生 | 联系人:曾小姐 |
电 话:0757-86610458 | 电 话:0757-81265130 |
传 真:/ | 传 真:0757-8126513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fsswk123@163.com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下滘经济联合社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内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757-8661045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佛山市文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7-81265130传真:0757-81265130电子邮箱:fsswk123@163.com |
1.1.4 | 工程名称 | 下滘村上沙(南北)经济社道路及排水提升改造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下滘村 |
1.2.1 | 资金来源 | 集体自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3 | 承包方式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5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本项目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澄清。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资料有异议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异议的内容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并致电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 |
2.2.2及2.3.1 | 招标人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均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sydw/ggzyjyzx/jyxx/)发布。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补充文件。如澄清或修改补充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3.2.3 | 投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 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等有关配套文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951432.77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0354.06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4.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8219.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2.以投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1)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函(保单)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函(保单)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专业担保机构等出具,银行保函应由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应由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或有资质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工程保证保险应由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融资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统称为保证机构。保函(保单)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的名称,担保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开立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函(保单)有效期应满足投标有效期要求,载明保证机构的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由保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招标人将在开标会上对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担保金额、开立时间、有效期等内容进行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4)其它未尽事宜应符合《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2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投标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政数﹝2021)15号)文的相关规定。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起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起算。 |
3.5.2 | 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 邮寄,寄回投标保函上载明的投标人地址。√ 自取,自取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2102 其他 注:招标人可自行选择一种或多种纸质投标保函的退回方式。 |
3.6.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近三年(指 、 、 年)。 |
3.6.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 无 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
3.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 |
3.8.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 |
3.8.4 | 投标文件份数 |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共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份。√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1份,副本4份,共5份;经济标:正本1份,副本4份,共5份(经济标副本可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但经济标正本必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标:正本1份,副本4份,共5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2 份。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或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 |
3.8.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 经济标:1册;其中正本必须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册;√ 技术标:1册;2、采用 书式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必须标明分册顺序。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共5包(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取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或共4包(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取现金形式),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 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如有)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封套上须注明“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字样,载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地址,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应在开标会上开启投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密封封套。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2.纸质投标保函(保单)的核验要求如下:招标人取得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后,应对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是否采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规定的格式,以及纸质投标保函(保单)载明的投标人、投标项目、保函金额、保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保存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后予以退回,并记录退回原因。 |
4.1.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版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4.3.3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 |
5.1 | 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递交投标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出席。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及验证身份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现场的后续流程。2.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未全程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评审(标)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2.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主体人员、评审(标)专家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经济标、技术标、资信标打分汇总表,最终排名汇总表等)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7.5.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履约担保金额:3万元。担保期限:若工程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在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人工资后无息退还;若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则履约担保作为处理安全事故的费用,不足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减。递交期限: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交付,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是指: /。 |
10.1.2 | 相关专业 | 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相关专业”是指:/。 |
10.2 | “暗标”评审 |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7款及本须知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 | |
10.3 | 投标文件电子版 | |
是否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 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2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 |
10.4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 | |
10.5 |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6 |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 ||
10.7 | 监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10.8 |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9 | 工程进度款拨付方式 |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
10.10 | 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 | |
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 ||
10.11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纸质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
10.12 | 在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
10.13 | 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 |
本工程完工后按招标人要求组织验收并向招标人提供验收证明材料,上述工作已包含在合同价内。施工场地内的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设施,中标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并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且无条件进行修复及消除影响,其修复费用也由中标人负责。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尘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禁止高空抛洒。闲置地、储备地应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余泥、垃圾、积水。本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办法可参考《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实施规范》,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罚款、工期延误的均由中标人负责,上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施工中的取土地点及弃土地点没有指定,由中标人在遵照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决定但严禁在场地范围内回填。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中标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施工中不得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如因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者罚款办法执行,由于中标人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中标人独自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中标人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施工时应按招标人提供周边建筑物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及周边做足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指示灯等安全设施。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中标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安排。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达施工现场并洽谈相关开工事宜,在开工前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环境、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方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开工前,中标人应将施工方案交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批准实施,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认为该施工方案需修改或调整,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金。如中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以及监督管理部门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中标人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中标人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暂停施工,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驻场,每月不少于22日历天,如缺席,中标人将按每人每天5000元的标准向招标人递交违约金。中标人负责清理施工现场的余泥和施工垃圾。为规范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2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劳社〔2009〕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名册。劳动合同文本内容应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九项条款;劳动者名册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企业及劳动者各存一份。逾期不签订的,施工企业负责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若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在中标人的工程款项或保留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中标人不得有异议。若中标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事件给招标人造成了信誉伤害,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0)工地围挡要设置宣传广告,不得留白。设置内容以工程介绍、公益宣传为主。工程介绍应展示工程起止时间等重要信息,促进市民对工程施工的理解。公益宣传要占围挡广告面积总量的30%以上,并设置在主干道一侧等显著位置。刊播内容重点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标人需使用区创建办整理的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统一版式进行宣传布置。各单位要注意对破损、残旧的围挡广告进行清理替换,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有牛皮癣、乱涂划的广告要及时撤换。政治类广告(包括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尽量不在围挡上刊播。如果现存政治类广告存在破损现象,要及时撤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创文宣传广告。今后利用工地围挡增设的公益宣传不再投放政治类广告。(21)中标单位必须按南海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等有关手续,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该手续的办理地址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业路8号3座(即锦逸豪庭西面),联系电话0757-85405672。注:中标人在投标总价中应考虑上述项目费用,招标人不会就任何有关上述项目产生的费用另行签证增加本工程费用。 | ||
10.14 | 根据《恢复交易活动的通知》,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先采用传真或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离场后,必须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投标单位应承担评标委员会可能对其不利的判定。 | |
10.15 | 特别说明: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如超过15日历天内没安排人员进驻现场连续均行开展工作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的履约权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2、施工过程中的建筑运输车辆如压坏村内道路需自行修复,施工范围周边涉及许多民房,施工前应做好保护措施及施工前的鉴定、房屋现状留底等,如有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处理或补偿处理。3、中标人应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符合施工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在施工期间对施工所在路段做好交通疏导工作。4、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尘措施,实行湿法作业,防止扬尘污染环境,禁止高空抛洒。闲置地、储备地应做好环境卫生保洁,清除余泥、垃圾、积水。工地道路硬化使用的材质不作硬性规定,只需保证道路不扬尘,不带泥,方便冲洗即可。本工程施工扬尘管理办法可参考《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南海区丹灶镇大气污染防治分级管控方案》及《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实施规范》,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罚款、工期延误的均由中标人负责。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施工现场环境及位置可参考公告附件中的照片。招标人按现状提供场地给中标人,中标人需要负责清理施工现场的杂草杂物等。而施工环境上树木,如部分伸出树枝阻碍施工的,中标人可对树木进行修剪,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8.3项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进粤登记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专职安全人员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价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10分,资信标:15分,经济标:75分 | |||
2.2.1 | 综合总得分计算公式 | 综合总得分=技术标得分+资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 | 步骤一:(1)当通过初步评审且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大于或等于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的70%的有效投标人多于10家时,则小于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的70%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步骤二的评标基准价计算。(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多于10家,但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大于或等于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的70%的有效投标人少于10 家时,则取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排名前十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参与步骤二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多家有效投标人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排名并列第十的,则并列第十的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如出现有效投标人资信标及技术标综合得分之和排名并列的名次为十以内的,名次排至有效投标人等于或大于 10 家止,此时名次以内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步骤二的评标基准价计算。(3)当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或等于 10 家时,则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参与步骤二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步骤二:取通过步骤一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且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85%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满足以上条件的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 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所有通过步骤一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 85%时,则按招标控制价 85%作为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3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报价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分) | 施工方案(4.00分) | 【优】施工方案详尽具体、针对性强、合理可行,有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得4分; 【良】有具体施工方案、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施工组织设计可操作性比较强的,得2分; 【中】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 【差】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00 分) | 有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体系完善、措施落实得好的,得3分;【良】体系基本完善、措施基本落实的,得2分;【中】体系一般、措施一般的,得1分;【差】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2.2.4(1) | 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10分)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3.00分) | 投标人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措施内容进行评价: 【优】针对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描述准确全面、透彻的得3分;【良】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描述准确合理、可行的得2分;【中】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描述基本准确的得1分;【差】未提供或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得0分。 | ||
2.2.4(1)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诚信评价等级(5分) | 投标人开标当天(以招标人开标当天查询为准)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的企业考评(诚信等级)结论:①考评动态等级为C级的,得3分;②考评动态等级为B级或以上的,得5分。注: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的考评信息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招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 ||
2.2.4(1)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 企业管理体系认证(3.00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上认证需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cx.cnca.cn/”的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证书状态应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 | ||
2.2.4(1)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3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否则该人员不得分。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方能得分。 | ||
2.2.4(1)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1.00分) |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得1分。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 | ||
2.2.4(1) | 资信标评分标准(15分) | 售后服务能力(3.00分) |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机构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的计划和实施、人员配置、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评审: 【优】服务便捷性高、响应时效快,得 3 分;【良】服务便捷性及响应时效尚可,得2分;【中】服务便捷性及响应时效一般,得1分;【差】未提供方案,得0分。【本项最高得3分】 | ||
2.2.4(3) | 经济标评分标准(75分) | 报价得分(75.00分) | 报价得分:M=N-100×丨P-Q丨÷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 75 分;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Q(元):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
项目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 |
营业执照 |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相符,开标当日处于有效期范围之内。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注:(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 |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 |
进粤登记 | 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 |
信誉 | 提交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 |
投标代表身份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
担任职务 | 最低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要求 |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由投标人填写)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1、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否则电子证书无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开标前3日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系统的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人 | 姓名: |
专职安全人员 | 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人 | 姓名: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号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获奖情况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序号 | 条款内容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姓名: | |
2 | 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3 | 工期 | 日历天 | |
4 | 计划竣工日期 | / | |
5 | 质量标准 | 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 |
6 | 缺陷责任期 | 1年 | |
7 |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 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 |
8 | 完工误期赔偿费 | 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 |
9 | 完工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 | 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 |
10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结算价的3% | |
11 | 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内容 | 同意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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