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晶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婷0731-85223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5.9543万元,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8934平方米,拟建设1所初级中学,办学规模
为36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及相关配套
工程等。建设投资约28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1日11时30分到2023年04月13日 08时59分
获取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电话:0731-88995043。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14楼
联系人:徐晶
电 话:0731-889826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文婷、张渊、陈真
电 话: 0731-8522383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文婷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长高新管发计<2022>6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
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可研)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雷初中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长沙市内,青山路以南,明湖路以西
2.3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8934平方米,拟建设1所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36个班。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建设投资约28000
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2.4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为整个项目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暂定为36个月)
设计周期为65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驻场开始时间以委托人正式通知开始驻场
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
求的初勘、详勘,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现状复核等)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
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服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
工作和相关评审、报批报建等相关设计配合工作。
V
监理服务:望雷初中新建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
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
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囗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口结算审核√囗(其他)概算初审、结算初审。
囗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囗招标代理服务:
囗工程专项咨询:
囗项目融资咨询:
囗信息技术咨询:
囗风险管理咨询:
囗项目后评价咨询:
囗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囗工程保险咨询:
囗工程检测服务:
囗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包括建设实施阶段的可研编制。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囗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
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三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
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囗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
员各方均须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囗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3³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之一,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0
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8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
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中任意两项或以上服务
内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1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
少于84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业绩。业绩可以是同一
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
目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的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
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
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
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
②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
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一
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
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③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
为准。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
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
位签署时间为准。
⑤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二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时间
为准。
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
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
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
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由拟任的勘察
设计、造价、监理负责人兼任。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
(3)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
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有任何在监项目。拟任监理
负责人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
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
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复印
件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4)拟任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
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相关注册证书中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
致。
3.2.7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
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
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
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
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
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3月21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
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宓易乎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bidding.fgw.hunan.gov.cn/和长沙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995043。
9.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
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
731-89938899 按2转1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大道与许龙路交汇处东南角环创企业广场B1栋14楼
邮 编:410000
联系人:徐晶
电 话:0731==88982676
传 真:/
电子邮件:/ 似果/汾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文婷、张渊、陈真
电 话:0731-85223835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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