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梁厝站4号出入口便民补短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梁厝站4号出入口便民补短板工程位于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梁厝站小里程端头,设置在贻燕路与永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梁厝历史文化街区地块)。本工程建筑面积约498.92平方米,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出入口(含商业对接出入口)三通一平、土建结构、电梯工程、道路及管线迁改、钢结构、外立面装饰、室外地面装饰等,出入口内风水电(不含电梯)及装修不在本工程实施范围。本工程与2020-42号地块基坑合建,划分界面以图纸所示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地铁1号线二期梁厝站4号出入口便民补短板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范围内的4号出入口便民补短板工程三通一平、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电梯工程、基坑监测工程、管线迁改、周边道路(含绿化)恢复、出入口顶棚钢结构等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属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附属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建市[2015]20号文);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高度小于100m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24516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办方数量不得超过1家;(2)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7日9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及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270920407@qq.com
电话:0591-861184411,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2795743132@qq.com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
联系人:蒋工、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