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吐鲁番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9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h(cg)2024-032
预算金额4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18509959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吐鲁番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H(CG)2024-032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990000
最高限价(元):4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吐鲁番市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细颗粒物组分监测站,采购颗粒物质量浓度分析设备和颗粒物组分分析设备(具体数量、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
2、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单位近1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凭证及人员明细(含委托人));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其它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吐鲁番市市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
联系方式:18699528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09959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18509959177
附件信息:
499万招标文件.pdf
596.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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