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5年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20.6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jx2024055
预算金额20.6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591-871163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雯0591-87555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2025年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2024055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中药饮片配送供货商遴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26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26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634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634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100.00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批 | 206345.00 | 20634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634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634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100.00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最高限价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2 | 2-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1批 | 206345.00 | 20634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为药品经销商或药品生产商 ①若供应商为药品经销商的,应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药品生产商的,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为药品经销商或药品生产商 ①若供应商为药品经销商的,应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SP证书》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药品生产商的,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时间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若有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电子信箱(fjjxzb@qq.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采购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需办理报名手续,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本公司不接受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号楼20层20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转账报名、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转入银行信息 |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
账 号:351008020018000665537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转账报名、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福中路118号中寰花园A1座4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1-87116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陈雯、吴雪健、魏学文0591-87555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雯、吴雪健、魏学文
电话:0591-87555700
鼓楼区安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鼓楼区总医院安泰分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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