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兴化经济开发区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检测BGH-JC1、BGH-JC2、BGH-JC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兴化经济开发区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检测 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_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_,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对2022年兴化经济开发区道路白改黑改造工程检测BGH-JC1、BGH-JC2、BGH-JC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三个合同标段:
BGH-JC1标为南山路(施耐庵路至兴安路)白改黑工程,南山路北起施耐庵路,南至兴安路,桩号K0+000~K2+247路线全长2.247km,造价约6200万元;
BGH-JC2标为新庄路西延白改黑工程,新庄路西延起点为南新河桥,起点桩号为XWK0+000,终点为西环路,终点桩号为 XWK1+1280,西段全长 1.28km。新庄路(文林南路东段)起点为文林南路,起点桩号为 XEK0+000,终点为卤汀河西岸厂房,终点桩号为XEK0+246.13,东段全长约 0. 25km。造价约3600万元;
BGH-JC3标为文林南路(新庄路至五得利面粉厂段)白改黑工程,文林南路北起新庄路,南至兴安路,桩号K0+000~K1+349路线全长1.349km,造价约36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对上述项目的拆除老路、道路、排水、桥梁维修、交安、路灯、绿化等工程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检测,以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抽检频率原则上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的10%控制,并协助业主,进行试验检测、测量等相关管理工作。本项目分三个合同标段,BGH-JC1标、BGH-JC2标、BGH-JC3 标
2.3 计划工期: BGH-JC1标12个月、BGH-JC2标10个月、BGH- JC3标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7 年7月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的承担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试验检测(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材料、公路、桥梁专业)中任意一个专业);2017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检测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 (以系统生成打印报表为准);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4月~2022 年6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 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
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设三个合同段,BGH-JC1标、BGH-JC2标、BGH-JC3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不可兼中;开评标顺序按 BGH-JC1标→BGH-JC2标→BGH-JC3标。即:若投标人在首先开标、评标的项目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可以参与后续项目的开标、评标,但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 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兴化市红星中路 19 号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523-80213362
招标代理: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育才路盛和东方名邸 41 栋
联系人:汪永胜
联系电话: 0523-86275678/18351014281
其他
8.1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若采用转账、电汇或网银支付的,请对应各标段招标文件中的银行保证金汇款账号汇款。
8.2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3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 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5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完成 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2 年7月29日17:30,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 月 5日 17 :3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8月22日 15:30 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2022 年 8月22日 16:00 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