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41148-001-02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采购合同001包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41148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24690652
供应商(乙方): 沈阳匠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华南街58-22(3-31-2)
联系方式: 188098234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致:沈阳建筑大学
我公司中标的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项目001包 (项目编号: JH24-210000-41148)。
其中: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数量:1台,价格:619000元。
2.高温炉,数量:1台,价格:50000元。
3.程控型匀胶机,数量:1台,价格:30000元。
4.紫外臭氧表面清洁仪,数量:1台,价格:15000元。
5.台式匀胶机,数量:2台,价格:11000元。
6.平板涂覆机,数量1台,价格:29500元。
产品已到货,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现已完成并具备验收标准。
特此申请履约验收,请贵单位给予检查核验!
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交付全部货物,按交货时间约定的产品到达并经安装、调试、培训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75%,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交付全部货物
履约地点: 沈阳建筑大学材料学院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彦文、李卓、张强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4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41148-001-02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采购合同001包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41148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 02424690652
供应商(乙方): 沈阳匠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兴华南街58-22(3-31-2)
联系方式: 18809823465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致:沈阳建筑大学
我公司中标的辽宁省材料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补充建设项目001包 (项目编号: JH24-210000-41148)。
其中: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数量:1台,价格:619000元。
2.高温炉,数量:1台,价格:50000元。
3.程控型匀胶机,数量:1台,价格:30000元。
4.紫外臭氧表面清洁仪,数量:1台,价格:15000元。
5.台式匀胶机,数量:2台,价格:11000元。
6.平板涂覆机,数量1台,价格:29500元。
产品已到货,并安装调试、培训完毕。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现已完成并具备验收标准。
特此申请履约验收,请贵单位给予检查核验!
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交付全部货物,按交货时间约定的产品到达并经安装、调试、培训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75%,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交付全部货款 80%以上的货物,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交付全部货物
履约地点: 沈阳建筑大学材料学院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0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陈彦文、李卓、张强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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