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池月路至诺泰生物金桥路厂区蒸汽管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4.1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1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工0518-803288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8-851123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池月路至诺泰生物金桥路厂区蒸汽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4〕1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新建池月路至诺泰生物金桥路厂区蒸汽管道工程,管道总长约1156米。管道安装形式:工作管采用DN300无缝钢管,外护管采用DN700焊接钢管,蒸汽管道沿道路敷设主要采用架空和直埋(或拖管)方式,架空管道长约940m;地埋管道长约216m,在穿越道路、厂区门口时采用埋地敷设。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新建池月路至诺泰生物金桥路厂区蒸汽管道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暂定6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4.11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暂按406万元计算,按最终施工审定价结算)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8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监但满足要求)、绝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6)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中标无效。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100%,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2、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报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至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估计大厦12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5时00分。
6.2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607 |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 国际大厦12楼 |
联系人:赵工 | 联系人:陈工 |
电话:0518-80328898 | 电话:0518-851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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