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101902082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支队采购执法办案区弱电系统设备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8日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101902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众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禁毒支队采购执法办案区弱电系统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101902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禁毒支队采购执法办案区弱电系统设备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见附件 1 7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72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禁毒支队采购执法办案区弱电系统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品牌 单价 数量 总价
一、入区登记大厅1间
1 高清室外球机 DS-2DE7223IW-A(S6) 海康威视 5050 1 5050
2 摄像机电源及支架 定制 国产 260 1 260
3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国产 260 4 1040
4 网络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3 3627
5 摄像机电源 定制 国产 32.5 1 32.5
6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2 572
7 控制终端 XC-P923P 海康威视 6685 1 6685
8 网络高清全景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1 1209
9 摄像机电源 定制 国产 32 1 32
10 人证比对终端 DS-K56A0-D(JW) 海康威视 8000 1 8000
11 人脸采集器 DS-2UCTV12-S 海康威视 1250 1 1250
12 彩色打印机 定制 国产 60 1 60
13 虹膜门禁设备 IKAI1000 中科虹霸 44050 2 88100
二、人身检查、物品暂存、信息采集室
1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国产 260 3 780
2 网络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3 3627
3 摄像机电源 定制 国产 32.5 1 32.5
4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1 286
5 控制终端 XC-P923P 海康威视 6685 3 20055
6 彩色打印机 L3153 爱普生 1560 1 1560
7 伤痕抓拍摄像机 DS-2CD2746FWDA2-IZS(2.7-12mm) 海康威视 2550 1 2550
8 高拍仪 定制 国产 60 2 120
9 智能联网储物柜 定制 国产 43500 1 43500
10 物品高拍仪 15164 得力 2450 1 2450
11 远程询问终端 定制 国产 29510 1 29510
12 安检门 ISD-SMG518L2CT-F 海康威视 27480 1 27480
13 手持金属探测仪 NP-SH100 海康威视 682 1 682
三、研判室
1 400万星光级CMOS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2 2418
2 摄像机电源 定制 国产 32.5 2 65
3 会议平板一体机 DS-D5B86RB/A 海康威视 36800 1 36800
4 会议平板投屏器 DS-D5AW2 海康威视 2100 1 2100
5 会议平板升降移动车 DS-D5ABKV1B-S 海康威视 4300 1 4300
6 会议平板OPS DS-D5AC9C5-8S2 海康威视 5800 1 5800
四、讯问室、特殊讯问室6间
1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海康威视 260 6 1560
2 特写摄像机 DS-2XD8147H/RD-IZ(2.8-12mm) 海康威视 4250 6 25500
3 400万星光级CMOS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6 7254
4 示证显示器 定制 国产 3800 6 22800
5 示证显示器支架 定制 国产 234 6 1404
6 电脑 定制 国产 220 6 1320
7 彩色打印机 L3153 爱普生 1560 6 9360
8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6 1716
9 温湿度LED显示屏 定制 国产 1885 1 1885
10 审讯主机 iDS-9608SNL-I4 海康威视 15000 2 30000
11 审讯主机 定制 国产 260 4 1040
12 硬盘 定制 国产 880 2 1760
13 物证展示台 定制 国产 2860 1 2860
14 隔离对讲设备 定制 国产 2850 1 2850
五、候问室2间、单人候问室6间
1 400万星光级CMOS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9 10881
2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9 2574
3 温湿度LED显示屏 定制 国产 1885 1 1885
六、法制办公室
1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国产 260 2 520
2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2 572
3 控制终端 XC-P923P 海康威视 6685 1 6685
4 打印机 L3153 爱普生 1560 1 1560
七、验尿区
1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国产 260 2 520
2 拾音器 DS-2FP2061 海康威视 286 1 286
八、走廊
1 网络半球摄像机 定制 国产 260 4 1040
九、门禁设备
1 人脸门禁控制终端 DS-K1T680MF 海康威视 2550 15 38250
2 开门按钮 定制 国产 45 3 135
3 磁力锁 定制 国产 380 15 5700
4 磁力锁支架 定制 国产 104 15 1560
5 门禁管理平台 ISC综合管理平台 海康威视 8500 1 8500
6 门禁电源 定制 国产 117 15 1755
十、对讲报警及无线指挥系统
1 系统服务软件包 VK-V1.0-21NTC 华安泰 9000 1 9000
2 后端处理终端 VK-NT9900L 华安泰 24800 1 24800
3 IP网络可视寻呼话筒 VK-NT1000TC 华安泰 2850 2 5700
4 无线蓝牙耳机 定制 国产 780 6 4680
5 IP网络对讲终端 VK-NT1000TC 华安泰 2678 9 24102
6 IP网络可视对讲终端带蓝牙 VK-V1.0-11NTC 华安泰 4885 6 29310
十一、机房设备
1 服务器机柜 定制 国产 3700 1 3700
2 400万星光级CMOS半球摄像机 DS-2CD5747EFWD-IZS(2.8-12mm) 海康威视 1209 2 2418
3 像机电源 定制 国产 32.5 2 65
4 硬盘录像机 DS-9664N-M16 海康威视 7850 1 7850
5 硬盘 HDD,ST6000VX001,6TB,5400,3.5’’,SATA 3.0 海康威视 1664 18 29952
6 固态硬盘 定制 国产 440 5 2200
7 PDU 定制 国产 320 4 1280
8 配线架 定制 国产 600 3 1800
9 理线架 定制 国产 110 9 990
10 核心交换机 S5720S-28P-LI-AC 华为 5690 1 5690
11 汇聚交换机 DS-3E3552-H 海康威视 6000 1 6000
12 24口POE交换机 DS-3E2528P 海康威视 8015 3 24045
13 24口网交换机 DS-3E2528-H(B) 海康威视 3000 1 3000
十二、UPS
1 UPS电源 SC8310-20KS 索克迈克 9000 1 9000
2 UPS电池 12V 100AH 东洋阳光 500 16 8000
3 电池柜 定制 国产 0 1 0
十三、综合布线
1 网络模块 定制 国产 10 66 660
2 网络面板 定制 国产 13 21 273
3 网络地插 定制 国产 245 6 1470
4 链路检测 定制 国产 40 66 2640
6 RJ45-RJ45数据跳线 定制 国产 35 66 2310
7 网线 定制 国产 2 6000 12000
8 辅料 定制 国产 300 1 300
十四、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费
1 系统集成 定制 国产 3000 1 3000
2 网络信息点位安装 定制 国产 0 66 0
包合计 / / / / 72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等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整体项目质保期两年,并与使用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货到采购人指定安装位置,并负责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6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验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下支付剩余5%质保金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湖南华众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00152006105000087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整体项目质保期两年,并与使用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2.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知识产权保护

6.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2保密义务

6.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货物包装要求

11.1.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11.1.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1.2.运输和保险

11.2.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1.2.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11.3.伴随服务

11.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1.3.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1.3.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4.合同的变更

1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1..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7.不可抗力

11.7.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7.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7.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1.8.法律适用

1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1.9.通知

11.9.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11.9.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131号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9号百脑汇数码港A栋12层31号
法定代理人: 黄健元 法定代理人: 姚兴波
委托代理人: 杨栋 委托代理人: 游先正
电话: 0731-85798520 电话: 0731-82839300
传真: 0731-85793626 传真: 0731-82839300
采购计划明细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www.ccgp-hunan.gov.cn/page/notice/notice_city.jsp?noticeId=1000812390&area_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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