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工程公开比选项目
金额
10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比选内容:本比选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为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所需材料、软件及配套安装集成,本次预估规模为330.0万元(含税)。
1.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施工、平台开发及系统集成,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项目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其它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造成逾期的,按延期交货进行处理。(试运行自应答方产品施工调试集成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算。)。
1.3质保期要求:所有产品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保修,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选人应保证本项目平台及所有设备的稳定和正常运行,质保期内本项目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选人免费解决,不仅限于设备及系统的维护、维修、设备更换、系统优化、定期巡检等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采购人有故障申报,中选人须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2 小时内赶到现场,24 小时内解决。每年保证至少10次不定期派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巡检。质保服务的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总价。质保期外维修应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1.4地点:金华
1.5 中选原则:本项目划分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30.0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4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
2.5 参选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两种获取方式均需要提供: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
线上获取:发送上述文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箱为zhangjing31@chinaccs.cn;
线下获取:委托经办人携带上述纸质资料获取,获取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
5、 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请于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如比选人召开参选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递交到【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潜在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链捷招发布,未经同意,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转载使用该比选公告部分或全部内容。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1-88823035】
邮箱账号:【zhangjing31@chinaccs.cn】
比选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1比选内容:本比选项目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为智能公交站棚优化改造所需材料、软件及配套安装集成,本次预估规模为330.0万元(含税)。
1.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的供货、安装施工、平台开发及系统集成,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项目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或其它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造成逾期的,按延期交货进行处理。(试运行自应答方产品施工调试集成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之日起算。)。
1.3质保期要求:所有产品提供不少于3年的免费保修,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选人应保证本项目平台及所有设备的稳定和正常运行,质保期内本项目产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选人免费解决,不仅限于设备及系统的维护、维修、设备更换、系统优化、定期巡检等工作。质保期内的服务均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支持,采购人有故障申报,中选人须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2 小时内赶到现场,24 小时内解决。每年保证至少10次不定期派服务人员到项目现场巡检。质保服务的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总价。质保期外维修应仅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1.4地点:金华
1.5 中选原则:本项目划分标段,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选人;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30.0万元(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标段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标段1 | 公交站棚智能设备 | 1 | 225.0万元 |
标段2 | 公交站安装等其他配套服务电子站牌综合管理软件平台 | 1 | 105.00万元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占股大于50%)、管理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2.4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
2.5 参选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两种获取方式均需要提供: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
线上获取:发送上述文件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箱为zhangjing31@chinaccs.cn;
线下获取:委托经办人携带上述纸质资料获取,获取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
5、 比选文件的澄清
参选人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请于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次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如比选人召开参选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9时30分】,递交到【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B楼2楼】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潜在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链捷招发布,未经同意,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转载使用该比选公告部分或全部内容。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比选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1-88823035】
邮箱账号:【zhangjing31@chinaccs.cn】
比选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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