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玉米压片厂建设项目
金额
844.33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0207g220708001
预算金额844.3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先生0451-88922842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玉米压片厂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玉米压片厂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207G22070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玉米压片厂建设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讷发改审批〔 2021〕1 65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产粮大县奖补资金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人为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玉米压片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讷河市和盛粮库有限公司院内

2.3最高投标限价:8443333.76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2051.59平方米及水、电配套基础设施。

2.5计划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8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820,共365日历天(最终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2年2月-4月)的社保记录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如果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2潜在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16时00分至2022年7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09时00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其他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府办公楼西500米

联系人:李女

联系电话:0452-33320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51-88922842、18846089684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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