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1-297781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柳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12-08 11:19:53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1-297781

(三)预算金额:7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并明确 1名评估小组负责人。评估小组的人员需要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注册)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等。中标人需将评估小组人员名单提交采购人备案。
服务开始时间:2021年12月
一、 项目概况 (一)评估项目概况 评估对象为位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花都校区1、2、3栋学生宿舍剩余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2001年12月,广州新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学校(原广州市市政建设中等专业学校)土地兴建三栋学生公寓(共2140个床位,其中公寓建筑面积共19697.454m²,饭堂建筑面积2000.00m²),提供学院学生住宿和物业管理服务,由其收取学生住宿费,合作期限从2004年9月1日起至2034年8月31日止共30年,此三栋学生宿舍建设时已完成消防验收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报告。2018年6月该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转让给广州荣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工作内容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花都校区1、2、3栋学生宿舍合同合作期限从2004年9月1日起至2034年8月31日止共30年。按相关部门要求,拟提前解除合同,需对上述项目的剩余经营管理和收益价值进行评估鉴定。现要求中标公司对学校土地兴建的三栋学生公寓(共2140个床位,其中公寓建筑面积共19697.454m²,饭堂建筑面积2000.00m²),结合周边房产情况,进行剩余经营管理和收益评估。 评估内容为对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花都校区1、2、3栋学生宿舍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剩余经营管理和收益评估;负责现场实勘、调查近期周边房地产及资产市场状况;完成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提出的其他评估要求;对实物资产做证据保全;按照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要求提供正式真实、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中标人应参与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的相关项目协调及咨询工作,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对评估报告以及与估价有关的检查、审计等。中标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下发的具体项目告知书,签订具体项目合同,开展评估工作。 (三)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7万。 ①中标人应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出具相关报告,具体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时间起至合同期届满。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是依据采购人承接项目情况测算得出,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 (四)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并明确 1名评估小组负责人。评估小组的人员需要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注册)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等。中标人需将评估小组人员名单提交采购人备案。 (五)服务要求 1、按要求时间完成每项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法、合理,并负责对评估结果解释。对评估文件和资料,中标人应妥善保管并绝对保密,非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未经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2、评估资料的保管要求:对评估报告所涉及的资料,中标人应按评估项目建立档案,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 3、为更好地服务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应在广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或承诺函),能在 8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如遇紧急事件,需按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要求时间相应。 (六)计费标准 1、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评估服务费。 2、投标人报价包含完成评估工作所需的服务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所有税费等各项费用。 (七)其他服务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相应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和软件、交通工具等。 (八)其它要求 1、履行期限: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具体项目评估服务。提交评估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同意在收到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基础资料后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并提供承诺书。 2、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给予警告: 1)不按要求配合征收实施单位开展工作的; 2)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以致服务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的; 3)评估成果中有明显错漏的; 4)服务态度不佳或无合理原因未按时完成委托任务的; 5)接到具体项目告知书后拒不开展评估工作的,或无合理原因拒不接受该项目的。 中标人出现以上问题,严重影响采购人具体项目进度的,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具体项目的服务合同。 3、中标人在项目服务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有权终止子项服务合同,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评估服务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包括提供虚假评估报告)、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与项目利益相关人存在利益输送,或向利益相关人吃、拿、卡、要的; 5)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完成委托工作的; 6)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纪律处分或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8)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9)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10)不按要求保管评估资料或非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将评估报告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的。 (九)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可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申请支付评估服务费。具体申请时间及程序由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与中标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中标人必须提前开具等额且符合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有效发票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收到发票后七日内采购人(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以转账方式支付评估服务费给中标人。 1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1年12月08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杨柳芳 86399377

采购单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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