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9个镇办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9个镇办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汉台区东一环路奥翔大厦南楼1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06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DZB-2021027
2、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9个镇办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104,4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一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1,731,000.00, 项目概况:采购移动式压缩车、移动式压缩车厢(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第2包: 二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3,140,000.00, 项目概况:采购3m3垃圾挂桶车、18t垃圾压缩转运车(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第3包: 三标段, 1 项, 预算金额:2,233,400.00, 项目概况:采购240L垃圾桶、3m3垃圾勾臂车、3m3垃圾勾臂车配套箱体(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07 00:00:00 至 2021-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不可兼投。 注:1、依法免税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或开标前一年内零申报的则税收缴纳证明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1 17:30:00 止
地点:汉台区东一环路奥翔大厦南楼101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一标段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二标段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3包: 三标段 ,标书金额: 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日(早上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不包含节假日)。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06 14:30:00
地点:汉台区东一环路奥翔大厦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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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中市南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16-55190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916-8818339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台区东一环路奥翔大厦南楼101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中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