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涞水县蔡家井水库沟等3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水发改投资【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涞水县赵各庄镇等乡镇。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蔡家井水库山洪沟、小西河山洪沟和福山口山洪沟河道清理及防护工程。蔡家井水库山洪沟工程内容为河道清理3476m;岸坡防护工程长度3827.5m(防洪挡墙1978.5m,格宾石笼护坡1849m);小西河山洪沟工程内容为河道清理2284m;岸坡防护工程长度4577m(防洪挡墙2696m,格宾石笼护坡1881m); 福山口山洪沟工程内容为河道清理506m;岸坡防护工程(采用M10浆砌石)长度425m。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0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5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优良。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勘察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三家单位;(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30 09:30至2024-0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水县水利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滦水县德成路145号 | 地址: |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园博园大街19号河北省出版传媒创意中心1楼1710、 1711室。 |
邮编: | 074100 |
邮编: | 050802 |
联系人: | (异议受理人)王常林 |
联系人: | 冯昌召、李霞、宇文新娇 |
电话: | 0312-4533932 |
电话: | 0311-69023864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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