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金额
281.7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75210010001
预算金额281.72万元
招标联系人-0313-5973600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华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红宇0313-30137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75210010001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7200
    最高限价:2799660.58
    采购需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41.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467.79平米,建筑高度10.1米。建筑内容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室、档案室、信访室等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暖通及设备安装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企业提供新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1至2024-08-07, 09:00-12:00-12: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等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舱,评标室地点:第十二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4、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 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胜利路万丰街)
    联系方式:0313-5973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华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解放路12号院1号楼25号
    联系方式:0313-3013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红宇
    电话:0313-3013736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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