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接受采购人铜陵市郊区周潭中心学校委托,对郊区周潭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SSZB(2022)036号
2、项目名称:郊区周潭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铜陵市郊区周潭中心学校
4、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5、项目预算:28万元
6、最高限价:28万元/年(周潭镇第二幼儿园14.5万元/年,周潭镇第三幼儿园13.5万元/年)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项目概况:郊区周潭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租赁校车2辆(19座),作为周潭镇第二幼儿园(地址:周潭镇凤凰村)、周潭镇第三幼儿园(地址:周潭镇永兴村)学生接送的专用车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9、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7)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8)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办法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开标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不需要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栏自行下载。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7月25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铜陵市郊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铜陵市郊区政府4#楼)。
注:(1)被授权单位或个人需携带投标人书面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中被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投标被授权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身份证原件,仅可代表一家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
(2)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铜陵市郊区周潭中心学校
地址:铜陵市郊区周潭中心学校
联系人:谢主任
电话:15357367988
(二)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2-2873090/15056217961
七、公告期限
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磋商时间。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无磋商保证金要求
九、重要提示
1.外地来铜陵市郊区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投标人)须提前向代理机构报备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鼓励外地供应商授权委托本市相关单位或个人作为响应(投标)代表参加该项目。
2.对进场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实施两码(安康码、行程码)联查、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红、黄码以及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人员不得入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进场参加该项目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3.交易各方(采购人,响应供应商)限派1名代表入场。投标人必须按照磋商公告的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所需资料。
附件:
郊区周潭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郊区周潭镇幼儿园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疫情防控承诺书.doc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采购人 | : | 铜陵市郊区周潭中心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资格审查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入磋商响应书】;2、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并装订入磋商响应书中);3、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材料。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筹资金 |
3 | 采购范围 | 详见磋商公告及文件 |
4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5 | 最高投标限价 | 28万元/年(周潭镇第二幼儿园14.5万元/年,周潭镇第三幼儿园13.5万元/年)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8 | 是否接受分包履约 | 不接受 |
9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磋商及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磋商及磋商响应书递交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2 | 投标保证金及帐户 | 详见磋商公告 |
13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14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可以为转账、保函、保证保险中的任意一种。成交供应商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逾期未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
15 | 合同价款的支付 | 按学期支付,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按合同支付用车费用。 |
16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
17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人通知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由于成交供应商不响应磋商承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至第二侯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18 |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费4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另行支付。 |
19 | 重要提示 | 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对行车路线、站点和时间作出适当调整,中标人不得拒绝和要求另外增加费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审核材料要求 | |
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书按相应要求签字或盖章。同时委托人符合文件相关要求。 | 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响应的无需磋商响应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需要提供的磋商响应资格证明资料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入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
需要提供的磋商响应资格证明资料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均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至投标截止日,我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按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
需要提供的磋商响应资格证明资料 | 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 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 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 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 按谈判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
需要提供的磋商响应资格证明资料 | 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 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装订在文件内 | ||
标书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标书响应情况 | 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按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相关承诺 | ||
其他要求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所需提供材料 | 分值 | |
技术部分评分 | 综合能力 | 1、人员配备情况(15分):(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相关服务管理经验的得5分。(2)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员情况(满分为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须持有准许驾驶校车字样的驾驶证)的数量为2名,对拟派的驾驶员根据下列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分:①年龄25-60周岁,具有5年或以上校车驾驶经验,每提供一个得5分;②年龄25-60周岁,具有3年(含)至5年校车驾驶经验,每提供一个得3分; 2、配备车辆情况(5分):拟投入本项目运行的车辆(19 座), 车龄在1-5年的每辆得2.5分,车龄6-8年的每辆得1.5分,车龄9-10年的得每辆得0.5分,10年以上的不得分,满分为5分。注:提供采购新车承诺视为车龄为1年。 | 1、(1)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服务管理经验合同的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提供本项目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需提供配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采购新车承诺,行驶证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不符合的不得分; | 20分 |
技术部分评分 | 项目服务方案 | 1、安全保障情况(10分)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以下险种的或拟投入本项目运行的车辆已购买以下险种的进行评分:(1)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的得1分,保额为150万元的得3分,保额为200万元得5分,此项满分为5分;(2)车上人员责任险:20万元-30万元的得1分,30万元-50万元的得3分,50万元以上的得5分,此项目满分为5分;2、针对性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策划与方案,投标人社会责任措施,服务质量承诺、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等,由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10分,良的得7分,一般的得5分;3、管理制度(10分):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由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10分,良的得7分,一般的得5分;4、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出现紧急突发事件、行驶途中发生故障以及采购人特别委派任务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情况,由评委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定: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现有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服务方案内容;3、投标人需提供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内容;4、投标人需提供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未提供不得分。 | 35分 |
业绩 | 投标人自开标截止之日起近三年内(2019年1月至今,以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具有校车租赁服务合同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的得5分,最高得15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 | 15分 | |
报价 部分评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 以最终报价表中的金额为准 | 30分 |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执业资格 | 学历 | 年龄 |
项目负责人 | |||||
司机 | |||||
司机 | |||||
其它 | |||||
其它 |
序号 | 业绩名称 | 业绩金额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服务期 |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年) | 合计(元/年) |
A车周潭镇第二幼儿园线路 | 1辆 | ||
B车周潭镇第三幼儿园路线 | 1辆 | ||
总报价: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服务期 | |
采购内容 | 校车租赁服务 |
最终总报价:大写: 元/年 小写: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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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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