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航空服务部采购部沈阳(机场包)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6.0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01802
预算金额106.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航空服务部采购部沈阳(机场包)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重新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机组人员异地驻勤保障酒店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沈阳(机场包)驻勤酒店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180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航班运行计划安排,为执行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及宵夜)、机场候机楼往返酒店车辆、制服清洗等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航航班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 预留以及接送机服务。 项目预算为:【106.01】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保障标准与 限价
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洗衣保障标准与限价
375元/间/天【不 含早】
1.提供早餐、午 餐、晚餐、宵夜用 餐服务。 2.提供自助餐、点 餐、套餐、围餐多 种用餐方式选择。 3.费用标准: 早餐:20元/人/餐 正餐:50元/人/餐 宵夜:30元/人/餐
1.酒店提供机场候机楼往 返酒店的交通服务,安排 专车按航班运行时间接送 机组。 2.费用标准:300元/单程 (此项费用是指每次接送 每趟航班的所有机组人员 的费用标准,每次接机或 送机只结算一次单程的交 通服务费用,与供应商每 次提供接送车辆数量无 关)
1.为过夜时间(下次航 班起飞时间与落地航班 时间之差)超过24小 时(含)的机组人员提 供每航班每人1件上衣 的清洗服务。 2.费用标准:20元/件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 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 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 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南航异地驻勤保障单位根据《机组驻勤酒店安排原则》,视航班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 况进行安排,南航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3)综合考评每季度或半年开展一次,考评不合格的酒店将取消合作资格。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机组驻勤酒店
沈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 公司本次谈判,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 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 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2 . 4 供应商酒店距离当地机场航站楼单程车程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注意:依据(注意:依据“百度地图 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 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 14 :00期间】酒店至航站楼的最短时间距离。) 2.5 供应商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注意:参考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 2.6 供应商酒店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机组提供早、午、晚餐及夜 宵服务。用餐时间须满足以下标准,用餐时间以落地航班时间与下次航班起飞时间界定(北京时间),早餐:06:00-10:00;午餐:11:00- 13:30;晚餐:17:00-20:30(含);夜宵:当天20:30(不含)-00:00;新疆地区用餐时间统一推后2小时。(注意:(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 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 明》及现场照片。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 2 . 7 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能力,按照航班运行时刻为机组提供机场候机楼与酒店之间的往返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 或以上车辆为机组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该航班机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机组一人一座以及放置机组行李的 空间。(注意:(注意:1.不得使用 不得使用7座以下车型;座以下车型;2.车龄不得超过 车龄不得超过8年(含);年(含);3.行驶距离不得超过 行驶距离不得超过20万(含)公里;万(含)公里;4 .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 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是供应商)、车辆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如为租赁车 辆,须提供与车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 租赁供应商”,车辆性质须为,车辆性质须为“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或可提供道 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公里数、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租赁公司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方 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转委托他方代为完成。) 2.8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注意:提供2023年 年1月 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扫描件1份以及 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酒店提供给采购人使用的客房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含),客房内有独立卫生间、干湿分离、有防滑垫及CCC认证的防爆玻 璃。(注意:提供携程网络客房面积大小截图及客房内相关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2.10 供应商酒店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注意: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此项查询结果的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 2.1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 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 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12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 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 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 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 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 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13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 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4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 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15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供应商 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 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 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 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 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 】年【】年【2】月【】月【19】日【】日【17】时【】时【00】分】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 .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航空服务部采购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邮编:5108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小姐】,020-【86138865】【18819446546】EMAIL:【liangmeijun@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管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 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 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人)。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 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28229976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 前提出异议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 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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