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某部战备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VGBRJD-W1002)
一、项目名称:惠东县某部战备建设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RJD-W1002
三、项目概况: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按照需求清单采购一批物资,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快艇(海上使用) |
1、8-10座(5.8米) 2、防腐蚀,带挡水功能,自动排水 |
艘 |
1 |
2 |
艇 |
1、材质:铝合金,尺寸:580×206×85(cm)。 2、配置:可折叠遮阳棚一套,独立沙发座椅4个,长排座椅1个,舱底自动水泵1个,挡风玻璃1套,铝合金护栏1套,起吊环4个,尾部环照灯1个。 3、乘客数量:8-10人。 4、载重:1000公斤。(建议配置60马力船挂机) |
台 |
2 |
3 |
海上救援冲锋舟 |
1、材质:铝合金,尺寸:600×200×80(cm)。 2、配置:铝合金护栏1套,起吊环4个。 3、乘客数量:12人。 4、载重:1200公斤(建议配置60马力船挂机) |
台 |
1 |
4 |
拖船架 |
1、长5.96米,宽2.2米 2、载重:1000公斤 3、轮胎:185×14×2 4、轴数 :单轴 |
架 |
2 |
5 |
飞行无人机(飞行救生艇) |
1、尺寸:≤1200mm×1050mm×380mm;重量:≤15kg; 2、配置2个水下推进器,上下网罩防止二次伤害,飞控可抗5级风,水中浮力:≥36kg; 3、具有一键起飞、一键返航、自主返航、空中悬停、波浪水面起飞的飞行能力。 |
架 |
1 |
6 |
电动巡逻车 |
1、48V4KW,免维护蓄电池、警灯警务系统,齐盖后备箱,遮阳帘,红地毯; 2、续行里程70-80KM,充电时间8-10h,励磁配置,交流牵引电机;优质控制器;全自动智能充电器;真空子午轮胎,带警务系统; 3、乘客数量:5人。 4、前碟后鼓; 5、方向助力; 6、刹车助力。 |
部 |
1 |
7 |
沙滩巡逻车 |
1.尺寸:3660×1290×1960mm。 2.整车重量:660KG、最大承载量:410KG、最高速度:28KM/H、最大爬坡力:30%。 3.电机功率:AC32V/5KW;充电时间:8-10H。 4.续行里程:60-120KM(根据选配续行)。 5.乘客数量:4人。 |
台 |
1 |
8 |
割草机 |
1、侧挂式。 2、发动机最大功率(kw):1.5。 3、整机净质量(kg):7.5。 |
台 |
3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关键页面);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联昇路滨江花园A1-A31-2层05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联昇路滨江花园A1-A31-2层05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公告信息查询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余工
名称: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联昇路滨江花园A1-A31-2层05号
联系方式:0752-8862917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谢先生、黄先生、王先生
联系方式:0752-587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