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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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竞价项目说明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白云机场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白云机场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1.2项目内容:具体清单见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地点:广州白云机场
1.3项目限价:128.9万元
1.4 到货期:/
1.5 服务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1.6 项目付款方式:本服务分四期支付,每服务三个月后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相应比例服务款。
1.7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期间:2021年12月30日9:00至2022年1月6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8 竞价期间:2022年1月7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合格报价人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2报价人应不存在下列情形(需就以下内容出具诚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近三年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我司(包括独立法人及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被采购人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
(4)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6)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 投标人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6 投标人需提供新华三的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函。
3.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4.竞价过程说明
项目竞价过程分为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资格预审结果查看及竞价三个阶段,具体说明如下:
4.1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阶段
报价人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wz.gdairport.com)注册登记成为合作商后,方可上传资格预审文件。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期间,报价人可用注册的合作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按公告要求上传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结束后资格预审文件将不能上传。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照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档上传。
4.2资格预审结果查看阶段
在项目资格预审时间结束,且采购人员审核完毕后(审核周期为资格预审结束到竞价开始之间的时间),报价人可登陆网站“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竞价环节。
4.3竞价阶段
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报价人登陆网站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按网站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5.竞价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报名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回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采购人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6.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项目公告及资格预审报名期间,报价人应按竞价公告第三部分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纸质扫描版资格预审文件。若报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1不能完全符合项目合格报价人条件要求的;
6.2资格预审文件资料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
6.3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透露了项目报价的;
6.4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6.5其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原因。
7.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采购人按照系统排名选定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成交合作商,若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报价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人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8.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在系统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9.对报价人不诚信行为处置
对于报价人不符合我司网上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恶意报低价或有以下情况的,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将报价人记录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拒绝名单库的权力:
9.1报价人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企业或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9.2对采购项目进行无效投诉的,具有下列之一的,应视为无效投诉:
9.2.1投诉主体不是项目参与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人需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9.2.2投诉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的;
9.2.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报价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9.3 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业绩等骗取成交的;
9.4 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参加采购;
9.5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给采购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9.6成交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的;
9.7报价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与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或仲裁的;
9.8其他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行为。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8680563868
联系人邮箱:hongrunfeng@gdairport.com
公司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横二路A4综合北楼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数量 |
规格 |
备注 |
1 |
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维保服务 |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
1 |
7*24小时电话支持及故障分析排查,季度巡检、重大节假日驻场保障、备件更换等服务 |
白云机场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技术支持服务规格书
第一章 项目概述
一.1. 服务名称
白云机场T2及GTC网络系统维保服务,乙方在服务期内,作为服务提供方,在履约过程中对该系统提供及时、专业的技术服务,确保系统7*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通过巡检、保养服务,有效降低系统故障率,保证系统的高可靠性、稳定性及可用性。
一.2. 服务期限
本服务为2022年度的技术服务,正式履约时间为2022年3月1日,服务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服务期一年。
一.3. 术语解释
甲方:本规格书提到的甲方,指本服务的委托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本规格书提到的乙方,指本服务的提供方,履行本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本规格书提到的服务范围是指此次外包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系统及设备巡检、保养、紧急故障处理、备品备件更换、节假日驻场、培训等。
备品备件:本规格书中提到的备品备件,是指乙方在履行外包服务职责的过程中,利用采购或加工各种零部件,用于替换故障或劣化零部件以恢复服务范围中涉及的弱电系统或设备设施原有的性能,达到故障恢复、预防性维修等以保障7*24小时服务有效不间断的效果。
证件:本规格书中提到的证件一般指控制区的人员长期或短期通行证、物品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工具通行证。
第二章 总体说明
二.1. ★总体服务内容
乙方负责白云机场T2及GTC网络系统维保服务,本服务的总体服务内容如下:
l 设置专属甲方的服务保障电话,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及故障分析排查,乙方在接到服务请求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设备故障在检修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必须马上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并在故障处理完后48小时内提交故障报告,报告中必须说明故障种类、原因及详细的处理步骤;
l 对服务范围进行每季度1次巡检服务,并提交巡检报告,有双方签字确认后分别存档;
l 提供特殊时期时的驻场保障(如春运等)及系统检查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每年不低于8天的驻场保障;
l 为了保证所维护设备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乙方应提供备件快速到场,及时更换备件。
第三章 服务范围及要求
三.1. 服务涉及系统介绍
T2及GTC网络系统是整个T2航站楼信息弱电系统的通信基础,支持信息弱电系统所有的基于网络的功能和业务。系统采用H3C品牌设备,使用业界领先的成熟可靠技术,为信息弱电系统提供 24 小时连续高可靠运行的、安全的数据及媒体传输平台。网络系统根据运行和管理的定义,可以划分为带外管理网和生产网两部分。(1)带外管理网通过独立于数据网络之外专用管理通道对机房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服务器设备(UNIX小型机、X86服务器等)以及机房电源系统进行集中化管理。(2)生产网根据机场的分布可以划分为数据中心骨干网、数据中心网、终端接入网(系统设备品牌型号详见附件1:主要设备清单)。
若在服务期内,由于信息化建设而产生的新建或技改,甲方可能会结合验收移交运维的情况对设备清单进行调整,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
三.2. ★服务范围描述
本服务需服务商提供H3C原厂售后服务函,服务说明如下:
三.2.1. 基本维保7*24*4
基本维保服务(H3Care Basic)是H3C公司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打造并提供的维护保障服务解决方案。该方案涵盖了快速备件更换、远程技术支持、维护性软件版本支持以及网站和论坛支持等内容,能够有效帮助客户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维护网络,满足客户对高效、稳定的IT环境的需求。RMA*受理及批复时间:24小时受理,30分钟内批复发货/到货时间:RMA批复后1小时内安排备件发货,4小时内到达。
三.2.2. 基本维保7*10*ND
基本维保服务(H3Care Basic)是H3C公司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打造并提供的维护保障服务解决方案。该方案涵盖了快速备件更换、远程技术支持、维护性软件版本支持以及网站和论坛支持等内容,能够有效帮助客户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维护网络,满足客户对高效、稳定的IT环境的需求。RMA*受理及批复时间:8:00-18:00(含节假日),1小时内批复发货/到货时间:RMA批复后当天安排备件发货,第二天18:00之前到达。
三.2.3. 基本维保详细说明
基本维保服务(H3Care Basic)是H3C公司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打造并提供的维护保障服务解决方案。该方案涵盖了快速备件更换、远程技术支持、维护性软件版本支持以及网站和论坛支持等内容,能够有效帮助客户的现场技术支持人员维护网络,满足客户对高效、稳定的IT环境的需求。
TSC:H3C技术支持中心。
400:H3C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10-0504。
RMA:RMA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物料返回申请授权。
备件先行:客户购买的H3C产品因自身硬件问题出现故障,为保证客户网络的正常运行,备件的发出先于故障件返回的措施。
NBD:Next Business Day, 第二个工作日
ND: Next Day, 第二天(18:00之前到达,含节假日)
软件版本定义
主软件版本:H3C软件的主要版本。该软件提供新增加的软件特性和/或功能。主软件版本的发布软件编号是由H3C指定的。其编号排列是在软件版本编号中平台版本后的字母和数字,如CMW5.20-R1109中的R1109。
维护性软件版本:H3C软件的维护版本。该版本用于提供软件的维护,对于软件中存在隐患进行修复的版本,不增加新功能和新特性。维护性软件版本发布的编号是由H3C指定的。其编号排列是在主软件版本编号后的字母和数字,如CMW5.20-R1109P07中的P07。
三.2.4. 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提供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故障申报受理、硬件维修RMA受理等服务内容。
第四章 服务标准说明
四.1. ★服务履约准备期
确认成为服务提供方后,直至服务正式履行前,乙方应积极根据本规格书中提及的服务要求,做好服务履约的各项准备工作。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l 组建服务团队,落实服务人员,提交人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记录等,资料须加盖公司章);
l 制定工作计划,并按照本规格书的要求形成服务保障方案;
l 制定服务报告模板、巡检报告模板、保养报告模板;
l 采购备品备件、工具及易耗品,并入库;
l 甲方交办的其他准备工作。
乙方还应在准备期内就后续履约服务期间所需的通行证件、机房出入、配置管理、升级变更等流程与甲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
乙方须将上述工作的准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开始进入服务期。若乙方在服务期开始后尚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甲方将按天扣除服务费,直至乙方全部完成上述工作并由甲方确认通过为止。
四.2. ★服务团队及人员要求
乙方应为本服务组建服务团队,提供1-2名固定工程师,以满足7*24小时电话支持及故障分析排查;接到服务请求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设备故障在检修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必须马上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并在故障处理完后48小时内提交故障报告,报告中必须说明故障种类、原因及详细的处理步骤;巡检、保养服务(含软硬件)工作。
乙方须服从甲方在本服务中的人员素质要求、人员管理要求及其他要求。
四.3. 人员素质要求
服务商能够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以提高客户问题解决的效率,避免问题延迟的解决给客户带来损失。要达到这一要求,除了提供硬件方面的保修服务之外,服务商还需要在相关技术培训、数据库应用系统、中间件应用系统、系统整合、数据迁移等方面都需要提供专业方案,并有能力实施。
乙方组建服务团队员工应为乙方正式聘用人员,与乙方签署正式、正规的劳动合同,不得安排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参与本服务。
四.4. 人员管理要求
四.4.1. 乙方在得知成为本服务提供方后,应立即着手组建服务团队,服务人员的数量不得少于本规格书要求数量。在正式履约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履行服务的详细人员和工作计划供甲方审批。
四.4.2. 乙方应按年度工作计划履行巡检、保养、培训等服务,并保留服务记录,随服务报告提交甲方。
四.4.3. 若存在人员临时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动时间、变动人员情况报送甲方审批,若在服务履行过程中发生未报备的变动,甲方将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生如技能不足、资质不符合等人员安排不合理影响服务的情况,甲方有权在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要求乙方按服务规定增补人员。
四.4.4. 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涉及人员或物品等证件办理,乙方须提前办理,不得由于证件原因延误、影响服务,若存在这种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进行考核扣罚。
四.4.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执行提出要求或意见建议:
l 服务团队人员的技术能力、服务态度、服务出勤等;
l 乙方不服从甲方监管,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l 临时交办的一些促进服务工作任务。
甲方可视情况对上述行为进行考核,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无明确约定,甲方可酌情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的罚金,并在同步在服务考核中的满意度评分进行扣罚。
四.4.6. 如乙方服务团队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并导致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须自行负责,甲方无须为乙方的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四.5. 其他管理要求
四.5.1. 在服务期内,为了保证服务执行的质量及延续性,乙方应保持服务团队的人员稳定,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将核减服务费中的人工成本:
l 未报备并经甲方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服务团队人员;
l 做好服务团队的人员更换控制,非驻场服务人员年度更换不得超过两次;
l 服务期内,非驻场人员要做好工作交接、安全及操作培训并提供相关记录后才能进行更替。
四.5.2. 在重大保障活动或者五一、十一国庆及春节等节假日,乙方应无条件响应甲方的重保要求,在重保期间,必须加强人员现场值班保障及紧急故障的人员应急支援。必须体现在值班表及重保方案里并接受甲方抽查及考核。
四.6. ★服务考核要求
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服务考核要求(服务考核要求参见附件2)。
合约期满,甲方将对乙方的服务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如存在未完全履约的情况,如故障不响应未处理、重保驻场不履行、培训未提供、保养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异常零部件未更换等,甲方将在最后一次服务费用里进行核减。
四.7. 服务执行标准
四.7.1. ★驻场保障标准
在服务期内,乙方须按甲方需要提供不低于8天的驻场保障服务,每天的驻场时间为9:00-17:00,驻场地点为甲方的办公区,驻场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出勤考核及工作调度。
四.7.2. ★故障处理标准
乙方须保证在服务期内,服务范围内设备完好率>95%;
乙方须满足7*24小时故障响应,电话铃响三声内必须接听。故障接报、处理、反馈必须及时。发生系统级故障的恢复时间低于30分钟,发生区域性故障的恢复时间低于90分钟,重点区域故障的恢复时间低于90分钟。紧急故障的到场时间在2小时内;
乙方应针对本服务做好应急预案和备件储备,在故障处理过程中,若故障无法按要求时间恢复,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提供备机等,恢复服务,保障服务的延续性后再继续排查故障;
乙方的故障处理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业管理规定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若故障处理过程中有可能引发其他设备、系统风险,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故障解决后,乙方必须做好设备及环境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在故障结束后3小时内向甲方提交故障报告供甲方审核;
乙方在提交服务报告时,须包含月/季的故障数量、故障类别占比、故障原因分析、排障时间统计、故障环比对比、改进建议等内容;
四.8. 备品备件要求
为了保证所维护设备的稳定运行,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业务,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备件,并支持备件快速到场服务。
四.9. 技术培训要求
四.9.1. 乙方应结合服务业务,在服务期内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四.9.2. 上述培训相关的台账,乙方应做好资料留存供甲方检查,并随服务报告报送甲方备案。乙方留存及报备的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课件、培训照片、培训签到记录等。
四.10. 服务资料
在服务履约准备期,乙方须按照附件3中的提及的台账或报告明细,提交对应的模板供甲方审核,并按甲方意见修订并通过审核。
在服务执行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提交服务资料,以便让甲方充分掌握服务的执行情况。
具体的服务资料提交要求参见附件3。
四.11. 作业及安全规范
服务期间,乙方应遵照相关的安全协议、保密协议、现场作业管理标准、机房管理规定等规定及指引开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民航局颁布的相关法律及细则;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业区域管理单位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甲方公司的制度及要求。
在服务期内,若上述单位新颁布或修订了规定、制度,乙方须无条件遵守。
甲方业务安全管理协议详见附件4。
附件1 服务设备清单
本服务维护的设备清单如下:
设备型号 |
设备类型 |
设备名称 |
产品数量 |
服务描述 |
SR6608 |
路由器 |
HZ-GG-RT-SR6608-1-T1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R8808-X |
路由器 |
SJ-GG-RT-SR8808-1-I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R8808-X |
路由器 |
SJ-GG-RT-SR8808-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R8804-X |
路由器 |
GG-GG-RT-SR8804-1-I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R8808-X |
路由器 |
HZ-GG-RT-SR8808-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ZH-BG-HX-S7706-2-ITCMD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 |
交换机 |
ZH-AF-HJ-S7503E-1-ITCMD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 |
交换机 |
ZH-SC-HJ-S7503E-1-ITCMD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 |
交换机 |
ZH-ZH-HJ-S7503E-1-ITCMD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3 |
交换机 |
ITC-AF-HJ-S7703-1-MDF01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3 |
交换机 |
ITC-AF-HJ-S7703-2-MDF01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9810 |
交换机 |
SJ-HX-S9810-1-I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9810 |
交换机 |
SJ-HX-S9810-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GL-SJ-HX-S7506E-1-I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10 |
交换机 |
HZ-SC-HX1-S10510-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SC-HJ1-S10506-T2W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SC-HJ1-S10506-T2W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SC-HJ1-S10506-T2E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SC-HJ1-S10506-T2E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LG-HX-S10506-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LG-HJ-S7506E-1-T2W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LG-HJ-S7506E-1-T2W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LG-HJ-S7506E-1-T2E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LG-HJ1-S7506E-T2E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ZH-HX1-S10506-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ZH-HJ1-S7506E-T2W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ZH-HJ1-S7506E-T2W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ZH-HJ1-S7506E-T2E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ZH-HJ1-S7506E-T2E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WX5540H |
无线控制器 |
HZ-ZH-WX5540H-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GB-HJ-S7502E-1-ITCMD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GB-HJ-S7502E-2-ITCMD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 |
交换机 |
HZ-GB-HX-S7503E-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GB-HJ-S7502E-1-ITCPCR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GB-HJ-S7502E-2-ITCPCR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Q-GBW-HX-S7502E-1-T1-T1E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2E |
交换机 |
HZQ-GBW-HX-S7502E-2-T1-T1E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12708 |
交换机 |
T1-AF-HX-S12708-1-T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WC-AJ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WC-2B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WC-1H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T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EC-AJ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EC-2C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EC-2A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7706 |
交换机 |
T1-AF-HJ-S7706-1-EC-1I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AR2240C |
路由器 |
T1-AF-AR-2240C-T1-E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EC-1I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2506-1-EC-2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EC-2D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WC-1H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WC-2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WC-2B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1-XL-T1-1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2506-ITC-3F-DMZ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2510 |
交换机 |
HZ-AF-HX-S12510-ITC-3F-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0506-ITC-LGJF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T1-AF-HJ-S12506-1-T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AF-JPJK-HJ-S7506-1-ITC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8900E |
交换机 |
T1-AF-Daolu-GA-HJ-8908E-1-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8900E |
交换机 |
T1-AF-Daolu-HX-ZXR10-8908E-1-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8900E |
交换机 |
T1-AF-Daolu-HX-ZXR10-8908E-2-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OLT |
OLT |
T1-AF-Daolu-HJ-OLT-1-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OLT |
OLT |
T1-AF-Daolu-HJ-OLT-2-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OLT |
OLT |
T1-AF-Daolu-HJ-OLT-3-ITC3F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10 |
交换机 |
HZ-AF-HX-S10510-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AF-HJ-S10506-1-T2W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AF-HJ-S10506-1-T2W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AF-HJ-S10506-1-T2E61E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06 |
交换机 |
HZ-AF-HJ-S10506-1-T2E51A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AF-HJ-S7506E-1-T2YJW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HZ-AF-HJ-S7506E-DMZ-1-T2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10510 |
交换机 |
HZ-AF-HX-S10510-G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WiFi-HX-S7503-JYJY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HLW-HX-S7503-JYJY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SC-HX-S7503-JYJY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AF-HX-S7503-JYJY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WiFi-HX-S7503-HG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3E-M |
交换机 |
T2-HLW-HX-S7503-HaiGuan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S7506E |
交换机 |
T2-AF-HX-S7506-HaiGuan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WX5540H |
无线控制器 |
T2-WiFi-AC-WX5540H-HGPCR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WX5540H |
无线控制器 |
T2-WiFi-AC-WX5540H-JYJYPCR |
1 |
基本维保7x24x4 |
MSR56-60 |
路由器 |
WL-RT-MSR5660-1-ITCPCR |
2 |
基本维保7x24x4 |
小计 |
142 |
附件2 服务考核要求
一、总则
本办法作为《2022年白云机场T2及GTC大楼网络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合同》的附件,一经签订双方在有效期内遵照执行。
二、名词定义
1.系统/设备故障事件:指造成系统/设备功能性整体或部分缺失,影响到生产运行或生成故障隐患的事件。
2.故障时间:从系统/设备故障发生(发现)到故障修复的时间周期。
3.故障时间标准:甲方/用户能够容忍的系统故障时间上限。
4.超标故障事件:故障时间超出故障时间标准的事件。
5.有效投诉:指经过双方确认,由乙方责任原因造成的投诉事件。
6.航班延误:指经过双方确认责任的延误航班事件。
三、考核依据
主要以下列数据(材料)为考核依据,双方有义务保证以上数据、信息的真实可靠:
n乙方提供的管理流程、设备维护标准、模板等。
n乙方提供的设备年度、季度、月度维护计划。
n乙方记录的生产台账,包括电子、纸质台账。
n乙方提供的月度、季度、年度运维报告。
n乙方提供的专项报告,包括突发事件报告、特殊保障报告等。
n甲方的抽查结果。
n有效投诉记录。
n航班延误、统计记录。
n上级安全考核结果。
3.1争议解决
乙方如果对考核内容有争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理由。如果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理由则视为乙方认可考核结果。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3.2免责条款
(一)对客观原因(设备本身缺陷、设备老化、供电故障、未告知第三方施工、天气原因等)造成的设备故障,需由乙方提出有效依据,经甲方确认。
(二)抢修工作需要等待运行条件的,以抢修开始工作时间计。
(三)对第三方责任,包括第三方操作不当、人为损坏、延误时间等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工作,但由于甲方运行需要,无法安排作业时间,经甲方确认后,延期期间的损失免责。
(五)维护人员主动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及缺陷、采取弥补性措施并及时通报减少损失的故障,酌情减少或免除扣减服务费。
(六)对于不可抗力(战争、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政策调整)造成的损失。
3.3服务费用
运维费用根据考核成绩发放。
3.4考核方法
同时进行红线考核、付款考核两类考核,其中红线考核主要面向诚信事件进行,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统计,原则上允许发生次数为零,一旦发生则处以重罚;付款考核面向日常生产进行,以付款次数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系统的可用性、服务的响应性以及运维管理的有效性。
(一)扣减服务费=红线考核扣减费用+付款考核扣减费用+服务准备期考核扣减费用。当扣减服务费>费用总额时,甲方有权扣除服务保证金、单方面免责接触服务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二)乙方存在连续两次扣分超过30分的,甲方有权扣除服务保证金、单方面免责接触服务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3.5红线考核
当触发红线考核的事故/事件发生时,由乙方提交专项报告,甲方出具《重点考核通知书》,所扣减服务费款项直接在当季服务费用中扣除。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1《红线考核指标》。
3.6付款考核
合同期间,乙方每季初10个工作日内提交季度运维报告,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服务项目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单个考核指标采权重制评分,最终根据各自权重换算为100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支付服务费用。
付款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2《付款考核指标》。
附件2-1 红线考核指标
类别 |
定义 |
考核要求 |
奖惩规定 |
安全事件 |
不发生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证件使用安全等。 |
不发生 |
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按照附件4:委外业务安全管理协议中相关条款扣减服务费,且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 |
重大故障 |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系统瘫痪等重大故障,影响生产业务,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 |
不发生 |
每起扣减服务费1000-5000元/次,且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 |
区域性故障 |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系统区域性故障,并在发生故障后拒绝响应或响应不及时导致甲方损失 |
不发生 |
每起扣减服务费1000-3000元/次,且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 |
服务 |
未完全执行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检保养次数不够、重保时间不够、未提供培训等。 |
不发生 |
每起扣减相应服务费 |
不诚信事件 |
故意隐瞒、有意作假。包括但不限于: 1、未按合约要求配备相关资源; 2、服务流程进展情况谎报、虚报、瞒报等。 3、隐瞒或不实出具系统故障报告; 4、各类台账、统计数据作假; |
不发生 |
每起扣减服务费1-10万元/次,且甲方有权免责解除合同 |
附件2-2 付款考核指标
类别 |
指标 |
说明 |
分值 |
权重 |
评分办法 |
|
常规工作 |
服务响应 |
响应到场 |
发生重大故障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设备故障在检修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必须马上提供备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并在故障处理完后48小时内提交故障报告 |
10 |
10% |
发生一次故障不响应或达到现场迟到2小时以上扣1分 |
远程技术支持 |
接报故障后5分钟内立即响应,远程协助故障处理,48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 |
15 |
15% |
发生一次故障不响应扣1分 |
||
巡检/保养 |
按计划完成巡检/保养 |
1. 出具巡检/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养,保养完成后当天反馈,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巡检/保养报告 |
10 |
10% |
1.发生一次保养不到位情况扣1分 |
|
2. 及时提出巡检/保养发现问题,并在下一次服务前解决 |
5 |
5% |
2.发生一次问题未及时处理扣1分 |
|||
备件库 |
备件响应 |
采购备品备件、工具及易耗品,满足备件清单要求,并在故障发生时及时准备备机并更换 |
5 |
5% |
备件库存不足导致故障超时一次扣2分 |
|
重保服务 |
按要求完成驻场服务 |
根据甲方要求,在国庆、春节等重保期间提供驻场服务,安排人员驻点甲方办公区域,接受甲方的出勤考核及工作调度。 |
5 |
5% |
驻场时间不足、不服从要求则不得分 |
|
培训 |
提供相应培训 |
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培训以及甲方要求的培训 |
5 |
5% |
未提供或不响应不得分 |
|
资料提交 |
资料提交完成度 |
是否未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 |
20 |
20% |
未按要求提交或不提交每次扣0.5分 |
|
人员管理 |
人员要求 |
人员要求 |
人员符合甲方要求 |
5 |
5% |
未按要求不得分 |
满意度 |
主体工作 |
工作配合 |
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
20 |
20% |
发生一次不配合情况扣2分 |
附件3 服务资料要求
本合同提交的资料都需乙方公司加盖公章后提交甲方审批。
项目 |
资料清单 |
说明 |
更新频次 |
人员资料 |
劳动合同 身份证复印件 |
中标后起30天提交相关资料 |
每年 |
资质证书 |
中标后起30天内提交各维护人员的资质证书 |
每年 |
|
定期巡检 |
巡检报告 |
每季度一次例行巡检即预防性维护,巡检完成后提供例行巡检报告,下季初15号前提交 |
月度 |
服务报告 |
季度服务报告 |
总结当季工作情况,按甲方要求的内容提交模板,审核通过后按模板填写,下季初15号前提交 |
季度 |
备品备件 |
最低库存清单 |
每季度末25号前提交本季度最低采购要求及最低库存清单 |
每季度 |
库存出入库记录 |
每季度末25号前提交本季度库存出入库记录 |
每季度 |
第三部分网上竞价报名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资格预审文件(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按附件1-5格式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签署时需提供);
4.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5.诚信承诺函(网站截图需清晰显示报价人名称及相应查询信息);
6.合作商登记表(登录系统打印表格);
7.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需提供新华三的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按附件5格式提供)
1.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报价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附件3
诚信承诺函
致: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 项目竞价公告后,我司(报价人名称) 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
1.近三年,我司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近三年,我司(包括关联公司)未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我司不存在被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的情形;
4.我司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件3.1);
5.我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附件3.2);
6.我司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件3.3);
如有造假行为,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三年至六年内停止或禁止参加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非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
3.对不良行为予以纪录,并进行公告;
4.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报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3.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截图
附件3.2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附件3.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截图
附件4
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司保证提交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5
报价函
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 |
报价 (含税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 元) 税率: |
注:1)此表需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XXX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报价文件约定的由报价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型号 |
规格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含税价) |
备注 |
1 |
XXX |
||||||||
2 |
XXX |
||||||||
合计(含税) |
税率( %) |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采购合同模板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期限:
签订地:广州
甲方(买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 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A4地块二级公司业务楼北楼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使用说明
一、合同范本适用于白云信息公司设备(物料)采购支出合同。
二、对合同范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 ”。
三、对合同范本未划线部分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可填写处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货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及价格
1.1 货物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1.2 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其中:(1)设备/物料类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相关服务:人民币¥ (大写) 元整;
该总价包括原材料费、制作加工费、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文件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费用。
1.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标的物相关服务: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4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增减相关货物,最终根据甲方实际采购量结算。
2.交货期限、交货地点
2.1 交货地点:除甲方特别指定地点外,交货地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2.2 到货方式及时间: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以下 方式交货:
2.2.1 一次性全部到货:合同签订后 日内到货;
2.2.2 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依甲方另行指令。
2.3 甲方货物签收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发货前请务必与该货物签收人确认是否发货,未提前确认收货条件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货物签收人的签收仅视为数量无异议及外观无缺损,不视为验收合格,也不视为乙方交货的货物质量合格。
3.包装、装运和运输
3.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3.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3 因乙方或乙方相关人员在运输、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受到损害或致人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4.验收
4.1货物运抵交付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清点结果满足合同要求后,甲方签署《物资入库验收单》,清点结果不满足合同要求,双方对不符之处进行记载,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当场退回或者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如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达到该笔订单总数三分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全部货物,因此导致甲方延迟使用的,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4.2 《物资入库验收单》仅限于对设备数量、外观、初步检测的验收,不对在短时间较难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验收。对于较难发现的属于固有质量瑕疵的货物,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可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免费维修。设备类货物需安装调试的,乙方完工后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该报告经甲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为验收合格的唯一凭证。
4.3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负责协助。用户对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有要求的以用户的要求为准,验收结论以用户的结论为准;用户对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没有要求的,以甲方的要求为准。甲方组织用户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三方验收。
4.4货物为设备的,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乙方需保障设备运行正常。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或要求乙方返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安装调试费用。
4.5 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服务,以使甲方或第三方能够正常使用相关货物。
5.结算及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以下第 方式付款:
5.1.1货到付款。货物全部到货且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物资验收单》,且在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 %,即人民币 ;剩余 %作为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届满后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有部分货物退回的,按实际收货金额结算。
5.1.2 甲方采购的货物需要乙方现场技术指导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的,甲方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 %,即人民币 ;乙方全部到货安装、调试及指导且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 %,即人民币 ;剩余 %作为质保金,甲方在质保期届满后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有部分货物退回的,按实际收货金额结算。
5.1.3 其他付款方式:
5.2 以上付款时,乙方应当开具相应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类型票据: 给甲方,付款时间以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发票后起算,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视为买方违约,乙方应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国家税率政策变动的,总价应相应调整。
5.3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乙方银行账户等信息如下: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所规定之全新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6.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无任何权利瑕疵或质量瑕疵,所有货物均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益,所有货物均属原生产厂商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合法销售、使用的货物,且甲方将该等货物出售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存在任何限制。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一切款项,由此给甲方、实际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甲方因问题货物支付赔偿款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6.3当甲方正常使用本合同内的设备而发生故障时,经技术人员检测后,确定要更换备件时,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备件(不包括易耗件)现场更换,在不超过8小时内恢复设备。
6.4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 个月的原厂保修服务。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对于更换的货物保修期自实际更换之日起计算。需安装调试的以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计算。
6.5保修期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免维修人工费、免零部件费等一切费用)。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及时有效售后服务,或在甲方通知其货物发生故障后 个小时内仍未完成修复工作,使得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货物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该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6保修期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因同一原因返修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选择更换或退货。甲方选择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更换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甲方选择退货的,乙方应于收到退货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相应的款项。因机器故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7 保修期内,非因甲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数量累计超过货物总数五分之四的,即可认为整批货物为劣质产品。甲方有权退回全部货物,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收取的款项。
6.8保修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签订货物续保合同。如甲方放弃与乙方签订该续保合同,在此情况下如遇货物故障或受损,甲方要求乙方给予维修或调换,乙方将按实际费用向甲方收费,但应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
7.保险
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由乙方负责。
8.产权与风险转移
8.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签署《物资入库验收单》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8.2在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3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9.知识产权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2甲方享有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技术资料的著作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9.3除了双方为执行合同所需人员外,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对方为上述内容向本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双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9.4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使用上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0.技术文件
10.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的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一式三套。
10.2甲方完全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指导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10.3乙方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甲方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技术文件。、
11.违约责任
11.1乙方如不能按时按量交货的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一日的按合同总金额 万分之五计算。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三十日乙方仍不能交货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11.2 甲方需要退回或更换的货物,乙方应及时退款或更换的,否则应按照11.1逾期交货处理。除此外,因甲方未能及时使用货物导致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正常使用货物经营损失、第三方追究责任、重新采购消耗的时间人力成本费用、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取证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等。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抵扣。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12.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并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时,发生事故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通告合同另一方,并提供事故发生的有效证明。
12.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这时,甲乙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
13.通知
合同任一方就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声明等书面文件,可以按照合同双方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址/公司注册地,或电子邮箱送达对方(双方联系方式或地址如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4.争议解决
14.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以采用第 a.项方式解决:
a.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b.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4.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5.合同文本格式
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盖章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
16.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乙执 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7.履约保证条款
17.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①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计 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不予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②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金额为 元(大写: )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货物验收/工程验收后1个月。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资格:依法有提供银行担保营业范围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分支机构。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何合同义务,或未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合同义务,甲方即可向保函出具银行请求履行支付或赔偿责任;
③乙方无需开具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7.2 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提供甲方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乙方应提供而未按约提供的,甲方有权拒付任何款项。经甲方书面提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届时,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能弥补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则还应当负责弥补。
18.特别约定
(无) 或根据实际谈判内容填写
(以下无正文)
甲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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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
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通讯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横二路A4综合北楼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附件1
反商业贿赂协议
甲方: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
1.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贿赂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人员的贿赂,具体由检查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界定。
2. 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贿赂的人员,甲方给予解雇,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属甲方人员主动索贿,乙方不配合甲方或其上级机关调查其人员受贿行为,将视为乙方违反协议,经核实后,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4. 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贿赂甲方人员,以图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经核实后,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标的额支付相应违约金。其中:
4.1. 100万元以下的合同,支付标的额20%的违约金;
4.2 100万元-1000万元(含)的合同,100万元按20%、超出100万元部分按15%,累计支付违约金;
4.3 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100万元按20%、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按15%、超出1000万元部分按10%,累计支付违约金。
5. 乙方违反协议,单位或工作人员(含关联企业或关联人士)贿赂甲方人员,被人民法院认定或检查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 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反映给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合作机会。
7.甲方设定专人专线接受乙方反映情况
电话:020-36063182 联系人:骆主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东机场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