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龙游县水利供水开发有限公司马戍口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马戍口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位于龙游县灵山江干流中上游与遂昌县交界的沐尘畲族乡马戍口村坑口自然村——灵山江左岸。该段河道顺直,宽度均在70米—90米之间,自然落差在10%左右,坝址控制集雨面积365.4kw2,坝址以上主流长度38km,河床基岩高程在173m—174m之间。S222省道龙丽公路(水泥路面)沿灵山江右岸平行通过,交通十分便利。该电站离遂昌县北界镇2.5km,与龙游县城相距36 km。
马戍口水电站属河床式电站,库容22万立方米,可供调节4小时的发电时间,水工建筑物由拦河闸(坝)、厂房、尾水渠道、压力前池、厂房及升压设施等组成。拦河闸(坝)120米(包括厂房挡水部分),闸(坝)下部结构采用浆砌块石宽顶堰(200#砼防渗),上部结构采用双吊点螺杆式启闭机钢筋砼平板闸门,闸门挡水高度为5.0m,闸门净宽为7.0 m,共11孔。厂房钢筋砼砖石结构,建筑面积225m2,总装机容量1200kw,装三台3×400kw发电机组,水轮机为ZD560A-lH-120,水轮机装置角为另度,单机流量为5.008m3/s,总发电流量为15.024m3/s,设计年利用小时为3950小时,年发电量474千瓦,总投资约693.5万元。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周围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
环境 要素 |
名称 |
方位 |
距场界最近距离 |
敏感性 描述 |
保护级别 |
环境 空气 |
坑口 |
W |
距离电站厂房~122m |
一般 |
(GB3095-2012)二级 |
铛头背 |
SE |
距离电站厂房~160m |
|||
渡船头 |
SE |
距离电站厂房~800m |
一般 |
||
田塘坞 |
SW |
距离电站厂房~360m |
一般 |
||
下沙堰 |
SW |
距离电站厂房~500m |
一般 |
||
水环境 |
灵山港 |
E |
~1m |
一般 |
(GB3838-2002)II类 |
减水段(坝址下游~电站尾水汇入口) |
E |
/ |
一般 |
(GB3838-2002)III类 保证最小下泄生态流量 |
|
区域地下水 |
/ |
/ |
/ |
(GB/T 14848-2017)III类 |
|
声环境 |
项目场界外围200m范围内 |
/ |
/ |
/ |
(GB3096-2008)1类 |
坑口 |
W |
距离电站厂房~122m |
一般 |
||
铛头背 |
SE |
距离电站厂房~160m |
一般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只有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用于浇灌周边的林草地,不排放,因此对周围的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废气:本次改造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噪声:本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噪声经电站厂房后隔声降噪减震效果会更好,预计其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对于电站运行期间电站事故或维修时排放产生且不能循环再利用的废油,若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废矿物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环境:对陆生动植物的影响主要来自水电站管理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若随意丢弃,将会对电站周围动植物产生不利影响。水电站需配套垃圾桶,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做好消毒工作,水电站对陆生动植物基本无影响。
取水坝修建将破坏河道原有河流的生态连通体系,不仅阻隔洄游性鱼类的迁移通道,对短距离洄游或非洄游性鱼类种群间的基因交流等也有阻隔作用。鱼类栖息地的片段化和破碎化导致形成大小不同的异质种群,鱼类的迁移通道消失,生存和繁殖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现状监测,在水电站已投产多年的情况下,目前区块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厂区容易出现地下水污染威胁的废机油暂存场所地面进行硬化。要求做好各个细节的防渗堵漏措施和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设施,每日派专人多次巡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防渗检查记录,并对地下水检查水井的水质逐日监测。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的环境污染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本项目采用先进的机电设备及操作系统,保证电站运行的自动化水平及电站的安全性、稳定性,从而减少电站事故、维修的次数及检修过程中废矿物油的排放。在电站工作人员规范操作并将产生的废油进行收集储存及处理的情况下,运行期间,电站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排放引发的火灾或矿物油泄漏入附近河流、土壤引发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极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治理效果
序号 |
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 |
污染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
1 |
运行 管理 |
机械设备噪声 |
1)设备选型时,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 2)设备安装时,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 3)厂房的窗户采用双层玻璃,安装门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机检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
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合法单位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2 |
生态 环境 |
(1)通过水库泄放河流生态流量,增加河道水深和水面,逐步提高其自然属性,改善水质。 (2)通过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形成流动的水域空间,改善人水关系,创造亲水空间,形成水域景观,也为各类水生生物和动植物种提供栖息地。 (3)对电站厂房周边和引水渠进行植物绿化,形成人造景观。对厂区污水净化处理、设置污油池等,减少垃圾、废水、污油等入河,避免二次污染。 (4)设置流域电站调度中心,加强流域电站发电调度,确保生态流量下泄连续性。 |
||
3 |
环境 风险 |
运行期设备检修时应加强管理,并联系有资质单位对检修时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进行处理处置。一旦出现重大事故,能有效地组织救援,及时控制污染、减少污染损失。 |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马戍口水电站运行后,充分利用流域水能资源,多年平均发电量较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因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周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施工期及运营期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使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相应减免,本工程的实施不违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的约束,没有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建设单位名称:龙游县水利供水开发有限公司(李瑞荣)
联系电话:13867036706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工)
联系电话:0570-3863978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21日。
公告发布单位:龙游县水利供水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