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境信息公开(江南水质净化二厂)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环境信息公开(江南水质净化二厂)
净化二厂,基本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2022年运行情况净化二厂,基本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2022年运行情况
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影响批复环境影响批复
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水质净化二厂) |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南侧(原管道煤气厂厂址)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400745531252Q | |||||||||||
企业法人 | 肖伟才 | 技术负责人 | 曾伟强 | 联系方式 | 13824585789 | |||||||||
主要产品及 (服务内容) | 生活污水处理 | 规模 | 日处理量10万吨 | |||||||||||
排污信息 |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441400745531252Q001R | |||||||||||||
废水排放口数量 | DW001 | 排污方式 | 连续排放 | |||||||||||
排放标准 |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CODcr(mg/l) | 排放量(t) | NH3-N(mg/l) | 排放量(t) | 总磷(mg/l) | 排放量(t) | 总氮(mg/l) | 排放量(t) | ||||||
1月 | 13.33 | 36.61 | 0.66 | 1.812 | 0.26 | 0.714 | 10.52 | 28.889 | ||||||
2月 | 15.41 | 40.196 | 0.18 | 0.470 | 0.20 | 0.522 | 9.31 | 24.284 | ||||||
3月 | 12.5 | 36.388 | 0.32 | 0.932 | 0.24 | 0.699 | 7.48 | 21.775 | ||||||
4月 | 13.73 | 36.251 | 0.4 | 1.056 | 0.24 | 0.634 | 9 | 23.762 | ||||||
5月 | 15.71 | 44.828 | 0.43 | 1.227 | 0.2 | 0.571 | 6.94 | 19.803 | ||||||
6月 | 14.40 | 39.923 | 0.22 | 0.610 | 0.23 | 0.638 | 8.21 | 22.761 | ||||||
7月 | 15.04 | 42.147 | 0.053 | 0.149 | 0.21 | 0.588 | 7.76 | 21.746 | ||||||
8月 | 12.03 | 34.085 | 0.37 | 1.048 | 0.24 | 0.680 | 6.68 | 18.927 | ||||||
9月 | 14.93 | 41.705 | 0.19 | 0.531 | 0.22 | 0.615 | 6.29 | 17.570 | ||||||
10月 | 14.63 | 41.260 | 0.16 | 0.451 | 0.24 | 0.677 | 6.63 | 18.698 | ||||||
11月 | 14.8 | 40.457 | 0.28 | 0.765 | 0.23 | 0.629 | 6.66 | 18.206 | ||||||
12月 | 14.49 | 38.386 | 0.24 | 0.636 | 0.21 | 0.556 | 9.1 | 24.107 | ||||||
排放总量(t/a) | 471.606 | 9.687 | 7.523 | 260.528 | ||||||||||
超标情况 | 无 | |||||||||||||
固体废弃物名称 | 剩余污泥 | |||||||||||||
处理方式 | 委托梅州市广环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
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情况表
序号 | 设施名称 | 设施编号 | 设施类型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1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运行时间 | 8760 | h | |
1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1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运行费用 | 29.05 | 万元 | |
1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1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去除效率 | 90 | % | |
1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1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固废产生量 | 0 | t | |
1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1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药剂用量 | 0 | t | |
2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2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运行时间 | 8760 | h | |
2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2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运行费用 | 29.05 | 万元 | |
2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2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去除效率 | 90 | % | |
2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2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固废产生量 | 0 | t | |
2 | 恶臭气体处理 | TA002 | 其他设施,其他设施 | 药剂用量 | 0 | t |
梅州市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梅区环建函[2017]063号
关于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
厂扩建提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的函
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
提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现场勘查
和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
程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东升工业园粤海第二污水处
理厂(E116.0900,N24,1642),项目占地面积约36837.5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7303.7平方米,梅州市江南第二污水厂(二期)及配套
管网扩建工程在一期工程的预留扩建用地上进行污水厂扩建,扩
建规模50000m/d,采用改良SBR+絮凝池滤布滤池的工艺,产生
的污泥采用带式压滤机脱水。厂外新建金燕大道下DN1650截污管
网500m,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100000m/d,泵站至污水厂
DN1200压力管网500m;对一期工程处理工艺进行提质改造,采用
改变SBR池运行周期,增设缺氧段,同时增加絮凝池滤布滤池的
工艺。本项目污水厂改扩建完成后,梅州市江南第二污水厂(一
期、二期)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梅江河。项目总投资
约为1259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483.5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分析和评价结论,在落实污染防治和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
办理环评手续,准许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应落实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加强洒水,减少扬尘,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
管理,确保其废气达标排放,运输沙石和废弃土的车辆须覆盖或
封闭运输,并加施工管理,防止和减少道路的二次扬尘。
2、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相应容量的集水池、沉砂
池、隔油池等设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
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抑尘。
3、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
(22:00一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确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
缝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连续施工
超过法定时间的,须提前向住建部门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公
告周边群众后方可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4、项目开挖土方弃土应根据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余泥渣土
办指定的地点弃置,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毕影响区域的水土保持有
足够的重视,落实建设资金,做到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水土流失
2
的防治。
(二)营运期应落实环保措施:
1、废水:(1)处理尾水:本工程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江
南第二污水厂二期,处理后的尾水引至项目西面梅江河边设置的
排污口排入梅江河。(2)生活污水:该部分污水经厂内污水管道
收集后汇入进水泵房,然后连同城市污水一并处理。尾水排放执
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的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一级标准较严值。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时有恶臭气体产生,通过
采用SBR池进行加盖并设置生物除臭装置、合理布置厂区、加强
厂区绿化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排放执行废气排放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
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之严的指标。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来源于水泵、风机等污水处理设
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通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绿化吸收降噪
等措施。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348-2008)3、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的污泥和员
工的生活垃圾。脱水污泥委托第三方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
部门清运处理。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使用功能、排污状况、采
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
3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环保设施建成后,
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经营。环境
区
市梅江
一月十四日
二州个
创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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