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航标处2024年度行政代管专用标志要素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zllhcgb@zllhtx.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联路海采购招【2023】gk01号
项目名称:厦门航标处2024年度行政代管专用标志要素外包
预算金额:27.2596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航标处2024年度行政代管专用标志要素外包1项。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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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二)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 1.1 、 1.2 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 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1]124 号)的规定。(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因疫情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因疫情或其他原因缓交、免交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七)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八)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 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投标人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zllhcgb@zllhtx.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通过邮箱报名获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先生0592-7772325/15750743427,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zllhcgb@zllhtx.cn(报名表详见附件)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6788-3号4楼(银城智谷A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 购买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同翔分公司;户账号:4039000104003140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同安支行;友情提醒:投标人必须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采购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执行,其他要求内容以本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厦门航标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65号
联系方式:汪工18965846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B区03栋27层
联系方式:彭先生0592-7772325/15750743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0592-7772325/15750743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