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h2023-ks-fg-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小琴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工0512-50331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7:1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H2023-KS-FG-002

2.项目名称: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测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标段号

类别

预算(万元)

批次

标段一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1

160

2100

标段二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2

140

1900

注:①评标顺序按照标段一、标段二依次进行。

②投标人可选择2个标段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报,但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计入其他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

③结算时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实际检测批次及检测项目,结合考核结果结算。

4.服务时间:1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的完成,具体时间应依据合同履行期限;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若非中小企业则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单位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40105 163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11713:30(北京时间);

2.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4011713:00起(北京时间);

3.远程开标时间:2024011713:30(北京时间);

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4011713:3013:4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B2层)。

五、远程开标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响应失败。

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

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

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以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准,不再收取纸质响应文件及相关原件等纸质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

6.2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2.本采购文件由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投诉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5.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整)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昆山市昆北路4

联系人:戴小琴      联系电话:0512-57501875

    2.招标代理人(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富尔路26602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331200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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