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W-2023(GK)-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28.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等】;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方式:(1)直接至我局办理:请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请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邮箱:30550012@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575082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5750826997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W-2023(GK)-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228.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项目简要服务要求 | 数量 |
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LED大屏及控制系统,项目内容包括:大屏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集中展示控制系统、相关控制系统功能实现、配套设备、综合布线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等】;
(3)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如由授权代表前来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方式:(1)直接至我局办理:请填写报名表。(2)通过邮件办理:请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发邮件至邮箱:30550012@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575082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1575082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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