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6436.1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010012840403
预算金额6436.13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都先生15524329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2840403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40% 自筹资金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148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工程正线全长16.15公里,均为地下线路;共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最大站间距2.885公里,最小站间距1.172公里,平均站间距1.645公里。新建满堂停车场1处,扩建既有十三号街车辆基地,设主变电所1座。本工程接入并利用既有地铁1号线张士控制中心。车辆采用B2型车,初期配车27列/162辆。相应建设通信、信号、监控、安防、自动售检票、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系统及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284040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材料设备采购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不少于1条国内已开通且接入清分中心的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全线车站、维修中心、培训中心、测试中心范围内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集成,包含AFC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仓储、软件开发安装与调试、测试、验收、培训、试运行、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开通、质保期服务等,同时要求实现与既有线路的互联互通,与ANCC、互联网售票平台、智慧乘车平台的接入、连通及运行,实现沈阳地铁网络化运行条件下的“一票通”、“一卡通”功能。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8-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项目管理资格证书(含一级建造师、PMP),至少具有1个国内地铁AFC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合同估算价
6436.1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26 00:30至2024-02-01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7 0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开标时间
2024-03-07 02: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请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2、本项目合同工期至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4、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数字证书后,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739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4-24082122
邮箱
Incy_d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联系人
都先生
电话
15524329900
邮箱
Incy_dt@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都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沈阳市
招标人名称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10012840403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40% 自筹资金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01480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该工程正线全长16.15公里,均为地下线路;共设10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最大站间距2.885公里,最小站间距1.172公里,平均站间距1.645公里。新建满堂停车场1处,扩建既有十三号街车辆基地,设主变电所1座。本工程接入并利用既有地铁1号线张士控制中心。车辆采用B2型车,初期配车27列/162辆。相应建设通信、信号、监控、安防、自动售检票、供电、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等设备系统及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1号线东延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2101001284040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材料设备采购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不少于1条国内已开通且接入清分中心的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项目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全线车站、维修中心、培训中心、测试中心范围内自动售检票(AFC)系统的集成,包含AFC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运输仓储、软件开发安装与调试、测试、验收、培训、试运行、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开通、质保期服务等,同时要求实现与既有线路的互联互通,与ANCC、互联网售票平台、智慧乘车平台的接入、连通及运行,实现沈阳地铁网络化运行条件下的“一票通”、“一卡通”功能。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14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8-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项目管理资格证书(含一级建造师、PMP),至少具有1个国内地铁AFC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业绩。]
合同估算价
6436.13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26 00:30至2024-02-01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07 02: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
开标时间
2024-03-07 02:0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请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2、本项目合同工期至质保期结束后3个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4、温馨提示:CA数字证书办理: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主体须办理CA数字证书参与交易,请投标人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数字证书后,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监督部门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739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24-24082122
邮箱
Incy_d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联系人
都先生
电话
15524329900
邮箱
Incy_dt@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都先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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