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yhcdy23-005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殷老师6139914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润巧18983842
中标公司重庆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公示
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公示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
采购执行编号: | YZYHCDY23-005 |
采购品目 | 其他医用材料 |
项目内容 | 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 |
采购预算 | 1.00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重庆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长城路中药材公司改建综合楼2号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所有检测报告都是配套使用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无菌骨 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的结果,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和手术动力装置为同一企业生产,对使用效果有保证,且与设备间不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国内、国际上均无其兼容产品,使用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可保障手术动力装置的治疗效果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手术动力装置已进入我院,其配套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为单一来源,目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只授权重庆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次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活动唯一代理商。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月31日 10:19 - 2023年2月8日 10:00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殷老师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61399147 |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润巧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189823842223 |
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单一来源.doc
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单一来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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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中医院
单一来源文件
比选项目编号:YZYHCDY23-005
比选项目名称: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
一、比选内容-4-
二、资金来源-4-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
四、比选有关说明-5-
五、其它有关规定-6-
第二篇项目商务需求-7-
一、服务期、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及验收方式-7-
二、报价要求-9-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
四、付款方式-9-
五、知识产权-10-
六、违约责任-10-
七、其他-11-
第三篇比选程序及方法、-12-
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
一、比选程序及方法-12-
二、无效响应-15-
四、采购终止-15-
第四篇供应商须知-16-
一、比选费用-16-
二、比选文件-16-
三、比选要求-17-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
五、成交通知-18-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8-
七、签订合同-19-
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20-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20-
第二条合同实施期限-20-
第三条产品要求及产品运输包装-20-
第四条交货方式-20-
第五条运输和保险-21-
第六条验货、索赔以及质量处理-21-
第七条保证和保修-22-
第八条付款方式-22-
第九条违约责任-22-
第十条争议解决-24-
第十一条附则-24-
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
第七篇响应文件制作格式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重庆鑫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医学装备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党委会意见,对2023年渝北区中医院一次性无菌骨锯片、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贵公司按本文件要求携带响应文件前来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就项目技术、商务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一、比选内容
分包号 | 序号 | 耗材名称 | 要求 |
包1 | 1 | 一次性无菌骨锯片 | 西山手术动力系统专用 |
包1 | 2 | 一次性无菌关节钻头 | 西山手术动力系统专用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2、销售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附件等全套资料,属于进口设备的还须具备有效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经营或生产范围。
5、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其它资质或注明文件。
(三)响应人代表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响应人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带至采购现场供查验)。
(四)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
说明:资质文件可为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辩且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项目的响应人,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响应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响应内容。
(二)供应商须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三)采购文件发布
1.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8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自行下载。
(四)参加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间
请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8日中午12点。供应商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100元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备注:项目简称+包号),并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253137247@qq.com(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户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号:346130100100401265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采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8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的递交,恕不接受;
2.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新院区行政楼负1楼小会议室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润巧18983842223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渝北区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或“行采家”上发布,请各响应人注意下载或到医学装备科领取;无论响应人领取与否,均视同响应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篇项目商务需求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预算及限价 | 本项目不设采购预算,以年度实际采购量为准。 |
2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3 | 采购结果需求 | 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评审 |
4 | 报价须知 | 报价不得高于药交平台挂网价。报价单分别提供纸质和电子版。 |
一、服务期、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及验收方式
(一)服务期:3年。
遴选供应商送货服务有效期为三年,送货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耗材委员会每年依据供应商考核标准进行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淘汰,重新遴选;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提请党委会审议后续签第二年送货合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例如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性措施等,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中选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二)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收到计划通知书后7日内到货(如另有约定,按合同执行),紧急情况须2小时内到货。
(三)交货地点
实施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运输和保险
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中标人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中标人承担。
(五)验收方式
1.货到后中标人和采购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及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装箱单对货物进行验货。如果货物有短缺或者损坏的情况,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货物。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1天内免费更换或者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中标人承担。如在采购人通知的期限内,中标人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则中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验货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验货证明,验货证明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部分货品合格的,可以就该部分货品出具验货证明,但不影响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货品。
3.验货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中标人转移至采购人。采购人和/或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拒收的货物之毁损、灭失风险仍由中标人承担。
4.经采购人组织的到货检测不合格时(抽检比例及不合格判定标准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到货产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同时要求中标人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中标人按换货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对换货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方式由采购人确定),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采购份额,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5%的违约金。同时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仓储、运输等费用以及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产品在交付采购人后,采购人在使用维护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第三方检测确认质量问题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已安装/已使用产品进行限期整改或拆除重装(整改过程中出现懈怠,整改不及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未安装产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5%的违约金。对中标人完成整改产品,采购人有权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复检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对已安装产品进行拆除或召回,并向采购人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因退货、换货产生的仓储、运输等费用以及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产品经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复检费用除外)。
7.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逾期交货,且无法确认最终到货日期或确认后仍无法按照最终到货时间到货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8.采购人在抽样送样过程中邀请中标人共同参与,中标人需在抽样送检表格(含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上签字确认,针对第三方检测结果,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果中标人收到通知后不参与抽样送检过程,视为中标人已同意并认可此抽检过程及检测结果。
9.保障库存产品的有效期,及时并无条件更换临期产品。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仓储费、质量检测费、安装费、调试费、各种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方保证对合同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交付前合同货物无瑕疵或者纠纷。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原厂合格品,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要求一致。
2.供方保证按合同及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和质量要求供货,延期供货、供货数量不足或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及订单要求,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3.未尽事宜,待成交后双方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2000元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在服务期满,且款项结算办理完毕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到货,货物到货并经买卖双方验货合格后,根据实际送货数量按实结算,中标人按月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货款。
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
账号:1301020120010004185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渝北支行
地址: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康荣路6号
电话:6139914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112450529905K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双方特别约定如下违约责任的承担:
1.供方收到需方发货通知后,逾期交货,且无法确认最终到货日期或确认后仍无法按照最终到货时间到货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因中标人原因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
3.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商标、规格、地点提供货物以及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包括已投入使用的中标人所供货物),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相应的价款,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补足、更换或修理货物直至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仍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费用并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
4.中标人应付采购人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费用。
5.中标人自愿遵守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相关办法及质量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约束,并承诺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内容。
6.中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采购人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5】次的、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严重损失的、中标人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采购人可终止合同,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在采购人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7.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7.1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7.2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7.3中标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
7.4采购人终止合同,中标人在采购人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8.中标人违反以上条款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中标人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
七、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比选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三篇比选程序及方法、
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一、比选程序及方法
(一)比选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比选招标。
(二)比选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比选。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比选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且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谈判。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销售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响应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附件等全套资料,属于进口设备的还须具备有效的《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经营或生产范围。 |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3 |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比选内容作出响应。 |
3 |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比选有效期 | 满足比选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比选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比选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比选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可以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比选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比选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比选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比选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比选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比选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比选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书面提交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报价表》提交)。
(九)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样品展示、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比选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选出第一中标供应商和第二中标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技术参数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二、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比选;
(三)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缴纳比选保证金(若招标书有要求);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药交平台交易成交价;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比选;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比选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
(十)响应产品不符合临床基本需求;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
第四篇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费用
(一)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收费标准年成交金额(万元)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0以下 | 暂定总金额的1%,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
10-50 | 暂定总金额的0.8% |
50-100 | 暂定总金额的0.6% |
100以上 | 暂定总金额的0.5% |
由各包的成交供应商在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名: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象城支行
账号:346130100100401265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比选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货物购销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比选小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比选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比选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比选小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比选小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四)本比选文件中,比选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比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第二、三篇全部内容。
(五)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比选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比选要求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比选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三)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比选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比选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七)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比选,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活动现场请提供渝康码及近7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综合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成交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五、成交通知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电话联系中标供应商,并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比选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八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采用书面的形式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比选活动后,再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四)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纪检部门投诉。
七、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中标产品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比选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五篇合同主要条款
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计价单位:_____元_____
乙方(供方):计量单位:_____个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分包号 | 序号 | 耗材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进口/国产 | 单位 | 挂网编码(药交所) | 药交平台最低成交价(元) | 最终报价 |
第二条合同实施期限
遴选供应商送货服务有效期为三年,送货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内,耗材委员会每年依据供应商考核标准进行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淘汰,重新遴选;考核合格的供应商提请党委会审议后续签第二年送货合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例如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性措施等,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中选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
第三条产品要求及产品运输包装
3.1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全新原厂合格品,按照需方要求将产品配送至使用科室。
3.2货物包装要求: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防震。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或灭失,供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该批货物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交货方式
4.1交货时间:【收到计划通知书后7天内到货,应急物资2小时内到货】
4.2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中医院指定地点】
第五条运输和保险
将货物运送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需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验货、索赔以及质量处理
6.1货到后【1】个工作日内,供方和需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供方提供的货物装箱单对货物进行验货。如果货物有短缺或者损坏的情况,需方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的【1】天内免费更换或者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供方承担。如在需方通知的期限内,供方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则供方应承担本合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6.2验货合格后需方向供方出具验货证明,验货证明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部分货品合格的,可以就该部分货品出具验货证明,但不影响供方按合同约定或需方要求继续提供货品。
6.3验货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需方和/或需方指定收货人拒收的货物之毁损、灭失风险仍由供方承担。
6.4经需方组织的到货检测不合格时(抽检比例及不合格判定标准由需方确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到货产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同时要求供方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0%的违约金。供方按换货处理的,需方有权对换货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方式由需方确定),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时,需方有权取消供方采购份额,并要求供方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5%的违约金。同时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仓储、运输等费用以及给需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6.5供方产品在交付需方后,需方在使用维护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第三方检测确认质量问题后,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已安装/已使用产品进行限期整改或拆除重装(整改过程中出现懈怠,整改不及时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未安装产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并要求供方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15%的违约金。对供方完成整改产品,需方有权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供方承担,复检不合格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无条件按需方要求对已安装产品进行拆除或召回,并向需方支付该到货批次总金额20%的违约金。因退货、换货产生的仓储、运输等费用以及给需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供方产品经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复检费用除外)。
6.6供方收到需方发货通知后,逾期交货,且无法确认最终到货日期或确认后仍无法按照最终到货时间到货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7需方在抽样送样过程中邀请供方共同参与,供方需在抽样送检表格(含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名称)上签字确认,针对第三方检测结果,供方不得提出异议。如果供方收到通知后不参与抽样送检过程,视为供方已同意并认可此抽检过程及检测结果。
6.8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依法单方解除合同的,本协议自解除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解除。
第七条保证和保修
7.1保障库存产品的有效期,及时更换临期产品。承诺响应耗材的临期更换时间。
7.2供方保证对合同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交付前合同货物无权益瑕疵或者纠纷。供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为全新原厂合格品,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要求一致。
7.3供方保证按合同及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数量和质量要求供货,延期供货、供货数量不足或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及订单要求,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7.4供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2000元履约保证金至需方账户,在合同到期款项结算办理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2000元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账户,在服务期满,且款项结算办理完毕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合同签订后,分批次到货,货物到货并经买卖双方验货合格后,根据实际送货数量按实结算,中标人按月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双方特别约定如下违约责任的承担:
9.1供方收到需方发货通知后,逾期交货,且无法确认最终到货日期或确认后仍无法按照最终到货时间到货时,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2因中标人原因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
9.3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商标、规格、地点提供货物以及不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包括已投入使用的中标人所供货物),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相应的价款,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补足、更换或修理货物直至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仍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已收费用并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2000元。
9.4供方应付需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费用。
9.5供方自愿遵守需方供应商管理相关办法及质量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约束,并承诺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内容。
9.6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按需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包括不限于出现供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发票次数达【5】次的、供方违约给需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供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需方可终止合同,供方应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供方在需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需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9.7供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发票的,供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供方应按需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2)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还应予以赔偿;
3)供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需方将不予退还;
4)需方终止合同,供方在需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需方及其关联公司相同产品的采购活动。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将该争议提交至【重庆】仲裁委员会。该会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重庆】进行仲裁。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它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签字页】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时间:时间:
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经济部分:
明细报价表
二、资格条件及其他编制顺序
(一)应邀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经营公司资格文件
(五)生产厂家资格文件
(六)产品对应资格文件(注册证涉及多个产品型号的,请将投标产品用红色笔标注)
(七)书面声明(格式)
(八)售后服务承诺书
(九)用户名单(提供往来票据证明或合同)
(十)声明书
三、响应文件制作
1、响应文件由“响应报价文件”和“响应人资格文件”二部分组成,分别密封。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按响应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目录制作“响应人资格的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3、响应人应按采购响应文件提供的“项目报价表”制作纸质“响应报价文件”一份。
4、文字和数据建议采用文字4号仿宋,表册内容按设定字体和字号,A4纸打印,做到字迹清楚。响应文件提供了规定格式的必须按规定格式制作。
5、响应人应按响应文件要求在文件内容相应位置签名、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6、响应文件必须按规定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未密封者不受理。
7、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递交响应文件:凡符合本响应文件资格要求的商家,应按要求编制好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处置:无论响应人中选与否,采购单位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第七篇响应文件制作格式
经济部分:
渝北区中医院2022年渝北中医院医用耗材单一来源采购报价表
分包号 | 序号 | 耗材名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规格型号 | 进口/国产 | 单位 | 挂网编码(药交所) | 药交平台最低成交价(元) | 最终报价 |
二、资格部分
(一)应邀函样式(格式)
致:医院
在认真审阅了响应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自愿参加此次耗材的竞选活动。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按照需求方的要求提供中选产品,并保证产品货源的合法性、可靠性及质量的稳定性,确保采购合同的履行。
我方承诺,在此次医用耗材竞选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在正式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本函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协议,如我方有违背之处,将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响应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出具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响应人公章)
年月日
注:
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在(响应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经营公司资格文件
(五)生产厂家资格文件
(六)产品对应资格文件(注册证涉及多个产品型号的,请将响应产品用红色笔标注)
(七)书面声明(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响应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响应人公章)
年月日
(八)售后服务承诺书
1、中标人应承诺在收到计划通知书后7天内到货,紧急情况2小时内到货。
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本项目物资配送方案。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本项目物资质量保障措施。
4、保障库存产品的有效期,及时更换临近过期产品。请写出更换响应耗材的最短临近过期时间。
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要求提供本项目物资应急保障方案。
(九)用户名单(提供往来票据证明或合同)
提供投标产品在重庆地区三甲医院业务销售合同及类似资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十)声明书
声明书
致:*****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以下内容自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我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②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我单位近3年内不存在因质量和售后服务被用户投诉、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等情形;我单位近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或处于被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阶段;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以及项目质量和安全问题;
⑥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⑧我方不存在:我方与其他报价方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
⑨我方不存在:我方与其他报价方之间股东关联。
⑩我单位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
⑪(如有,请自行填写)。
我方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报价、成交资格、没收谈判保证金(如有)、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损失的后果。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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