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6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供
应商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征集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
供应商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征集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1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3月2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23时59分
递交方式: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23时59分
开标地点: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
七、其他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现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
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暂定版)及供应商资质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23:59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
5.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
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供应商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
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
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
称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


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
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
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3.具有合法执业许可,管理体制健全,财务稳健,有良好的声誉和企业文化。
14.书面承诺与建设银行具有长期合作的意愿。
15.能够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律师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或在特定服务领域有专长。
16.熟悉银行业情况,具有为金融机构或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经验。
17.已经为建设银行提供过服务的,必须诚实守信、成效显著。
18.符合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9.律师事务所在采购过程及后续提供服务过程中,对于其获知的我行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责任,非经我行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0.律师事务所在参加采购前,应当书面承诺为建设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承诺函》1、《承诺函》2(详见附件2)。
3.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包括以下内容: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区域,与建设银行既往合作
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数量、成效及复杂程度,公开发表法律论文、著作的数量和影响
程度,起草律师行业业务指引、撰写课题调研报告等专业性文字材料的影响力和实用性,对
热点金融法律问题的研判结论,主办律师团队介绍及其联系方式,所有律师毕业院校、学历
学位、执业年限、社会兼职和评级获奖等情况、其他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情况等)。
4.提供近三年重大法律服务项目1项(即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涉及三个
以上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案件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方能办理
的民事案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其他案情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
5.近三年所获奖惩材料。
6.近三年企业财务报告(审计版)。


7.擅长的业务领域及证明材料。
8.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
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
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9.营业场所图文介绍(需至少包含门楣招牌及内部工作环境),需加盖公章。
五、报名步骤
登录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首页进入《供应商征集》栏目,发布主体选择:分行,地
区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即可看到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设银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
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2.提交客服审核后,可邮件或电话联系采购部门联系人,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3.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
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4.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
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候选资格,请知悉。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建设银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
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建设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
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设
银行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设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格以建设银行最终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设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6.建设银行持续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鼓励供应商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收款
账户为建设银行对公账户的可开通对公钱包,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的可开通个人|类钱包。
供应商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可自行在龙集采平台添加账号信息。


7.建设银行授权的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ibuy.cc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
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6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 0471-4593921
电子邮件:nm_jcb_cgz.nm@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Q刀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 年至2026 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
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要求
(一)符合我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外聘律师管理办法(2021 年版)》
(建总发〔2021〕249 号)要求,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事
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执业许可,管理体制健全,财务稳健,有良
好的声誉和企业文化。
2.书面承诺与建设银行具有长期合作的意愿。
3.能够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律师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能
力,或在特定服务领域有专长。
4.熟悉银行业情况,具有为金融机构或知名企业提供法
律服务的成功经验。
5.已经为建设银行提供过服务的,必须诚实守信、成效
显著。
6.符合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7.律师事务所在采购过程及后续提供服务过程中,对于
其获知的我行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经我行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


8.律师事务所在参加采购前,应当书面承诺为建设银行
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符合我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
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
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
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
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
信问题。
7.供应商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
出期内。
2


8.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
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
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
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
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
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
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
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
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
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3


人应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
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13.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
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
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4.供应商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http://ibuy.ccb.com)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并登记备案。
(四)供应商应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承诺函》
3.律师事务所情况简介(包括以下内容:律师事务所名
称和执业区域,与建设银行既往合作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服
务的数量、成效及复杂程度,公开发表法律论文、著作的数
量和影响程度,起草律师行业业务指引、撰写课题调研报告
等专业性文字材料的影响力和实用性,对热点金融法律问题
的研判结论,主办律师团队介绍及其联系方式,所有律师毕
业院校、学历学位、执业年限、社会兼职和评级获奖等情况、
4


其他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情况等).
4.提供近三年重大法律服务项目1项(即中级以上人民
法院受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涉及三个以上民事法律关系的民
事案件;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
方能办理的民事案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其他
案情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
5.近三年所获奖惩材料。
6.近三年企业财务报告(审计版)
7.擅长的业务领域及证明材料。
二、服务品类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三、服务内容
法律纠纷代理律师事务所,为我行本部及各二级分支行
的各类法律纠纷担任诉讼/仲裁代理人,代理事务具体包括
开展尽职调查、办理立案、保全、应诉、调查取证、出庭、
申请执行、处理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拟定、审查、
修改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撰写案件
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及结案报告;协助我行进行调解、
和解等;以及其他为处理法律纠纷所需要的法律服务。
四、服务要求
法律纠纷代理人需要妥善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最大限度
的维护我行合法权益,避免我行利益、声誉等方面产生损失。
5


重点服务要求如下:
1.及时响应,保证服务时效性。因银行业务的特殊性,
经常面临一些突发情况(如营业机构办公场所内发生的侵权
纠纷、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纠纷等),极易引发社会舆
情,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对于突发情况,6小时内到达经办行,
与经办行进行业务沟通,提供法律支持。
2.设立办事机构,提供驻场服务。供应商应承诺在签署
合同后1个月内,在中标所在地二级分支行设立办事机构,
分所不得作为总所的办事机构.(需要提供有固定办公场所
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主体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如供应商
未在一个月内设立办事机构,我行有权将其列入建行系统内
的禁用名单中,禁用期为1年,禁用期内该所不能承办建行
系统内的任何业务。
3.团队人员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应承诺在中标
二级分行所在地有固定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
必须更换人员,取得我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同等资质下
更换既有团队人员。
五、采购方式
(一)选聘方式
我行本部及各二级分支行选择法律纠纷代理律师事务
所提供法律服务,均从全区律师事务所入围名单中选择。具
体选聘方式如下:
6


1.全区各级机构需聘用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纠纷代理
人的,无论代理费金额多少一律从律师事务所入围名单中选
聘,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本次采购结果为标准。
2.全区各级机构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纠纷代理人,
需结合法律纠纷特点,综合考虑入围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擅长
领域、代理案件的地域便利性、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能力、
对诉讼执行结果的合理预测及代理费询价结果等因素,进行
充分比较论证基础上做出具体的选聘意见。
3.具体案件确定代理律师事务所后需签订《委托代理合
同》, 确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职责、代理方式、代
理费金额及支付阶段、违约责任等事项。双方签订合同后,
律师方可开始代理工作。
(二)代理方式
1.代理方式原则上采取全额风险代理或部分风险代理
方式。采用部分风险代理方式的,非风险支付比例不超过全
部代理费的30%.
2.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尽职尽责处理委托事务。代理事务
完结或需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应当妥善汇报工作进展、
妥当移交剩余材料,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
务。
(三)报价适用及付费方式
区分不同的法律服务类型,按照计量单位报价,具体参
7


考商品明细表(详见附件)。
本次律师费计费采取计件付费和按标的额比例付费两
种方式。律师费的支付与律师的工作成果挂钩。其中:
按计件付费的法律服务,包括律师尽调、诉前调解及债
权申报,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回执或工作完结证明材料,即
可全额支付。
按标的额付费的法律服务,除按件付费的法律服务外,
其他法律服务均采取按标的额比例付费的方式。根据案件具
体情况采用全额风险代理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采用部分风
险代理方式的,非风险支付比例不超过全部代理费的30%.
代理费支付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诉讼案件进展阶
段和律师工作成果执行,不提前支付或超比例支付。
六、报价要求
按照商品品类实行一次性报价。
七、服务下单要求
在保障合理竞争性的前提下,结合前期向我行调研律师
事务所需求情况,确定各单位律师事务需求数量。本次初步
确定采购39家供应商入围,分为13个标段,其中我行本部
与呼和浩特分行为1个标段,鄂尔多斯分行与准格尔分行为
1个标段。各标段入围供应商(1家供应商除外),根据评审
得分,由高到低,按照比例分配代理费用额度,具体如下:
供应商数量 额度分配占比
8


2 60‰40%
3 50‰30%20%
5 30‰25‰20‰15%10%
8 20‰20‰15‰15‰10%10%5%5%
各行可在本行标段入围的供应商和区分行本部及呼和
浩特分行标段入围的供应商中下单(结合所属地域等情况,
考虑到部分案件可能由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或再审,区
分行本部及呼和浩特分行标段入围的供应商可供全区各单
位使用).
各单位外聘律师事务所需求情况表
序号机构名称外聘律所需求数量拟采购数量
1呼和浩特分行58
区分行本部3
2包头分行55
3赤峰分行33
4呼伦贝尔分行33
5兴安分行33
6鄂尔多斯分行2 3
准格尔分行1
7乌兰察布分行33
8通辽分行22
9巴彦淖尔分行22
10锡林郭勒分行22
11乌海分行22
12满洲里分行22

9


1 3 阿拉善支行 1 1
合计 39 39
八、合同期限
区分行将根据采购情况与入围律师事务所签订框架协
议,协议有效期为2年。
九、额度调整
合同期内,按照各家律师事务所履约评价情况,即各家
律师事务所的立案率和回收率各占50分,被诉案件和其他主
诉类案件作为加分项(可以累计),一个案件得分为5分*免
责率。每半年履约评价一次,根据履约评价得分由高到低,
将代理费剩余额度,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供应商数量额度分配占比
260%: 40%
350%: 30%: 20%
530%:25%:20%:15%:10%
820%:20%:15%:15%:10%:10%: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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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明细表
法律服务类型商品序 号商品 名称商品 品类计量 单位商品说明单价 (最高限价)备注
被诉 案件被诉案件一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对于建设银行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 件及执行异议之诉,涉案金额较小 的案件,可按件支付代理费用。1.结合我行实际情 况,同时参考民事 案件中财产案件受 理费标准,涉案金 额较小是指案件标 的金额50万元 (含)以下。 2.被诉案件代理费 用包括一审、二审 两个审级。如进入 再审或发回重审, 无论我行作为原告
2被诉案件二法律诉讼 服务对于建设银行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 件及执行异议之诉,涉案金额较大 的案件,可根据案件标的额的百分 比计算代理费用。
3被诉案件三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对于代理建行被申请执行异议、复 议等相关程序的案件,按件付费。方或被告方,可视 为新发生案件处理
个人类批量不 良债权律师尽 调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
个人类批量诉讼案 件,即以个人为不 良债权主要追索主 体的案件个人类批量不 良债权诉讼+强 制执行法律诉讼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个人类批量不 良债权强制执 行案件法律诉讼 服务%主要包括赋强公证案件及其他可直 接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如申请支 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等特别程序) 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 良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 滞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 用,原则上强制执行案件的报价应 当比商品5的代理费报价至少下浮
个人类批量不 良债权诉前调 解(一)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10%。 通过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取 得司法确认书的。诉前调解是指法院 在立案前组织原被 告双方进行调解的 程序。
个人类批量不 良债权诉前调 解(二)法律诉讼 服务%通过诉前调解,客户结清贷款,回 收现金的,按照回收金额的百分比 计算代理费。
对公类批量不 良债权律师尽 调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
9对公类批量不 良债权诉讼+强 制执行法律诉讼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主体的案件10对公类批量不 良债权强制执法律诉讼 服务良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 滞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 10%。主要包括赋强公证案件及其他可直 接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如申请支 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等特别程序) 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 用,原则上强制执行案件的报价应 当比商品9的代理费报价至少下浮
对公类批量诉讼案 件包括普惠等以小 、微型对公客户为 11 不良债权主要追索对公类批量不 良债权诉前调 解法律诉讼 %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原则上诉前调解案件的报价应当比 商品9的代理费报价至少下浮10%。
12对大中型以外 的不良对公客 户破产程序进 行债权申报法律诉讼 服务包括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等后续流程 元/件
(-) 对大中型以外 的不良对公客 户破产程序进法律诉讼 服务包括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等后续流程 取得现金回收的,按照回收金额
行债权申报 (=) 申请除大中型 客户以外的不 13 良对公客户破法律诉讼 服务%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大中型客户不良债 权14产清算、重整 大中型客户不 良债权律师尽 调法律诉讼 元/件 服务
15大中型客户不 良债权诉讼+强 制执行法律诉讼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16大中型客户不 良债权强制执 行法律诉讼 % 服务主要包括赋强公证案件及其他可直 接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如申请支 付令、实现担保物权等特别程序) 。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 良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 滞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 用,原则上强制执行案件的报价应 当比商品15的代理费报价至少下浮 10%。
17大中型客户不 良债权诉前调 解法律诉讼 %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原则上诉前调解的报价应当比商品 15的代理费报价至少下浮10%。



18大中型客户破 产程序申报债 权(一)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包括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等后续流程
大中型客户破 产程序申报债 权(二)法律诉讼 服务包括参加债权人委员会等后续流程 取得现金回收的,按照回收金额 % 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19申请大中型客 户破产清算、 重整法律诉讼 服务%按照签署合同时向律师移交的不良 债权标的额(包括本金、利息、滞 纳金等)的百分比计算代理费用。
其他类主诉案件20除上述不良追 索类的其他主 诉案件法律诉讼 服务元/件建设银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及第三 人的案件,案件标的额为50万元 (含)以下主诉案件。
法律诉讼建设银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及第三
服务%人的案件,案件标的额较大的主诉 案件。



承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律师事务所向贵行承诺如下事项:
1.为建设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时将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2.为建设银行的利益相对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
时,不使用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
声誉。
3.就涉及建设银行的法律问题公开发表评论时,依法客
观、公正审慎 尊重建设银行的合法利益和声誉。
4.愿意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授课培训、咨询解答、
普法宣传等方式与建设银行共享研究成果。
5.在采购过程及后续提供服务过程中,对于获知贵行的
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经贵行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
6.为建设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前款所
称利益冲突,是指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因自身利益或者受其他
当事人利益影响,可能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
利益冲突的认定,应依据有权机关和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执
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进行判断。)
7.本律师事务所不具有以下情形:
(1)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1


(2)受到有权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
分。
(3)因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出现内部纠纷、客户投诉等严重负面信息。
(5)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
(6)根据国家或建设银行规定应当回避。
(7)存在其他不良执业信息。
8.本律师事务所或者经办律师不具有下列情形:
(1)经办律师及其近亲属与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
(2)经办律师系需求单位、法律部门或采购部门工作
人员的近亲属。
9.本律师事务所承诺, 对于突发情况,6小时内到达经
办行,与经办行进行业务沟通 提供法律支持。
10.本律师事务所如中标,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在中
标所在地二级分支行设立办事机构。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设立
办事机构,我所愿意承担采购需求文件中规定的相应后果。
11.本律师事务所在中标所在地二级分支行有固定的服
务团队,不随意更换团队成员,如必须更换,取得贵行书面
同意的情况下,保证在同等资质下更换既有团队人员。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


承诺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我公司参与贵行的2024年至2026年全区法律纠纷代理人采购项目,特做如
下承诺:
1.我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我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存在以上情形;
5.我单位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我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
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我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8.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我单位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
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我单位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
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我单位自知悉上述事项
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我单位将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
11.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
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存在以上情形。
12.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
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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