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六期及七期技改项目7台固定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uln-sy-202402932
预算金额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洋186040417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SS28102404002586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六期及七期技改项目7台固定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240293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六期及七期技改项目7台固定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460000元(不含税),164980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采购2台 75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3台100KW固定柴油发电机组,1台350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1台400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2套250A ATS转换柜,3套400A ATS转换柜,1台 1000A 油机/油机切换屏(ATS),1台1250A ATS 油-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技术参数)。
(2)交付周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测以及工程的全部交付。
(3)交货地点:沈阳市联通公司指定地点。
(4)保修期:自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60个月。
(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合格。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1314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本次招标项目共选取一名中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二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投标人,其次按照交付周期由短到长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若交付周期相同时则按照保修期由长到短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情况均相同且无法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名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的发动机、发电机制造商的有效的OEM授权证书(进口发电机组整机接受代理商应答,无需提供OEM授权证书,提供唯一授权书即可):
(1)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动机制造商一致,须提供发电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2)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电机制造商一致,须提供发动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3)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动机和发电机制造商均不一致,须提供发电机制造商及发动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本项目国产设备(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存在以下情况接受代理商应答:
(1)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2)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上述情况应由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应答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唯一授权函以及连带责任承诺书,授权函及连带责任承诺书需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不能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的,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工人员2人(其中低压电工人员1人、高压电工人员1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应急管理局(厅)核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及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截止之日止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8)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9)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0)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2 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录上述电子招投标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5.4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应积极与平台沟通查找问题原因,如问题无法解决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电子招投标要求
8.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8.2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181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24-22915321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罗洋、张祎林、白微、薛阳、于洋、宋金辉
电 话:18604041776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22832326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
账户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 号:3301003329249227621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67882255-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67882255-3-3-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六期及七期技改项目7台固定发电机组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ULN-SY-202402932,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六期及七期技改项目7台固定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460000元(不含税),1649800元(含税)。
1.2 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采购2台 75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3台100KW固定柴油发电机组,1台350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1台400KW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2套250A ATS转换柜,3套400A ATS转换柜,1台 1000A 油机/油机切换屏(ATS),1台1250A ATS 油-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技术参数)。
(2)交付周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到货、安装、调测以及工程的全部交付。
(3)交货地点:沈阳市联通公司指定地点。
(4)保修期:自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60个月。
(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合格。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1314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本次招标项目共选取一名中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二名为本项目第一至第二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时,优先选用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包装材料的投标人,其次按照交付周期由短到长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若交付周期相同时则按照保修期由长到短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情况均相同且无法推荐前两名中标候选人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名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3)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曾经开具过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的发动机、发电机制造商的有效的OEM授权证书(进口发电机组整机接受代理商应答,无需提供OEM授权证书,提供唯一授权书即可):
(1)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动机制造商一致,须提供发电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2)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电机制造商一致,须提供发动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3)整机制造商品牌与发动机和发电机制造商均不一致,须提供发电机制造商及发动机制造商的OEM授权证书。
本项目国产设备(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存在以下情况接受代理商应答:
(1)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2)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
上述情况应由所投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应答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固定式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唯一授权函以及连带责任承诺书,授权函及连带责任承诺书需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及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不能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的,则此品牌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制造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工人员2人(其中低压电工人员1人、高压电工人员1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应急管理局(厅)核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及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截止之日止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8)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9)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20)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加入购物车-﹥结算),结算时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可参与投标。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3 投标人请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CHZ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全称”),以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投标人相关信息。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
5.2.1 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2.2 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当登录上述电子招投标平台,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确认报价。
5.4 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遇到平台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应积极与平台沟通查找问题原因,如问题无法解决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新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电子招投标要求
8.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完成辽宁联通供应商注册流程(已注册成功的无需重复注册);
8.2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560-01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181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 话:024-22915321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联系人(项目相关事宜):罗洋、张祎林、白微、薛阳、于洋、宋金辉
电 话:18604041776
联系人(保证金及发票事宜):徐杉杉
电 话:024-22832326
电子邮件:lnchzb@126.com
账户名称: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 号:3301003329249227621
合作方门户网站电话:010-67882255-3-8-2
iPASS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67882255-3-3-2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