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b-2023-1311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宜静15162984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镇江分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04 15:22: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7-05 00:0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7-12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标包内容说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JSZB-2023-13111。
项目概况:因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不断发展,小额项目数量占比不断扩大,同时呈现规模小、低收益、响应要求高、带资承包等特点,为规范和促进公司系统集成项目建设,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全面快速地推进系统集成业务的有效发展,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镇江小额(50万元以下)系统集成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项目进行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
实施地点:镇江市(含县分公司),招标人根据具体项目指定实施地点。
项目性质: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
项目规模:以后续实际项目规模为准。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2023年8月15日-2024年8月14日。
本次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服务名称
数量
1
系统集成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适用于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的镇江市系统集成项目(含系统集成类、服务类、物资类)(单项预估金额<50万元(含税));
系统集成类项目范围:承接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智能卡系统工程、物联网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广播系统工程、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可视会议系统工程、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火灾报警系统工程、计算机机房工程等项目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装修装饰项目。
服务类项目范围:专业技术服务及行业信息化支撑项目(含软件开发),包含安装调测调试服务、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平台维护项目、系统运维服务等。
物资类项目范围:与系统集成类项目相关的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大屏及信息发布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停车管理系统、会议系统、通信网络系统、音响广播系统、物联网产品、排队叫号系统、办公设备产品等。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合格,符合国家和招标人制定下发的各项规范要求,具体以实际项目技术要求为准。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集中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申请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集中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21年01月01日至递交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系统集成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30万元,业绩范围符合集中资格预审公告2.6中系统集成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2)自2021年01月01日至递交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服务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业绩范围符合集中资格预审公告2.6中服务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3)自2021年01月01日至递交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申请人须具备的货物类项目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业绩范围符合集中资格预审公告2.6中货物类项目范围的要求。
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A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法律法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A2]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其他要求(或说明):
申请人在具体系统集成类、服务类项目实施前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后续具体项目若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或其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特殊要求的),通过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满足3.1-3.8条件外,还需满足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的要求,结合项目增加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质等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资质,具体以后续项目采购实施要求为准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4.4  本次开口式集中集中资格预审结束后,在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内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招标人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发布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受理潜在投标人的集中资格预审申请,具体审查时间以获取的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开口式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内采购实施项目。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5号楼招标代理事业部】;联系人:宜静;联系电话:15162984301:
5.2.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5.3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3 集中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5.4上述文件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yijing.jszbtx@chinaccs.cn,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注: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接收邮箱为申请人购买文件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5.5供应商注册:申请人须在购买集中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后5日内,须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9时00分。
6.2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地点为:镇江市电力路18号指挥大楼11楼开评标会议室(注:因管理规定上楼需登记,请提前前往),请申请人提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会议室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集中资格预审应答文件,提前邮寄应答文件至招标人规定地点(镇江市电力路18号指挥大楼11楼开评标会议室,宜静、15162984301),逾期递交视为放弃应答。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电力路18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 系 人:宜静、朱康杰、陈庚、万源
电    话:15162984301、18762405459 、13092591581
电子邮件:yijing.jszbtx@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110530034550008977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zhukangjie.jszbt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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