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14.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sx[2022]-031-03
预算金额616.28万元
招标公司乌什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阿布力克木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全海燕15309972860
中标公司伊宁市鹏韵煤炭经销部614.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WSX[2022]-031-03
二、项目名称: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 购置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详见采购清单) | 8804 | 吨 | 报价:6145192(元) | 伊宁市鹏韵煤炭经销部 |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合作区218国道以北城西市场内C161号商铺 | 92654002MA78C31FXG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 / | 8804吨 | 698 | 购置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详见采购清单) |
刘生荣,林秀秀,徐秀琴,赵从耕,王建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报酬依据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取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816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民政局(本级)
地 址:乌什县乌什镇新城路13号民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1556907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栏杆街道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
联系方式:15309972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海燕
电 话:15309972860
附件信息: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doc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doc
489.3K
附件下载: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doc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doc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n采购招标文件
\n项目名称: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n项目编号:WSX[2022]-031-03
\n采 购 人:乌什县民政局
\n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招 标 文 件
\n项目名称: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
\n招标人(公章):乌什县民政局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联系人:阿布力克木
\n电话:15569078050
\n联系地址:乌什县新城路民政综合大楼
\n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n联系人:全海燕
\n电话:15309972860
\n联系地址:阿克苏市栏杆区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三楼
\n2022年 05 月24 日
\n目 录
\n第一章 招标公告4
\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n第三章 资格审查25
\n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7
\n第五章 采购需求34
\n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n第一章 招标公告
\n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项目(三标段)
\n公开招标公告
\n\n\n\n\n\n项目概况: 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项目(三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n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SX[2022]-031-03项目名称: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项目(三标段)预算金额(元):6162800.00(陆佰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最高限价(元):6162800.00(陆佰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采购需求:购置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详见采购清单)。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1、有效经年检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n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5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提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5日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启
\n五、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8、投标保证金: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什县支行; 账号:965009010003268888(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商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收款方开户行指定账户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民政局 地 址:乌什县新城路民政综合大楼 联系方式:1556907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栏杆街道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 联系方式:15309972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海燕 电 话:15309972860
\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前附表为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目\n | \n内容\n | ||
\n2.2\n | \n项目属性\n | \n项目属性:\n□服务\n☑货物\n | ||
\n2.3\n | \n科研仪器设备\n | \n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n□是\n☑否\n | ||
\n2.4\n | \n核心产品\n | \n☑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n□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n□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n | ||
\n3.1\n | \n现场考察\n | \n☑不组织\n□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n考察地点:____________。\n | ||
\n3.1\n | \n开标前答疑会\n | \n☑不召开\n□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n召开地点:____________。\n | ||
\n4.1\n | \n样品\n | \n投标样品递交:\n☑不需要\n□需要,具体要求如下:\n(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n(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n□不需要\n□需要\n(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n | ||
\n5.2.5\n | \n定义\n | \n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能源行业;\n | ||
\n6\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n | ||
\n11.2\n | \n投标报价\n | \n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n☑无\n□有,具体情形:_____。\n | ||
\n11.3\n | \n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n | \n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5日11:00(北京时间)\n提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n | ||
\n11.4\n | \n开标时间及地点\n | \n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5日11:00(北京时间)\n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n | ||
\n11.5\n | \n投标最高限价\n | \n(1)本项目预算公开,最高限价:6162800.00(陆佰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n(2)本项目总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总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则视为无效。\n(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n | ||
\n12.1\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n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请于2022年06月15日11: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n账户名称:乌什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什县支行\n账 号:965009010003268888(投标保证金账号)\n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商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转账到收款方开户行指定账户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n | ||
\n12.7.2\n | \n投标保证金\n | \n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n□无\n☑有,具体情形:\n(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n(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未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n(3)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文件或资料。\n(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 | ||
\n13.1\n | \n投标有效期\n | \n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日历天。\n | ||
\n22.1\n | \n确定中标人\n | \n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个数: 3 个;\n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否\n□是\n | ||
\n25.5\n | \n分包\n | \n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n☑不允许\n□允许,具体要求:\n(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n(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n(3)其他要求:_____。\n | ||
\n26.1.1\n | \n询问\n | \n询问送达形式:投标人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询问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询问原件,逾期询问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询问书属于无效询问。\n | ||
\n26.3\n | \n联系方式\n | \n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n联系部门: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联系电话:15309972860;\n通讯地址:阿克苏市栏杆街道复兴大道四号奥宇博士小镇。\n联系部门:乌什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n联系电话:0997-5323876;\n通讯地址:乌什县新城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二区)。\n | ||
\n27\n | \n代理费\n | \n收费对象:\n□采购人\n☑中标人\n收费标准:代理报酬依据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取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计取;\n缴纳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前。\n | ||
\n28\n | \n场地服务费\n | \n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不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缴纳标准按照新发改服价[2020] 578号文执行,投标单位小于等于 6 家每家 1000元,大于 6 家时场地费=6000元/投标单位家数。进入开标大厅,按照招标代理要求缴纳场地费。请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留取正确联系方式,以便开标时沟通。\n | ||
\n29\n | \n履约保证金\n | \n签约合同价的6 %;\n | ||
\n30\n | \n评标委员会\n的组成\n | \n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5 人;\n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n | ||
\n31\n | \n中标结果公示\n | \n采购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n | ||
\n32\n | \n相关政策\n | \n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谈判过程中,给与“小型、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声明函原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能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作为小型和微型企业)。\n | ||
\n32\n | \n相关政策\n | \n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才能按第1条的规定进行价格扣除。\n | ||
\n32\n | \n相关政策\n | \n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n | ||
\n关于政采云平台线上电子招投标的注意事项\n | ||||
\n33.1\n | \n投标文件解密\n时间\n | \n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投标单位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投标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投标单位可能导致废标。(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n | ||
\n33.2\n | \n供应商报价CA签字确认\n | \n报价文件开启后将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须在30分钟内用CA证书对报价进行签字确认;\n | ||
\n33.3\n | \n备注\n | \n1.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开标前应由供应商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请忽略本采购文件中纸质版标书制作及现场开标相关要求。\n2.本项目采用政采云平台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提前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结束前不要离开,做好投标文件解密、报价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工作。\n | ||
\n33.4\n | \n特殊说明\n | \n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n2.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n |
投标人须知
\n一 说 明
\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n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n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n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n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n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n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n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n样品
\n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n进口产品
\n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n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n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n中小企业定义:
\n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n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n(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n(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n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n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n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n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n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n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n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n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n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n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n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n正版软件
\n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n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n信息安全产品
\n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 年第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n投标费用
\n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n二 招标文件
\n招标文件构成
\n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n招标公告
\n投标人须知
\n资格审查
\n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采购需求
\n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n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n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n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n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n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n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n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n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n投标文件构成
\n1) 投标书
\n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3)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n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基本户存款账户信息)
\n5)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n6) 开标一览表
\n7) 投标分项报价表
\n8) 合同条款偏离表
\n9) 采购需求偏离表
\n10)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n11)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12)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n13)商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等
\n14)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n15) 供货方案措施
\n16) 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n17)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
\n18) 其他资料(企业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等)
\n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n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n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n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n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n投标报价
\n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n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n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n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n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n投标保证金
\n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n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
\n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n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n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n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n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n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n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n投标有效期
\n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n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n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各册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若使用复印件的,则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字样的鲜章。
\n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
\n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n投标文件的提交
\n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n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
\n投标截止时间
\n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
\n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n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n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n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n开标
\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
\n本项目开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
\n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
\n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n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n资格审查
\n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n评标委员会
\n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n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六 确定中标
\n确定中标人
\n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n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n废标
\n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n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n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n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n签订合同
\n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n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n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n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n询问与质疑
\n询问
\n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n质疑
\n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n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n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n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n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代理费
\n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n第三章 资格审查
\n一、资格审查程序
\n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n《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n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n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
\n二、资格审查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因素\n | \n审查内容\n | \n格式要求\n |
\n1\n | \n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n | \n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n1-1\n | \n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n | \n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n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n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n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n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n1-2\n | \n投标人资格声明书\n | \n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n | \n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n |
\n1-3\n | \n投标人信用记录\n | \n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n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且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n |
\n2\n | \n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n | \n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n2-2\n | \n其他特定资格要求\n | \n提供资质认定检测机构的(近一个月)煤炭质量检验报告\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n3\n | \n投标保证金\n | \n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n4\n | \n财务要求\n | \n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n | \n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n |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一、评标方法
\n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n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n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n符合性审查要求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因素\n | \n审查内容\n |
\n1\n | \n授权委托书\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n |
\n2\n | \n投标完整性\n | \n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n |
\n3\n | \n投标报价\n | \n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最高限价;\n |
\n4\n | \n报价唯一性\n | \n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n |
\n5\n | \n投标有效期\n | \n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n |
\n6\n | \n签署、盖章\n | \n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n |
\n7\n | \n实质性格式\n | \n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n |
\n8\n | \n★号条款响应\n | \n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n |
\n9\n | \n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n | \n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n |
\n10\n | \n分包意向协议\n(如有)\n | \n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n |
\n11\n | \n报价的修正(如有)\n | \n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n |
\n12\n | \n报价合理性\n | \n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n |
\n13\n | \n进口产品\n(如有)\n | \n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n |
\n14\n | \n公平竞争\n | \n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n |
\n15\n | \n串通投标\n | \n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n |
\n16\n | \n附加条件\n | \n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 |
\n17\n | \n其他无效情形\n | \n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n |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n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n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n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n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n□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
\n☑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
\n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n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n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n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n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n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n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n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n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n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n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n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n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n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n☑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n□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n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n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n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n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n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n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n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n报告违法行为
\n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n二、评标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评分因素\n | \n分值\n | \n评分标准\n | \n说明\n |
\n1\n | \n响应文件编写质量的情况\n | \n3分\n | \n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好的得3分,质量一般的得2分,质量差的得1分。\n | \n |
\n2\n | \n交货期\n | \n5分\n | \n计划交货期:30日历天,交货期提前2天加1分,最高5分;\n | \n \n |
\n3\n | \n装卸设备\n | \n3分\n | \n有相应的装卸设备作业车类提供一项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应合同发票租赁凭证图片任意一种可得分,不提供则不得分)\n | \n |
\n4\n | \n配送方案\n | \n12分\n | \n提供配送方案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配送方案事项分级清晰具体,权责清晰得12分\n提供配送方案齐全切实可行,配送方案事项分级较具体,组织较清晰得8分\n配送方案内容不齐全,配送方案不够全面,组织欠清晰得4分\n配送方案不具体,方案内容不完整得1分\n不提供本项内容不得分\n | \n |
\n5\n | \n疫情防控措施\n | \n6分\n | \n根据疫情防控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分为三档进行评审:措施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事项分级清晰具体,权责清晰得6分;\n措施齐全切实可行,事项分级较具体,组织较清晰得得4分;\n措施内容不齐全,配送方案不够全面,组织欠清晰得1分;\n没做说明则不得分。\n | \n |
\n6\n | \n储煤场地\n | \n5分\n | \n储煤场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有效证明得5分(自有储煤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租赁储煤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n储煤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有效证明得3分(自有储煤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租赁储煤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n储煤场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有效证明得1分((自有储煤场地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租赁储煤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原件扫描件))。\n | \n |
\n7\n | \n称重设备\n | \n3分\n | \n提供相应载货吨数称重设备得3分(须提供相应合同发票租赁凭证图片任意一种可得分,没提供则不得分)\n | \n |
\n8\n | \n货物管理及保障措施\n | \n15分\n | \n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内容齐全且科学合理,权责清晰,得10分\n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齐全切实可行,组织较清晰,得8分\n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内容不齐全不够全面,组织欠清晰,得5分\n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不具体,内容不完整,得2分\n | \n |
\n9\n | \n企业的服务承诺、优惠性条件、合理化建议\n | \n8分\n | \n企业的服务承诺2分、优惠性条件3分、合理化建议等3分;出具相对应的说明可得没做说明则不得分。\n | \n |
\n10\n | \n配送车辆\n | \n10分\n | \n投标人自有的运输车多于5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或有合同期内的合作运输车队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30吨(含);得5分\n投标人自有的运输车辆多于2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或有合同期内的合作运输车队且合计运输能力大于20吨(含);得3分\n投标人自有的运输车辆少于2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小于10吨;或临时租用运输车辆且合计运输能力小于10吨;得2分\n无运输车辆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n | \n |
\n11\n | \n投标报价\n | \n30分\n | \n投标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n注1:基准价=响应采购文件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n注2:若有价格扣除,则以供应商响应报价*(1-相应扣除比例)作为评审价格代入上述得分计算公式得到报价得分;\n | \n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n |
\n合计\n | \n100分\n | \n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n采购标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标段\n | \n用煤单位\n | \n拉运地点\n | \n低保对象(户)\n | \n五保户(户)\n | \n发放户数\n | \n合计吨数\n无烟块煤\n(每户2吨)\n |
\n标段\n | \n用煤单位\n | \n拉运地点\n | \n低保对象(户)\n | \n五保户(户)\n | \n发放户数\n | \n8804\n |
\n三标段\n | \n阿克托海乡人民政府\n | \n阿克托海乡\n | \n1081\n | \n15\n | \n1096\n | \n8804\n |
\n三标段\n | \n乌什镇人民政府\n | \n乌什镇\n | \n1203\n | \n3\n | \n1206\n | \n8804\n |
\n三标段\n | \n奥特贝希乡人民政府\n | \n奥特贝希乡\n | \n1646\n | \n17\n | \n1663\n | \n8804\n |
\n | \n亚曼苏乡人民政府\n | \n亚曼苏乡\n | \n433\n | \n4\n | \n437\n | \n8804\n |
技术要求
\n1.无烟块煤直径15厘米以上。2.发热量5200打卡以上。3.含水份量3%以下。4.矸石含量1%以下。
\n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n采购合同(样本)
\n甲方:乌什县民政局
\n合同编号:
\n乙方:(中标人)
\n签约地点: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新疆众联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冬季困难群众救助燃煤采购(三标段)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采购,编号:WSX[2022]-031-03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n1、合同设备(货物)
\n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设备(货物)。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设备(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产地厂家\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随机配件\n | \n交货地点\n | \n交货 时间\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2、合同总价
\n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设备(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n3、合同组成
\n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n4、技术要求
\n乙方所提供设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货物)的厂试测验报告。所有设备(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n5、合同货物、设备(货物)的包装、交货、验收
\n5.1 合同设备(货物)的包装
\n货物、设备(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n5.2 合同设备(货物)的交货
\n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交货并完成。
\n5.2.2 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n5.3 合同设备(货物)的安装调试。
\n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n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n5.4 设备(货物)的验收。
\n5.4.1 合同设备(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文档后XX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n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n5.4.3 如果合同设备(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n5.4.4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n5.4.5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
\n5.5 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如商检证等),有可能影响验收进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n5.6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n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n6.1 乙方保证合同货物、设备(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所有设备(货物)要求原厂商现场验货、安装和测试,并提供验收证明。每台货物包装上装订名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乙方应提供货物的随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或保修文件)、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
\n6.2 合同设备(货物)免费保修期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质保时间(用户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n免费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人员到场维修。
\n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n(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设备(货物)故障损坏;
\n(2)擅自改装设备(货物);
\n(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n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售后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n设备(货物)维修响应时间:①工作时间(10:00-20:00,节假日除外)1小时内故障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4小时内处理完毕;②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为2小时内故障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24小时内处理完毕。
\n6.4 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到现场保修,即乙方派员到甲方设备(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n6.5 因设备(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当地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房担。
\n7、培训
\n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n8、付款方式
\n本合同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支票方式支付,合同设备(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凭:
\na)合同;
\nb)验收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nc)中标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
\n9、技术服务
\n9.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n9.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n10、不可抗力
\n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n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n11、索赔
\n11.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n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n(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n(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n(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n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n12、违约与处罚
\n12.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政府集中支付手续,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n12.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n12.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n12.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n12.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n13、合同终止
\n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n14、法律诉讼
\n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乌什县仲裁委员会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n15、其它
\n15.1本合同正本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财政局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n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n甲方: 乙方:
\n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n地址: 地址:
\n电话: 电话:
\n传真: 传真:
\n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n签约地点:
\n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n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n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n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n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n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n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n投 标 文 件
\n(资格证明文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包号:
\n投标人名称:
\n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n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n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n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n致:采购人
\n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n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n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n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单位名称\n | \n相互关系\n |
\n1\n | \n | \n |
\n2\n | \n | \n |
\n…\n | \n | \n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n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n2-1中小企业声明函
\n说明:
\n(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n(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n(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n(4)其他
\n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n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n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n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n3-1联合协议(如有)(实质性格式)
\n联合协议
\n______ 、 _____ 及 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n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n______为本次投标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n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
\n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n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n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n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n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n(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n(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n(…)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
\n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n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n盖章:______ 盖章:______
\n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
\n盖章: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n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n4 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
\n5 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n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n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n投 标 文 件
\n(商务技术文件)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包号:
\n投标人名称:
\n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n投标书
\n致:(采购人)
\n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n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n(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
\n(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n(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n(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n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
\n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n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n授权委托书
\n本人_______(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n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n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n\n\n\n\n\n\n | \n |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n\n\n\n\n\n\n | \n |
说明:
\n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n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n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n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n致:(采购人)
\n兹证明,
\n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n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n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n\n\n\n\n\n\n | \n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n开标一览表
\n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投标人名称\n | \n投标报价\n | \n交货期(日历天)\n | |
\n序号\n | \n投标人名称\n | \n大写\n | \n小写\n | \n |
\n | \n | \n | \n | \n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n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n投标分项报价表
\n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段\n | \n序号\n | \n用煤单位\n | \n拉运地点\n | \n低保户(户)\n | \n五保户(户)\n | \n发放数量\n | \n合计吨数\n无烟块煤\n(每户2吨)\n | \n单价(元/吨)\n | \n总价(元/吨)\n | \n备注\n |
\n三标段\n | \n1\n | \n阿克托海乡人民政府\n | \n阿克托海乡\n | \n1081\n | \n15\n | \n1096\n | \n8804\n | \n | \n | \n |
\n三标段\n | \n2\n | \n乌什镇人民政府\n | \n乌什镇\n | \n1203\n | \n3\n | \n1206\n | \n8804\n | \n | \n | \n |
\n三标段\n | \n3\n | \n奥特贝希乡人民政府\n | \n奥特贝希乡\n | \n1646\n | \n17\n | \n1663\n | \n8804\n | \n | \n | \n |
\n三标段\n | \n4\n | \n亚曼苏乡人民政府\n | \n亚曼苏乡\n | \n433\n | \n4\n | \n437\n | \n8804\n | \n | \n | \n |
\n合计\n | \n5\n | \n小写: 大写:\n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n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n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n合同条款偏离表
\n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n□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n□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n | |||||
\n序号\n | \n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投标文件内容\n | \n偏离情况\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
\n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n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n采购需求偏离表
\n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n | \n招标文件要求\n | \n投标响应内容\n | \n偏离情况\n | \n说明\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
\n1. 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
\n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7 中小企业声明函
\n说明:
\n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n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n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n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n日 期:________
\n\n\n\n\n\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 |
2.后附中小企业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n□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n□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盖章):
\n 日 期:
\n8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n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n致:(采购人)
\n 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 :
\n 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n 2、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
\n 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
\n 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n附件1:
\n弃 标 函(弃标单位填写)
\n (招标代理机构):
\n兹有 (公司名称)因 (弃标原因)无法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项目,故放弃此项目投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n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
\n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
\n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
\n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n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