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防虫车辆、无人机、防虫药剂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包装规格 | 产品要求 |
1 | 1.0%苦参碱可溶液剂 | 剂型:可溶液剂; 苦参碱质量分数1.0±0.1%; PH值范围:6.0-8.0; 苦参碱质量浓度(20℃)g/L:10.0±1.0; 稀释稳定性(稀释20倍)合格; 持久起泡性(1min后泡沫量)mL≤30。 | 500克/瓶 10公斤/箱 | 防治谱广:要求可广泛用于果树花卉及林业、园林、草原草地夜蛾等,防治鳞翅目、同翅目直翅目、半翅目、蜱螨目等多林业害虫。 |
2 | 40%氧乐果乳油 | 剂型:乳油。氧乐果含量,%≥40.0 。水分,≤%0.4 酸度(以H2S04计),≤%0.5。 外观:稳定的均相液体,无明显的悬浮物及沉淀物。 乳油稳定性:(稀释200倍):合格。 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 500克/瓶 10公斤/箱 | 要求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高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对害虫击倒力较强。 |
3 | 植物油助剂 | PH值:6.0-9.0; 乳液稳定性(30℃±2℃)0.5%:合格(上无浮油下无沉淀); 密度(g/cm3,20℃):0.85-0.95; 植物油助剂须被列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目录。 | 5㎏/桶 | 要求是统防统治专用增效剂,运用国际先进配方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制开发的高技术产品,对大多数统防统治用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都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
4 | 农业无人机 | 整机重量:≥39.9kg(不含电池) 最大喷洒起飞重量:≥92 kg(标配2喷头+ 40 L作业箱,海平面附近) 机臂展开,桨叶展开:≥2800×3085×820 mm 作业箱容量:≥40 L 喷头数量:2个 有效喷幅范围:4-11 m(相对作业高度3 m) 液泵数量:2 个 单个流量范围:0-12 L/min 雷达:有源相控阵雷达系统 工作环境温度-20℃至50℃ | | 套装配置要求:1、农业无人机*1 2、智能遥控器*1。3、RTK高精度定位模块*1。4、全能变频充电站*1。5、智能飞行电池*2。6、风冷散热器*1 7、网络RTK服务*2年。8、智图农业版*1年。9、智慧农业平台个人版*1年。10、关怀计划(保险)*1年。11、全能变频充电站专用机油*2桶。12、尼龙碳纤桨叶*8个。13、桨叶专用螺丝*8个。14、特氟龙垫片*8对。15、橡胶垫片*8对。16、维修专用工具*1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等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2)生产厂家需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2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sfz@sohu.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则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台北街道办事处前进东路2号
联系方式: 0412-4856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44号
联系方式: 0412-4948008
邮箱地址: zf080106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
账户名称: 台安县财政事务中心(台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9210060100542088880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娄先生
电 话: 0412-494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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