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静宜025-8479546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新北区剩银河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所需资金为省级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剩银河是太湖流域湖西区的重要通江河道之一,南起德胜河,北通长江,全线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境内,途经德胜河、银河大沟、南阳河、闸北中沟、五丰大沟、惜字洲大沟等,全长9.9km。沿线基本为高亢平原,总体地势较高,仅沿江地区两岸为圩区。剩银河为省级骨干河道中县域重要河道,具有行洪、排涝及供水等功能,承担新孟河与德胜河之间区域的引排任务。
一轮治太湖西引排工程实施以来,湖西区水情、工情和社情发生了巨大变化,区域现有水利工程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已不相匹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提高区域水利综合保障能力,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湖西区水利治理规划》(2017-2030年),新一轮湖西水利治理规划将剩银河整治工程列为通江河道治理的重点工程。此外,《常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常州市新北区“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均把剩银河整治纳入规划中。
为落实区域规划及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本次剩银河整治工程治理范围为剩银河长江~德胜河段,工程整治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新建护岸及绿化景观等,加快洪水北排长江,减轻防汛压力,提升河道沿线景观,打造幸福河湖样板。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初步设计(含可研阶段应论述的工程可行性与必要性)、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45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
(2)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之日起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5天内提交工程的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及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技术文件;
(4)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布后10天内提交对应工程的施工图全部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6)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自2023年5月-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经验(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为准。
(10)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

/

8.主要专业负责人

/

9.勘察负责人

/

10.勘察设备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13.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勘测设计费*100%
8.4分值构成:
A:资信业绩:17分;B:技术标:58分;C:投标报价:15分;D:其他部分:1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资信业绩

17


1

信用等级

4

企业信用等级的分值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为准。

2

投标人获奖证书

0.5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提供获奖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3

体系认证

1.5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5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4

财务状况

1

企业2020年-2022年连续盈利得1分,有两年盈利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5

投标人业绩

4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6

项目负责人业绩

6

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技术标

58


1

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12

(1)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熟悉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理解透彻,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本工程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

工程布局和规模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5

(1)投标人工程布局和规模论证技术方案可行、合理,采用不同方案的比选因素分析合理,优化思路清晰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方案布局考虑全面,能够与周围环境很好协调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工程勘察方案

10

(1)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的得2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的得2分;
(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以上各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工程设计方案

15

(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分析全面、准确;熟悉本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后,推荐的设计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最高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质量保证措施

5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

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4

进度计划与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4

有合理的投资控制方案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8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3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投标报价

15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投标报价每下降1%加1分,最多加5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5%时得满分15分)。
上述分值计算时,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其他

10


1

设计技术负责人素质

2

(1)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2

勘察技术负责人素质

2

(1)具有岩土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勘察业绩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一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否则均不得分。

3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6

除项目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含联合体)各专业负责人(移民、规划、水工、岩土、地质、造价)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专业以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9.其他内容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9.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
联系人:汤文豪
联系电话:0519-851276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05
联 系 人:叶静宜、傅博
电话:025-84795462
邮箱:yejingyi@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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