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付款方式作以下修改及补充通知:
原招标文件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合格的工作量报表、进度款申请单、产品合格证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等有关资料,监理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7天内审核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并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按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月份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和竣工资料,监理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4天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相关资料后14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在审批同意支付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
3)待本工程结算审核后14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至缺陷责任期满且无缺陷后10日内支付。
4)承包人应按批准支付工程款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方可支付。
变更为: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合格的工作量报表、进度款申请单、产品合格证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等有关资料,监理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应在7天内审核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相关资料后,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并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月份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和竣工资料,监理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在审批同意支付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
3)待本工程结算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至缺陷责任期满且无缺陷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承包人应按批准支付工程款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方可支付。
二、本补充通知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mx.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
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3504210401100111001001]明溪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南山遗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SMC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