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JJ-202205-15: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评标结果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jj-202205-15
预算金额54.3万元
招标公司云南省尽防工程标准售额质量监督站
招标联系人童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8082901986
中标公司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JJ-202205-15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技术规程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技术规程
供应商名称: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华海新境界商务大厦1幢10层1002号
中标金额(万元):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技术规程 |
名称:/ |
服务范围: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如成功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含课题: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研究(以下简称《技术研究课题》) |
服务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 |
服务时间:完成时限为两年,从下达立项通知起计算, 2023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技术规程》、《技术研究课题》(如有)的编制、专家评审、宣贯培训、成果评估等任务。 |
服务标准: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宏怡、贾瑞娟、商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
联系方式:0871-63995242、189 8848 3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小康大道华龙人家C栋三单元1001
联系方式:18082901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82901986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终稿.docx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终稿.docx 评标结果公示.pdf 评标结果公示.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报告.pdf
日期:2022年5月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招标文件技术规程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1.招标条件5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注意事项4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7.联系方式86.发布公告的媒介75.投标文件的递交74.招标文件的获取5
6.评审205.开标204.投标193.投标文件172.招标文件161.总则14
评审办法前附表24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2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9.纪律和监督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7.合同授予21
开标(唱标)一览表4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3.评审程序282.评审标准281.评审办法28
各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四、技术标部分58三、商务部分56二、投标函部分52一、资格审查部分43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二)若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若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提供:为遵循招标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携带下列证件由工作人员或公证员负责验收,并提交评标委员会核验。证件如下:
1.招标条件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带至开标现场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将不予退还。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4服务地点: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指定地点。2.3项目编号:YNJJ-202205-152.2标段名称:/2.1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技术规程已由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竭诚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9服务期限:完成时限为两年,从下达立项通知起计算,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技术规程》、《技术研究课题》(如有)的编制、专家评审、宣贯培训、成果评估等任务。2.8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最高限额伍拾肆万叁仟元整(¥:543000.00元)如该项目未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申请,未能取得研究课题经费。该项目预算经费全部向省财政厅进行申请。2.7预算金额:项目总体预算金额伍拾肆万叁仟元整(¥:543000.00元),经费来源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向省财政厅申请项目预算经费,已批复2022年度预算经费金额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2、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申请项目研究课题经费。剩余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自筹。2.6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2.5招标范围: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如成功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含课题: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研究(以下简称《技术研究课题》)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中须包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提供附表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通过(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3.4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用,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未交纳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费的投标将被拒绝。4.1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及联系人、电话,发送至邮箱:179899221@qq.com,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成交后成交投标人可以任何形式进行专业分包履行合同。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成交投标人及分包投标人共同自筹。项目经费自筹部分由成交投标人及各专业分包投标人自行协商共同承担。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5年来(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人防工程领域或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科研项目,作为主编单位或参编单位组织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的编制,标准成果(发布或已出版)不少于3部(提供相关发布文件及证明单位文件或规范封面、主编/参编单位列表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6.发布公告的媒介5.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13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046号)。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3995242、18988483127招标联系人:童老师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招标人名称: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7.联系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082901986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小康大道华龙人家C栋三单元100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046号 联系人:童老师 电 话:0871-63995242、189 8848 312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小康大道华龙人家C栋三单元10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082901986 |
1.1.4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 |
1.1.5 | 项目实施地点 | 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如成功申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课题,含课题: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研究(以下简称《技术研究课题》) |
1.3.2 | 服务期限 | 完成时限为两年,从下达立项通知起计算, 2023 年 12月 31 日前完成《技术规程》、《技术研究课题》(如有)的编制、专家评审、宣贯培训、成果评估等任务。 |
1.3.3 | 中标人数量 | 1家 |
1.3.4 | 质量标准 | 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省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相关要求,满足本文件相关要求。 |
1.3.5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且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中须包含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提供附表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通过(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5年来(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人防工程领域或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科研项目,作为主编单位或参编单位组织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的编制,标准成果(发布或已出版)不少于3部(提供相关发布文件及证明单位文件或规范封面、主编/参编单位列表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成交后成交投标人可以任何形式进行专业分包履行合同。项目经费不足部分由成交投标人及分包投标人共同自筹。项目经费自筹部分由成交投标人及各专业分包投标人自行协商共同承担。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1.5 | 费用承担 | 以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约定为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6 月 17 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当天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当天确认。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缴纳形式及金额:银行转账 保证金金额:3000.00(叁仟元整) 开户名称: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 账号:8719 1105 3710 606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如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盖章、签字,无需逐页盖章、签字。 注:投标文件中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不得用私章或签名章代替。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文档标书: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标书: 1 份(U盘),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拷贝到U盘内。 |
3.7.5 | 装订要求 | 不提倡豪华装帧,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封套密封: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封套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
4.1.4 | 投标文件电子版 密封 | 密封方式:电子标书应密封在投标文件内。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13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046号。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6 月17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113会议室(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046号。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工作人员或公证员负责。 开标顺序:由工作人员或公证员按随机开启的方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及其以上单数。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系统》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或支票或汇票,由中标人自行选择;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10% ;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类似项目 | 投标单位近5年来(201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人防工程领域或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科研项目,作为主编单位或参编单位组织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领域质量标准的编制,标准成果(发布或已出版)不少于3部(提供相关发布文件及证明单位文件或规范封面、主编/参编单位列表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
1.3.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中标人数量、质量标准和标段划分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1.1.5本招标项目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责令停业的;(7)与承建单位有同一隶属关系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1.5费用承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自备交通工具。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2偏离:不允许。1.11分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及时澄清。1.10.1招标人不组织预备会。1.10投标预备会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2.1.1招标文件的组成: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被拒绝。(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随招标文件一起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等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3商务部分:3.1.2投标函部分:3.1.1资格审查部分: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
3.2.4因实际工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过程阶段性资料经招标人审定后要求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修正而产生的费用增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一旦中标,无论是否出现上述情况,中标价格一律不作调整。3.2.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2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3.2.1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1.4技术部分: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不单独另成册。3.5资格审查资料3.4.3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投标文件中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不得用私章或签名章代替。3.7.3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盖章、签字,无需逐页盖章、签字。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2.4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4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8)开标结束。(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承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审原则(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于开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届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候选人公示有效期三个工作日。7.2中标通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履约担保
8.2不再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投诉。9.5投诉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项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评审标准1.2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打分,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1.1本项目评审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实施条列》、《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1.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五章投标函第(二)和第(三)项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证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注意事项”的规定。 | |
2.1.1 | 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联合体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投标人承诺书 | 符合第五章资格审查部分第(七)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其他 | 不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附件B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分值为70分,商务部分分值为30分) | 1.采用综合评估法。Z=J+S,Z为投标人最终得分,J为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S为投标人商务部分得分。 2.分值构成: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30分。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 | ||
条款号 | 技术部分(满分70分) | |||
2.2.2 | 服务实施方案(35分) | 1、服务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充分考虑用户需求的,得30-35分; 2、服务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基本考虑用户需求,但方案中具体措施结合所投标段实际情况不够的,得20-29分; 3、服务实施方案有欠缺的,得10-19分; 4、无项目实施方案的,得0分。 | ||
2.2.2 | 项目组成员技术实力(15分) | 项目组成员每有一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最高得6分。 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省级以上建设工程领域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过程中,担任的第一、第二、第三编制人均为同一主编单位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须提供正式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的封面、扉页、前言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2.2 | 后续服务方案(5分) | (1)后续服务承诺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 (2)后续服务承诺合理、可行性一般,得3-4分; (3)后续服务承诺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有承诺但不具体的,得1-2分; (4)无后续服务方案,得0分 | ||
2.2.2 | 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5分) | 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阐述特别全面,合理、可行,能较好的满足用户的需求,得5分;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阐述基本全面、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用户的需求,得3-4分; 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阐述较粗略,合理性、可行性较差,难以满足用户需求的,得1-2分。 4、无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得0分 | ||
2.2.2 | 投标单位业绩(10分) | 投标单位近5年来(2017年开始)作为主编或参编单位组织过国家、行业、地方建设工程领域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制,其成果(发布或已出版)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正式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的封面、扉页、前言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 ||
条款号 |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 |||
2.2.3 | 投标报价 (满分30分) | 1、投标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下浮率)等于基准价时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差值),每向上浮动1%扣0.2分,每向下浮动1%扣0.1分,30分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Y×100×0.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Y×100×0.2) 2、评标基准价: 计算公式: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5时, P=(t1+t2+…tn-2)÷(n-2) 其中:(1)P为评标基准价; (2)t1、t2、…、tn-2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3)n指投标报价个数。 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小于5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差值计算方法: Y为差值。 差值:Y=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差值(Y)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评审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 | ||
2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形式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3.评审程序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2.2.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中:Z为投标人最终得分;J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S为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得分。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投标报价分别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Z=J+S。3.2.3.3汇总评分结果3.2.3.2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的打分通过计算平均分值为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商务部分得分由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后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若有打分档,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3.2.3统计原则
3.4评审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附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审程序的进一步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审工作。A0.总则评审详细程序附件A:评审详细程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4.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根据评审标准设置详细的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评审后,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4)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2)初步评审;(1)评审准备;评审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A1.基本程序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审现场签到并组建评标委员会。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A2.评审准备(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审报告。
A3.初步评审A2.5.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质疑问卷)。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A2.3熟悉文件资料
A3.3.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3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A3.1形式响应性评审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详细评审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3.4澄清、说明或补正
A4.3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A4.2.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评分。A4.2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3)汇总评分结果。(2)商务部分评审和评分;(1)技术部分评审和评分;
A4.5汇总评分结果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4澄清、说明或补正A4.3.3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A4.3.2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4.5.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4.5.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要求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审结束时抄送招标人。A5.3编制评审报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2直接确定中标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A6.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评委A6.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审。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A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A7.补充条款:/。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A6.3记名投票A6.2.2退出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B1.2有投标人须知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1投标函未满足第五章“投标函”要求的;B1.否决投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B0.总则否决投标条件
B1.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B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盖章与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的签字盖章相同的;B1.6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B1.5资格审查文件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的;B1.4偏离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2条的;B1.3分包未满足投标人须知1.11条的;
B1.14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B1.13内容填写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B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B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B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招标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B1.15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
合同协议书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项目名称: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方(乙方):委托方(甲方):
(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及乙方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服务周期、项目服务地点、项目服务方式负责完成甲方项目,保证完成的成果符合国家有关《规程》。(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并按合同约定方式按时拨付经费。(3)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产品成果。(2)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监督、协调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协调资料收集)。
(7)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和过程监督。(6)项目验收后,乙方在成果使用过程中提供全面保障服务,并对出现的问题免费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5)提供与成交承诺中一致的项目内容与服务。(4)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须安排2个及以上技术人员常驻项目区进行项目服务。(3)配合甲方共同进行成果的审查、论证及验收。(2)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成果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项目经费:五、经费及付款方式四、验收:三、服务周期:(8)乙方对整项工作的所有资料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八、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若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司法程序解决。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六、违约责任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拨付项目总费用%,作为工作启动经费;成果制作完成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拨付项目总费用的%,并承诺完成后续工作。
3.成交人投标文件及补遗、澄清;2.成交通知书;1.合同书;十一、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十、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三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
涉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通知、成交通知书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负责在项目进度上进行协调。1.项目产生的全部成果资料、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等,乙方在项目完工后,整理装订成册移交给甲方,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十二、其他约定4.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编:地址:甲方名称:(此页无正文)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技术解决方案、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均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邮编:地址:乙方名称:签订日期:电话:项目(技术)负责人: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签订日期电话: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名称:开标(唱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页应放在封面后第一页。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元)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
保证金形式 | |
备 注 |
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在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通过、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自拟目录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
公司成立日期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经营范围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四)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查询截图。(三)企业信誉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二)财务状况
我公司(公司全称)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方承诺:致:(招标人名称)(六)投标人信誉(五)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②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①提供2021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3、我公司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务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1、我公司未存在有不良行为记录;
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本企业(公司全称)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七)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6、不扰乱交易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投标人(盖章):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八)投标人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金额 | 起止日期 | 备注 |
(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部分与投标人初步评审有关的其他内容、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九)其它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质量标准达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小写:(大写:);1、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以下方式报价:我公司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将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名称):
5、我们承诺,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4、如我单位中标,我们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3、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我们完全同意招标人选择中标候选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投标有效期:;
传真: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6、其他承诺(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投标有效期:。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期限:。
(四)投标保证金2.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使用方可生效。注:1.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一旦我单位有下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本保证金归你放所有,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90天,若你方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1、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愿意出具金额(大写)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我单位的投标担保。鉴于(投标人名称)向你单位承诺了愿意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招标人名称):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4)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年月日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二)分项报价表(一)投标报价一览表三、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小写: (大写: )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内容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总计”=①+②+③+④+…… |
注:请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四)人员简历表格式(三)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注:1、上表中总计应与开标(唱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类似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手机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
一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位 | 身份证号码 | ||||||
职称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年)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 | ||||||||
学历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目前承担的任务 | ||||||||||
(3)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方案;(2)后续服务方案(1)总体实施方案技术部分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一)技术部分四、技术标部分
(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4)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结果公示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项目编号:
YNJJ-202205-15)碳商会议,于2022年06月17日上午9:30在云南
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19楼)
举行,现已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文件的
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投标报价(元)
供应商名称
序号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520000.00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1
540000.00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2
505000.00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3
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根据评标小组的推荐意见,
确定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定额
A
招标人(盖章):云南省尽防工程标准售额质量监督站
06月17日
日期:2022ca
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
评标报告
招标量人: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_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的委托,就云
南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技术规程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招标预算:543000.00元。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情况
招标文件于2022年5月25日09:00时至2022年6月1日17:30时发售,在招
标文件发售期间,有3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招标文件发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
2 |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
3 | 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验证情况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为2020年06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银河北庭8栋
19楼)。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共3家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达到法定开标人数。
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
2 |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
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
3 | 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出示了相关证件,由昆明市真元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
收,经审核所有投标人递交的证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
开标会议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云南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及各投标人代表出
席了开标会(详见“与会人员会议签到表”、“投标人签到暨投标文件送达登记表”)。由
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经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密封
完好。
按照投标人抽取的顺序进行招标。
开标顺序采用随机开启方式,由云南竣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开标(唱标)一览表的主
要内容进行记录。所有投标人均对开标(唱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表示无异议,并对开标(唱
标)一览表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签字确认(详见“开标(唱标)一览表”)。
招标申请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详见开标记
录表。
五、招标小组的产生及成员名单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1位,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专
家2位。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如下:张宏怡、贾瑞娟、商,招标小组一致推荐张宏怡为评标小
组组长。
六、评审
1、评审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要求、条件和招标办法进行。
2、评审程序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
1)招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程序:资格评审→形式评审→详细评审一评审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3)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评标小组将对资格检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通过招标文
件规定是方式对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评审,在符合招标文件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
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初步审查(详见“资格评审标准表”、“形式评审标准表”)
1)资格审查:评标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
评审,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下一步形式审查。
2
2)形式审查: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
审,经审查,所有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
4、详细评审(综合评分)
1)技术部分评审详见“技术部分评审表”。
3)商务部分评审详见“商务部分评审表”。
“商务部分评分统计表”,“综合得
4)打分汇总详见“技术部分评分统计表”、
分汇总表”。
5、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中标候选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排序 |
1 | 云南特斯泰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520000 | 95.67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 540000 | 85.6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505000 | 84.9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评标小组组长(签字):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欧谢B月
日期:2022年06月17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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