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都国际社区六期华泓北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第一条 招标人· 1、招标人名称:宜宾市金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招标人地址:宜宾市江北五金机电汽配城 10 幢 4 层 24 号
· 3、联系人:袁亮
· 4、联系电话:0831-8189083
·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和都国际社区六期华泓北郡
·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及其共建配套
· 座落位置: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 A03—05 地块[和都国际社区六期华泓北郡]
· 建筑面积:139856.46 ㎡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东至:兴盛街
· 南至:龙泉苑
· 西至:渝昆高速
· 北至:金台街
·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电梯间、设备间、管道井;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安防设备;
· 3、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库、停车场;
·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5、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与清运,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 6、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在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专属停车场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承担相应的车位租用费和车位服务费;
· 8、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作业前,须与乙方签订室内装饰装修协议,严格遵守乙方关于本物业区域内相关装饰装修制定的管理规定,并交纳相应的费用;
· 10、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宅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 11、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 1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专有部位、自有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 1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等相关本物业区域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乙方可采取告知、规劝、报告、公示等措施;
· 14、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单位承担;
· 15、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须在物业现场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 16、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不包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安全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 第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招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按下列方式确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本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 第五条 投标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有全委托物业管理项目;
· 3、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有 5 年以
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或有 2 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理。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并能规范组织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 4、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
· 5、首次在本市申请投标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报名前到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结初始入网手续。
· 第六条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 1、物业管理投标报名表;
· 2、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 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载明工作经历、管理业绩)原件,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物业管理教育培训记录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等;
· 6、提供企业类似业绩委托合同;
· 7、在管的主要项目获得并保持物业管理优秀、示范称号的,提供以下资料:示范、优秀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表彰的正式文件复印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 8、外地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当出具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开具的诚信证明。
·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对并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可能被拒。
· 第七条 投标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采取以下方式选择 3 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
· 公开择优方式
· 招标人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业绩综合计分,按总分
从高到低排序择优选择投标人,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
· 择优选择过程中,若最后可选的投标申请人出现分值相同且超出规定的投标人数量时,则这些相同分值的投标申请人通过公开随机抽签方式最终确定投标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