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棚户区房屋拆除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zhw-2023-cg007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0477-758100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建琴0477-38345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棚户区房屋拆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W-2023-CG0070
项目名称:棚户区房屋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李主任 0477-75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鸿沁路北侧大华商贸2号商业楼508室
联系方式:纪建琴 0477-383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建琴
电 话: 0477-3834567
棚户区房屋拆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HW-2023-CG0070
项目名称:棚户区房屋拆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乌审旗嘎鲁图镇
联系方式:李主任 0477-75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儒智泓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鸿沁路北侧大华商贸2号商业楼508室
联系方式:纪建琴 0477-3834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建琴
电 话: 0477-38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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