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ec-fw-gkzb-24-01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10-662970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 升咨询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ZEC-FW-GKZB-24-0102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咨询 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人拟将浙江金七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 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2.4 招标范围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和驻场咨询服务,确保 1、2 号机组始终保持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 1)依据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如集团企业标准升版, 则按新版本执行)及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和驻场咨询服务, 确保 1、2 号机组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 2)依据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对项 目主要参建单位(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情况进行现场评审;根据现场评审情况以及现场验证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标准 化评审报告,给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结论。 3)依据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及相关标准规范,对项 目相关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驻场咨询辅导,协助并帮助项目主要参建 单位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 4)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安 全生产条例》和《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及甲方相关要求,借 鉴国内或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标准与风险控制要素,策划立项和组织 编制形成一系列华龙核电工程的 HSE 技术专利等成果,并以中核集团企业标准 或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方式发布(费用来源包括在项目 费用中),打造核电建设领域标杆工程。 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 浙江宁波象山。 2.6 服务期限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2.7 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 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 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 情形。 3.业绩要求:近 5 年来至少有两项电力行业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和 技术支持服务业绩,其中至少拥有一个核电项目标准化提升咨询或标准化培训 项目的实践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近 5 年至少有一项核电工程安全标准化咨询或 标准化培训服务业绩,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 人未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之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 1:浙江金七 门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咨询服务项目售 价: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见招标公告附件 开户单位: 见招标公告附件 收款账号:0000000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4 年 05 月 15 日 22 时 00 分—2024 年 05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 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 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 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 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06 月 05 日 08 时 55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蔡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华远街 9 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10-66297095 电子邮件:wuxm@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吴女士 电话: 010-66297095 电子邮件: wuxm@mails.cneic.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 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 招标专用 (2) 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9.2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 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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