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6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xc-2023-30
预算金额45.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兴安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潇潇138915205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XXC-2023-3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677033万元,招标人为安康融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
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 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
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逋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米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长春社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C-2023-30
项目名称: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456770.33元
项目概况:安康市融媒体文科创孵化基地装饰装修工程(二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
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
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 年或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
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
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长春社区)
方式:现场获取
备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陕
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融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融媒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江北大道传媒大厦
联系人:史兴安
电 话:13891500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高新区长春社区
联系人: 马潇潇
电 话: 13891520561
电子邮件: 307340833@qq.com


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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